哔哔读书会员功能区: 您尚未登录,不能使用书架和书签功能! 您可以选择 『注册』 或 『登录』 来获取此功能! 喜欢本站记得-->『收藏到浏览器』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封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报告错误
小说类别:其他 上传者:你妹找1 作者:未知
小说大小:20K 更新时间:2020-07-30 完结状态:全本
小说热度:45 推荐量:0 收藏量:0

您可能喜欢

1991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一、受案范围1、“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公民对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收容审查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对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作出的征收超生费、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通过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可以作“最终裁决”,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依据这些法规或者规章作出的“最终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置顶] 管理员 对所有小伙伴说: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于 202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