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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传-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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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过来,只有形成秩序,才有可能实现物质的最大进步。只有当人们能够基本上确信他们的行为将导致什么样的结果,他们才能有效地与他人发生交往———从而也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物质进步。规则是每个社会都不可或缺的。社会是否繁荣兴旺,关键在于规则是什么样的。    
    20世纪70年代后期哈耶克写完《法、立法与自由》的时候,他以为,这将是他的收山之作,他不愿意让这本书在没有指出———“最起码是暗示”———他的思想发展的“方向”的情况下就仓促出版。所以,他为这本书加了一个跋,也就是这篇霍布豪斯演讲,它“较为直截了当地表达了指导我整个研究工作的一般的道德和政治演进观”②。由于认为,《法、立法与自由》将是他最后一本着作,因此他在这本书上投入的时间,比以前所有著作都长。    
    哈耶克从1962年起进行《法、立法与自由》的研究,到1978年全部写完,前后共花了十六年时间。在《法、立法与自由》的最后一章,他的自由至上主义色彩更浓了。在最后一节《把制订对内政策的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的第三段,他赞成将“中央政府提供的大部分服务性功能下放给区域性或地方性当局”。他认为:“这样一来,地方性政府、甚至区域性政府将转型为准商业性公司?鄢,为争取公民而展开竞争。”③    
    哈耶克预言说,如果切实贯彻自由至上主义的原则,就将形成一种社群主义的前景。目前流行的“社群主义”理论强调地方价值和地方制度的优先性,强调各社群之间的多样性。社群主义不强调在一定地理范围内奉行统一的价值、实行统一的制度。社群主义强调不同社群间的多样性,而未必肯定社群内部的多样性。社群主义的多样性是诸社群的多样性。多样性就是差异。而社群自身的特征则是统一的,而不能是多样的。    
    相反,真正的社群主义并不会仅仅因为过去的社会规范和组织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就一味地维护它们。哈耶克曾雄辩地说,允许过去的、前现代的生活方式消逝,不管是对个人还是社会整体而言,都是可取的,他说:“如果我们允许某种生活方式完全消逝,而不是将其作为某种历史标本而保护下来,则应当是我们对人的尊严的更为尊重的体现。”④在自由至上主义的秩序中形成的社群,应该是其成年成员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选择的社群。    
    在《法、立法与自由》倒数第二节《取消政府对服务的垄断权》中,哈耶克表现了他一生中最强烈的自由至上主义色彩。他说:“当然不需要中央政府来决定谁有资格提供各种服务,政府如果拥有这种强制权力,则是极不可取的。这就是说,如果某些人愿意以其它方式获得某种服务,则曾获准使用其征税权维持这些服务的政府部门,应当退还他们为此服务而交纳的税款。”⑤由于他将这一原则运用到下面广泛的政府服务领域,因此这一原则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一原则“毫无例外地适用于政府具有法律赋予的垄断权的所有服务领域,从教育到交通再到通信等所有领域,包括邮政、电报、电话、广播服务,所有的所谓‘公共品’,形形色色的‘社会’保障,还最重要的的货币发行,惟一的例外是维护和执行法律及为此目的而维持一支武装力量”。到1979年出版的《法、立法与自由》的最后几页,古典自由主义者哈耶克,变成了自由至上主义者哈耶克。    
    


第六部 诺贝尔奖(1974…1992)第39章 《致命的自负》(2)

    哈耶克曾在1979年2月的一次谈话中谈到过《致命的自负》的来龙去脉:    
    大约一年前,我突然有一个想法,也许时机已经到了,有必要组织一次大规模的公开辩论,讨论一下“社会主义是不是一个错误?”这个问题。有十二位朝圣山学社会员支持我,愿意出面作为正方,我们的计划是激出另一组人作为反方,跟我们公开辩论。    
    但这却不大行得通,有两个理由。第一,像这样的事情,像我所设想的规模,花费太大了。显然,资本家对于从思想上捍卫资本主义,并无兴趣。但这不是主要问题所在。    
    当我们在香港召开朝圣山学社会议的时候,遇到了更严重的问题。当时大家提出,如果由我们挑选反方,不具备可信性。作为这场辩论的一个开端,大家请我用书的形式写出我们的看法,然后给我们这边的十二位队员,予以细化,根据他们的批评意见,精编为一本篇幅不大的书,以此作为我们的发言,邀请另一方组织自己的辩论队来跟我们进行公开辩论。⑦    
    哈耶克形成进行公开辩论这种想法,是在刚写完《法、立法与自由》、紧接着又写完《人类价值的三大源泉》那会儿。他自己觉得,正是《人类价值的三大源泉》一文的关键看法,使他形成了搞公开辩论的想法,这一关键看法就是他在将那篇演讲收为《法、立法与自由》一书的跋文时在最后一部分加上的一句话:“人类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在拂逆自己的欲望的情况下才变得文明起来的”⑧———“我想,这就是我的整个观点的基础———创造文明的,不是我们的理智,而是驯化我们身上很多与文明相抵触的本能。”⑨资本主义是有违人的天性的。开放社会所需要的道德规范不可能与人们从原始时代遗传下来的野蛮本能相一致。    
    哈耶克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准备那场大辩论。按照他的计划,朝圣山学社一方辩论队组成人员包括P.T.鲍尔、詹姆斯·布坎南、罗纳德·科斯、米尔顿·弗里德曼、阿明·古陶斯基、拉尔夫·哈里斯、埃米尔·金格、加斯东·莱杜奇、沃伦·纳特尔、约阿奎因·里格、本·罗基、阿瑟·申费尔德和克里斯蒂安·沃特林,而他觉得,社会主义一方的辩论队成员可能包括詹姆斯·米德、诺姆·乔姆斯基、莱泽克·科拉考斯基、阿瑟·刘易斯、冈纳尔·缪尔达尔,迈克尔·哈灵顿,让-保罗·萨特则是可能的替补队员。雷蒙·阿隆则已经同意出任辩论赛的主持人。    
    1978年,哈耶克详尽提出了他的辩论赛计划,并邀请不少具有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倾向的学者来参与其事。他曾写信给弗里德曼,但弗里德曼由于正专心于录制《自由选择》的电视系列片而无法参加。哈耶克又给弗里德曼写了第二封信,说弗里德曼是最不可缺少的人,并强烈呼吁弗里德曼来帮他的忙。    
    弗里德曼在他写给哈耶克的第二封信中解释了他无法参加的原因,显示了他的尊敬、谦逊和远见:    
    我当然衷心支持您在巴黎与社会主义者当面对质的计划。但我这边实在是脱不开身。我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抓紧完成跟我有关的一个电视系列片。我已经写信告诉过您,这套片子非常费事。更重要的是,从您的计划来看,这场辩论赛要求我全身心的投入。问题是,它不能只靠我一个人,而是要靠……不少人———六七个人,甚至更多。而我的日程安排得很紧,大概没有多少自由支配时间,因为我们必须赶在预定时间,即1979年秋天之前,录完这套节目。    
    我之所以写这么多话解释我们的情况,是要让您清楚,我之所以无法去参加那个活动,不是因为我对您的计划缺乏热情,而纯粹是因为我无法从目前的事情中脱身,这件事可能没有您的计划更重要,但离了我却更加无法继续下去。⑩    
    哈耶克设想的辩论赛最终没能举行。《人类价值的三大源泉》被作为《法、立法与自由》的跋文而于1979年正式发表的时候,哈耶克在文章最后加了一句话:“在结束这篇跋文的时候,我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这不应当是结语,而应当是一个新的开篇。但我不敢奢望上帝是否会假我以时日。”{11}但他又在《法、立法与自由》的三卷合订本的前言中说:“我曾在结尾说过,我在跋文中所说的,不应当是个结语,而应当是一个新的开篇。我很高兴自己现在可以说,事实确实如此,那篇跋文正是我现在刚刚完成初稿的一本新书的概要。”{12}    
    哈耶克用了20世纪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来写作《致命的自负》,但最后的定稿却一直未能让他称心如意。它是由一篇相当简单的辩论赛提纲发展成为一本专着的,跟《自由宪章》和《法、立法与自由》一样,也分为三部分。《致命的自负》曾经数易其稿,其中一稿的标题是哈耶克从亚当·斯密的书中摘出来的,《过分的自负》(the overweening conceit),他认为,斯密用这个词形容的是某些过于傲慢的知识分子,他们相信,他们设计出来的社会会比竞争性市场更优越。{13}    
    《致命的自负》的手稿,有两个最基本的版本。关于第一个版本,布坎南是这样说的:“20世纪80年代初期,哈耶克教授的计划似乎已经初步完成。斯蒂夫·佩约维奇出面组织,由自由基金会资助,在离哈耶克30年来每年夏天度假的地方、奥地利的奥贝尔古尔格尔开了个小会,旨在协助哈耶克进行最后阶段的准备工作。会议在1982年8月举行,我们有十五个人与会,包括皮特·鲍尔、罗纳德·科斯和乔治·斯蒂格勒等人。我必须说,我们对我们看到的这个手稿并不怎么满意,而作为批评者,我们也对哈耶克教授保持着最高的敬意,所以我们觉得,我们不能推荐它公开出版。”{14}哈耶克拿出的《致命的自负》的第二个版本,是他在1982年后半年及1983年、1984年及1985年他因患病而被迫永久停止研究之前,反复修改出来的。    
    最后付梓的《致命的自负》却是经由威廉·沃伦·巴特利三世之手编辑定稿的,这在哈耶克的所有著作中,都是独一无二的。巴特利是哈耶克自己认可写作自己传记的学者,是他的文集的总编辑。哈耶克在1985年病倒后,巴特利在《致命的自负》上的作用,就远远比最初设想的要大。巴特利还没有写完哈耶克的传记,就于1990年2月去世了。《哈耶克文集》的助理编辑斯蒂芬·克里斯奇成为文集的总编辑。而一位退休商人沃尔特·莫里斯在发起和资助《F.A.哈耶克文集》的出版工作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六部 诺贝尔奖(1974…1992)第39章 《致命的自负》(3)

    《致命的自负》于1988年出版的时候,并没有获得一致的喝彩。尽管人们满怀敬意提到其中的智能和哈耶克天才的火花,但很多人认为,《致命的自负》并没有达到哈耶克最初期许的那种高水平。到《致命的自负》出版的时候,哈耶克已经丧失了活动能力。他的学术生涯已经结束了。    
    从1978年上半年写作演讲稿《人类价值的三大源泉》,到1985年上半年,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上大概花了七年时间。从他获得诺贝尔奖,到他最终彻底病倒而失去工作能力,这中间大概有十年多一点点时间,是他生命中“夕阳无限好”的一段时期。而当他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努力写作《致命的自负》的第二稿的时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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