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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即使他们知道这对于另一部分人意味着不公。
这就是为什么,一项不公的规定,一旦它得到了执行,就会得到生命,就会自我保全。因为一旦改革,就要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而这时既得利益者往往因为他们已经获得了较多的利益,因而在力量上处于上风——他们拥有更多的发言机会和保护自己既得利益的力量,因而当他们反对改变这一规定时,他们常常比那些支持改变这一规定的人居于更有力量的地位。这样常常是不公平的规定伤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但是这个“大多数”却没有力量推动这一规定的改变。这一规定保护了少数人的利益,但是这少数人却有力量将这一规定延续下去。这就是规定的自我保护机制。
规定的执行人其实是规定的最大得利者。执行人的存在成了规定永远存在的最坚定的保护者,即使是这项规定已经彻底地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只要这些执行人还存在着,那么它就要一天天存在下去,因为执行人不能放弃执行这项规定所带来的权利以及相关利益。这个时候实际上规定已经从由人制定,为人服务,而转变为高高在上,主宰人了。
这就是我们常常听到“这是规定,没办法”等类似说词的缘故。规定在获得了自己的生命以后,它已经不再是人的附属,而是人的主宰,它从人的生产物变成了人的上帝,仿佛它来自某个神,而不是来自人,它的合法性不再由人质疑。
规定需要执行人。最初的时候,执行人是因为外力的委派或者甚至是利益被限制者自愿选举产生的。但是一旦执行者产生并且开始执行规定,他们马上就会成为这个规定的第一批最大得利者,权利给他们带来利益,这是规定执行过程中的权与利的转化法则。
在规定关系中,只有“被规定的”才是“允许的”,因而只要涉及到这方面的行为,一切都成了限制的对象,因而也就成了执行人执行权利的对象,也成了他的权利范围。而与之不相称的是,人们对执行人行为常常缺乏监督,执行行为缺乏制约。
当你寻找到一个规定的执行者,你想通过他办一件事的时候,他如果说“这是规定”,这在大多数情形下意味着他不会给你好好办。但是你千万不要去和他讨论什么规定是否合理一类的问题,因为他的潜台词是,规定是不容质疑的,更重要的是即使规定允许质疑,也不是允许你这样的被规定的人来质疑。他说这样的话的意思其实是,规定“规定”了我有权利来主宰你,你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我的权威。
其实,对于一项不合理的规定的维护有的时候不仅仅是出于得利者,“这就是规定”还会出自那些被损害利益的人之嘴,这实在让人感到吃惊,“规定”到此一地步,它已经不仅仅得到了得利者的维护,还得到了被侵犯者的维护。为什么?一、对于丧失更大利益的恐惧。害怕因为违反规定而受到惩罚。二、人们想通过对执行者的权利进行寻租而将规定的执行变得对自己有利。人们非常清楚,要改变“规定”本身,任何个人都是做不到的,即使能做到也要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例如对于一个单位的公车用车制度,这个单位的任何一个个人都是难以改变的,但是他只要给驾驶员一条烟、一瓶酒,就大多可以无条件地用公车了。这样,从结果上看这些利益受害者似乎正在保护规定,而不是破坏规定。
为什么绝大多数人会对不合理的规定,甚至面对某些执行人利用规定对他敲诈而采取缄默的态度?为什么他不是对规定本身发出不满,不是要求改变规定,而是服从了规定,或者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寻求规定的变通执行?因为个人根本无法改变规定。
请原谅我对规定的这种窥探,我知道在规定的内部它本质的虚弱,然而我并不能将它完全揭示出来,这不是我的责任。如果有一个机会,让我选择是痛恨执掌规定的人还是痛恨规定本身,是对规定本身提出质疑还是对执掌规定的人进行贿赂,是选择向规定挑战还是向规定妥协,我一定会选择前者。但是,我分明已经疲倦到了极限,当我来到我现在静静地坐着的地方,我已经消耗了我所有的精力和勇气。有的时候,我分明赞成刘心武的观点,我希望我遇到的都是这样的执掌者,他明白告诉我,我必须付出什么代价才能和他达成协议,我愿意将我所有可能的代价都支付出来,而他也请告诉我,明确地告诉我当如何和他完成交易——我认为中国的交易没有什么是不公平的。我不痛恨贪官,相反我痛恨清官,我知道贪官是有人性的,他有具体的可感的欲望,这就差不多接近是一个人了,而所谓的清官他们身上几乎已经没有什么人性了,金钱、荣誉、食色这些人类快感的满足方式已经不能使他们获得快感,他们的快感就如我在《邪与恶》一节中分析过的那样仅仅来自无谓的施虐。这样的人难道不是更可怕吗?鲁迅非常害怕他的父亲做孝子,中国的孝子据说为了孝敬父母是会杀了他自己的儿子来给父母吃的。我则非常害怕清官,中国的清官是会吸了他子民的血来给上司做盛宴的。贪官则常常会网开一面,有的时候为了一点儿金钱,一点儿食色他会偶尔糊弄一下上司。这样看贪官其实更爱他的子民,就近乎是有神的因素在了,就可感激了。
第三部分第15章 我为什么痛恨(2)
中国是一个巫术盛行的国度。我亲眼见到一个朋友为了贿赂一个医院院长,把自己灌得吐血——这是一种多么残忍的巫术。原始人因为觉得自然无比强大,自己无法通过实践手段来征服自然,就采取巫术的手段,试图过巫术来感化、恐吓对象,进而得到对象的让步和认可。现代中国人也还停留在这个阶段。例如我的那个做药品推销的朋友,他的药再好,价格再低,医院就是不要。他根本就没有通过正当竞争进入医院的可能,他有什么办法呢?他惟一的办法就是巫术,有的时候是各式礼品,有的时候是饮酒作乐,有的时候是女人。我说他
不是什么药品商人,而是大巫师。我的朋友,竟然是个无所不能的大巫师。这是多么荒唐的一件事情啊。
第三部分第16章 在自由的风中回忆我的文学南大(1)
我对我的朋友袁说,我喜欢南大,要知道这里是多么新奇,而新奇的一切都是好的。例如,大冬天的时候,这里会有胖胖的外国佬穿着短裤来上课,那是一个气温只有五六度的天气,他穿着一件短袖衬衫和短裤出现了,他匪夷所思地出现了,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胖子,他高高地坐在我的身后,那样神奇。他也许不知道,他是怎样地鼓舞了另一个非南大的南大人的信心,在他的坐位前面,正有一个颓废的人被他的奇装异服鼓荡着,像一只鼓满了风的帆,就要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了。
南京大学的树是那么的粗,它们的腰围大多是我原来所在的那所大学校园里的树的两倍。我对自己说,这就是文化,你瞧人家。相比较而言,某某大学的那些树是多么的猥琐,他们在校园里窄涩地活着,瘦削的身影迎风飞舞,那么轻佻,那么无聊,丝毫也不像南大的树那样沉着、端庄、尊严,这是一种道德主义的树,令人望而生畏。
在它们的身上我学会了敬畏,要知道,每天早晨、傍晚、中午、晌午、黄昏、课前、课后、饭后、饭前、睡前、睡后有多少满腹经纶的导师们将出现在这些树的下面。他们和那些无处藏身的石头一样裸露在日光里,和那些石头一样来自遥远的文化年代,并且是他们锻造了这些无家可归但却满腹经纶的树木。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人道主义的树木,这些树都有很低的枝干,恋爱的人们可以双双坐上去,在上面窃窃私语,小小的热烈的如火如荼的爱情可以在上面生长,并且开花结果,甚至瓜熟蒂落,这就是南大的树。
进校那会儿,我在南园的报刊栏前看报。这个时候,有个小姑娘怯怯地走到我的身后,她问:“叔叔,你知道北园往哪儿走吗?”我用手一指,我说:“那儿。”小姑娘说了声谢谢,然后坚定地向着我指定的方向走了。我望着她的背影,感到自己非常神圣。要知道,这件事情的意义非同一般,其意义,在当时我就已经用我的敏感捕捉到了。我在外人的眼中已经是一个南大人了。我在南大已经找到北了,我也是一个指点迷津的老师,而且是在南大指点迷津。你看,我不是在指导别人从南园的迷津中走到北园的迷津中去吗?
当然这种对南大的神圣感有的时候也受打击。例如,到北京找工作那会,我在一所学校的中文系研究生教室里等人,当我说我是南大的时候,那些可爱的研究生们无一例外地都以为我是南开大学的,其中一个美貌如仙的女生说,那你一定认识谁谁了?我说不认识。她立即显出失望的神情来。原来她误以为我是南开的了。这使我感到并不是每一个人都知道南京大学,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南大就是南京大学。尽管所有的南京大学人都知道南京大学,尽管所有的南京大学人都认为南大就是指的南京大学,是啊,在南大人的眼里,南大不是南京大学还能是其他什么大学呢?什么大学配得上“南”和“大”这两个字呢?
后来我在北京的寻职是失败了,我想我是为南大丢脸了,我对我自己说,这不是我个人的失败,原因是作为一个南大人的我被北京拒绝了,至少也是南大的被拒绝吧。
不过南大,她一定不是这么想的,这是南大的伟大之处,她不畏惧失败,而是勇敢地面对失败。当我问它,能否将我的报到证开到北京的时候,它说不行。这是多么坚强有力的回答,谁能在这样的回答面前无动于衷,而不感到由衷的钦佩呢?
不过,在南大时代,我常常会有一种异己感,我想我不是南大人,这种感觉很怪异。实际上我只是在南大里住了半年,此后我就搬到南京去了,我在南京的一座公寓楼的6楼安下身来,在那里俯瞰南京这个城市,并且成为南京这个城市的编外成员。要知道因为没有南京户口,我对南京的崇拜感与日俱增,成为一个南京人的冲动极端强烈。在这方面南大的身份并没有对我产生什么安慰作用,相反让我很自卑。尽管我是一个南大的编内成员,南大正在南京内,但是,我依然不是南京的人。我夜以继日地生活在南京人之中,但是我和南京人永远没有成为“自己人”,这多少让我感到有一些自卑。问题是我搬出南大以后也不是南大人了。
其实,对这种命运我不是没有反抗的,我希望自己做一个城里人,这对于一个来自乡下的人来说已经是最大的理想了。唉,现在想起来,我依然为我自己终于没有成为一个南京人而感到痛心,一个乡巴佬的心愿就这样破灭了。
当我被驱逐出南京,带着我的1000余本书离开南京的时候,我就像一个赶着600头羊的牧人,我失去了我的草场,哪里会安置我的羊?我的一个哥们儿骑着三轮车,将我的书送出草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