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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出题目让人去做文章固然高明;会给自己或别人的文章和书起个好题目好书名也是大学问。希特勒的名著《我的奋斗》(MeinKampf)是一位编者想出来的书名,希特勒原来的书名是《四年半里反谎言、反愚蠢、反懦弱之斗争》。
第二辑 小序第53节 会讲英语的人被强奸?
我在《“列宁是唱什么的?”》一文中提到钱书引S。T。Coleridge的话,说“诸位对我的无所知有所知,而我对诸位的所知一无所知”。友人的友人看了托友人问我知不知道Coleridge此语原文是怎么说的。我不知道:当时我查过手头杂书,只查出Coleridge在BiographiaLiteraria中有一句话说:识破作者无知之前,姑且当自己不知其所知。(“Untilyouunderstandawritersignorance;presumeyourselfignorantofhisunderstanding。”)这句话真是见道之语,似比钱先生所引那句更堪寻味。年事越大,经历越多,猎涉越广,自然越不敢自以为是;于语言文字一道尤其如此。最近一名不谙水性之十三岁小童在一处水潭戏水遇溺,报上说他“送院后需转入深切治疗部,情况恶劣(veryill)。”有人看了问我说,此间医院区分病人病情,说“恶劣”当用poor一字,怎么突然冒出个veryill来?我觉得记者照医院界定的病情形容病人状况是正确的;此处中文用“恶劣”,附加英文veryill,必有因由,很可能是医生认为病情比poor严重,却不到critical的地步,记者加两个英文字并不为过;“情况”与“恶劣”之间加个“非常”就更清楚了。这位记者肯定并非无知,读者不知其所知耳。
一九六〇年,刚独立的比利时前殖民地刚果烽火连天,千百名比利时平民挤在机场等飞机来把他们疏散到安全的地区去。一位英国广播电台的电视部记者带着一队摄影队在人群中大声高叫:“这儿有没有会讲英语的人被强奸?”(“HasanyoneherebeenrapedandspeaksEnglish?”)闻者都觉得这位记者凉薄无情;不会讲英语的被强奸就他妈的不要紧了?女人明明被强奸了你他妈的还要她出来当众认了?其实他是在执行记者的工作,要报道乱局中蹂躏无辜的消息,还要找些会说英语的受害者现场讲述惨情。EdwardBehr后来写了一本书,书名就叫HasAnyoneHereBeenRapedandSpeaksEnglish?
人皆为己。口头骂骂别人凉薄无知并不难,置身处地替别人想想就不容易了。有个病人后颈风湿痛去看医生。他对医生说:我的风湿痛在我后颈,真是痛错了地方了。医生说:你倒说来听听,不痛在你后颈该痛在什么部位才不算痛错了地方?病人不假思索,马上答道:痛在你阁下的后颈不就对了吗?!
夜行者的独白
《明报》国际焦点版报道科学家的研究报告,指出文学家是“疯癫一族”,神经有点错乱,自恋、自虐、酗酒、自我封闭在四壁之间。有一位作家说:每天一早起来会问自己说,我要干什么呢?意义何在呢?然后会喝杯酒,会想开枪自杀,会强迫自己面壁写稿,会坐着发呆,会把一个逗号从这里搬到那里去。“情绪易受波动,状态半梦半醒”。可是,文人对科学家这样的研究报告却有一个共同的反应:我们有我们的世界。
顾亭林学问文章俱佳,貌极丑怪,性复严峻,一度独身北走,所到之处,必买媵婢,置房产,一两年后即弃之,什么都不顾就走了。人家请他吃饭,畅饮夜阑、张灯要送他回家,他怒骂主人说:“世间惟淫奔、纳贿二者皆子夜行之,岂有正人君子而夜行者乎?”主人屏息肃容,不敢置一词。这似乎是神经兮兮了。可是他写起文章来突然又会谦卑起来,《广师篇》里说得自己比谁都不如,什么学究天人,确乎不拔,吾不如王寅旭;博闻强记,群书之府,吾不如吴任臣;文章尔雅,宅心和厚,吾不如朱彝尊,一连数了十个自己大感不如的朋辈。佳人愈迟暮,彼对之兴趣愈浓矣。(“Anarchaeologististhebesthusbandanywomancanhave;theoldershegets;themoreinterstedheisinher。”)事隔多年,他矢口否认说过这句话,大骂说这种话的人是笨蛋!大诗人W。H。Auden一九三九年有一句诗:“Wemustloveoneanotherordie”(我们必须相爱,不然会死)。后来诗人说这句诗是他写的最不诚实的诗,因为那是个天大的谎言,因为每个人迟早都会死。一九五五年出诗选的时候,诗人坚持改为“Wemustloveoneanotheranddie”(我们必须相爱至死)。
情绪不波动的人写不出细腻的东西。不是半梦半醒的人处理不了错杂的世情。作家的“世界”不止一个;作家需要不断踩进不同的“世界”里去,让自己笔下可以展现无穷无尽的姿彩。顾亭林是婚姻制度的“夜行者”;到了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时候,他必须诅咒欲望和操守的“夜行者”,从而识破自己虚幻的学问架子,掉头歌颂别人情操的境界。这正如AgathaChristie否认她对昨日“世界”的歌颂,宣示她对今日“世界”的憧憬。诗人奥登则以一字之易去扭转自己一手营造出来的幻境。科学家没有作家的创造力追求不到科学上的突破。
“赶紧掏出我的文化”
二三十年代艳名满纽约的鸨母PollyAdler一九四五年终于决定关掉妓院,带着一笔钱隐居郊区养花种菜写回忆录。她的回忆录五四年出版,书商建议她以“永远的爱得乐”(ForeverAdler)为书名,她不同意。她说了个很有趣的故事:有一天,她正在家里后花园给几株玫瑰浇水,朵拉·毛姆刚好来看她,很高兴见到她洗尽铅华过着这样平淡清静的生活。朵拉幽幽说:“那些警察如果看到你现在的生活,不知道会怎么想?”Polly说:“他们也许会很失望,我家不是窑子了。”朵拉突然说:“太妙了,把那句话倒过来就成了你的回忆录的书名了!”于是,书名就叫AHouseisnotaHome(窑子不是家)。Polly说:那是苹果掉在牛顿头上以来花园里勾起的最妙的神来之思。(“ItwasthemostinspiredpieceofthinkinganyonehaddoneinagardensincethedayIsaacNewtongotconkedbyanapple。”)勾栏中人吐属如此不凡,几可收入《板桥杂记》里头。
黄子程在专栏里谈“肚子里要有文化”,提起过去电视台有一位英文甚佳的人,经常替电视节目起英文片名,连续剧《家变》的英文剧名就是她听了故事之后灵机一动想出来的,叫AHomeisnotaHome,点出家道变幻,家不像家了,比中文剧名悲惨得多。“文化”这东西飘渺得很,露一点点出来却又一眼看穿有没有。王阳明《传习录》里说良知有这样一段话:“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尔只要不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去做,善便存,恶便去。”文化修养大概也是这样,有那么一套准则,意念着处,花开花落都见玄机;切切实实去亲近他,不论是浮沉在功名利禄之中,还是跌荡于词场酒海之间,他都依偎在那里。
都说语言文字之道衰蔽是基本功夫训练出错所致;其实此中更大的原因也许是世运升平、物力丰裕之际,整个社会的文化气息流于庸俗浮躁,再也见不到灯火阑珊处的那个人了。德国纳粹时期一位党性甚强的剧作家HannsJohst有一句对白说,一听到“文化”,我马上伸手拔枪。(“WhenIheartheword‘Culture’Ireachformyrevolver。”)一九六〇年代,纽约一条街上的一堵墙上出现了一行字,套的正是这句名言:“一听到枪这个字,我赶紧掏我的文化。”(“WheneverIhearthewordgun;Ireachformyculture。”)
第二辑 小序第54节 语文神游太虚幻境
语言文字像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任人经营,任人拼凑,甚至任人扭曲,遂有“遣”词“用”字之说。徐璇论“捉字虱”没有意思,大有同感。我最想做到的正是从宏观角度去衡量语言文字的文化内涵和社会寓意;或者倒过来借古今中西语言文字去阐释当前的一些社会现象和文化趋势。此路殊不易走,往往足迹遍荒径,提灯照不见半户人家;蓦然回首,也许竟置身雅舍矮之间,茶苦雨疏,听人漫说前尘影事,浑忘今年是何年了。
英国广播电台记者在刚果烽火中高叫的那句“HasanyoneherebeenrapedandspeaksEnglish”,我译为“这儿有没有会讲英语的人被强奸?”徐璇说英文原意是“这儿有没有人被强奸了而是讲英语的?”对了。我本来是译为“这儿有谁被强奸又会说英语的?”可是这样说关键就在“强奸”不在“英语”了,点不出我的文章所要演绎的主题;我于是把英文扭过来译,同时录出原文以免冤枉作者。这当然逃不过徐璇的慧眼了:故事的重点是言者无心,听者有意。文章登出来之后,李月华传真告诉我说,HasAnyoneHerebeenRapedandSpeaksEnglish?的作者EdwardBehr来了香港,跟她去吃了上海菜。月华说:“世界真细小。”
早年读RolandBarthes的ThePleasureoftheText(本文的乐趣),仿佛进入了自由阐释语言文字的新天地,自我感觉非常良好。我居然从法文原文jouissance的英译bliss乃至序文里更露骨的coming,重新认识了带领贾宝玉神游太虚境的秦可卿,肯定这位风流袅娜的少妇才是主宰一部《石头记》命运的艳魂。这也许有点走火入魔了。可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对语言文字的规范问题的确不那么执著了。语文的空间无限大:可卿吩咐丫环们“好生在廊檐下看着猫儿狗儿打架”的心思,无疑超越了爬灰偷汉的陈腐结构;脂砚斋批她“淫丧天香楼”,反而显得识局庸浅了。
后来读到托克维尔的游英随笔,说是英文的gentleman和法文的gentilhomme虽然词源相同,但英国人说gentleman是指任何受过优良教育的有教养的人,不涉门第家世;法国人说gentilhomme则只指出身贵族的人。两国社会风俗不同,同源之字于是衍生歧义,不经过修辞学上的“迂说法”(periphrasis)译不出字义。……
请鲁主任多多讲英语
英国人天生怪癖。体弱多病反觉大有情趣,甚或大可钦佩,抱恙常因不想惊动人家而一命呜heEnglishfindill—healthnotonlyinterestingbutrespectableandoftenexperiencedeathintheefforttoavoidafuss。”)萧伯纳在《人与超人》里不惜讥笑英国人但求身心难受以示有德有能。(“AnEnglishmanthinksheismoralwhenheisonlyuncomfortable。”)我旅英时期学会排队:买一枝铅笔吃一顿午饭小一个便,都注意四周情况,有队即排。有一天,一个英国人告诉我说,GeorgeMikes一九四六年早就说过,英国人就算独自一个人也会整整齐齐排成一个人的队。(“AnEnglishman;evenifheisalone;formsanorderlyqueueofone。”)
学英文英语难在学得地道。掌握词汇文法之外,洞悉英吉利人啼笑皆非的幽默文化也很有用。他们的涵养决定了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语言逻辑。英文里有一句妙语讥讽男女搂搂抱抱跳交际舞,说那是“水平线的欲望,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