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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爱情-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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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不客气咯!”
初来《绯色》的时候,她曾提醒马小玲和自己保持距离,不过,马小玲这火爆的性子,直来直去惯了。任是她如何提醒,也依然我行我素,时间一长,莫小桐见她两边的关系都处理得不错,也就不想再说她了,只顺其自然地接受了这样的一个好朋友。
两人出了杂志社,很快就找到一家常吃的火锅店,天气越来越凉,吃火锅的人也越来越多,她们明明提前了一个小时来吃午餐,还是排了十几个号才到。菜上桌的时候,二人都饿得不行,也不顾什么叫淑女气质,撸起袖子就开吃,只吃到额头都渐渐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两人才停了手,改叫了两份甜点,有一叉没一叉地吃着。
往嘴里狠塞了一口冰淇淋,马小玲仔细地研究了一会儿莫小桐的脸色,这才小心翼翼地问道:“哎!心情有没有好一点?”
“当然,美食当前,所有烦恼统统都得抛开。”
“这就成了,也不枉我大放血一回。”
因为母亲的病,马小玲大多时候都是吃面点盒饭类的过活,今天为了安慰莫小桐,她也确实狠下了点本钱,虽然两人吃的都不算多,但对于她来说,已经算很奢侈浪费了。
见她一脸肉疼的模样,莫小桐故意逗她:“别啊,你这说的我都不忍心再吃下去了,本打算再叫一锅呢。”
“你是猪啊你,再叫一锅,下午还想不想上班的?”
“上不上也就那个样了,我跑的那些新闻都太小,没用的。”说好不提工作的,只是聊着聊着,又聊到了这个不开心的话题。
马小玲自知失言,马上出言安抚:“别灰心嘛!这可不像是我认识的你。”
“倒也不是灰心,只是,一时没什么头绪,不知道该怎么办而已。”
“其实也不能怪你,连总监都没办法的情况下,要你一个人来力挽狂澜,这也太不现实了一点。”
《绯色》能做到如此规模,与马力的经营有道有着非常大的关系,但,面对这一系列的风波,因为身陷其中,马力也显得有点束手无策,所以,这番话虽是说来安慰莫小桐的,倒也是马小玲的真实想法。
“他也为难,要换了别人,恐怕根本就没有这次的机会。而且,开了我对他是百利无一害,他如今还能这么力挺我,真的很不错了。”
“那倒也是,不过,一周的时间啊,你真的有信心过关么?”
摇了摇头,莫小桐无意识的搅动着手里的橙汁:“信心?其实我一点也没有。”
“噗………”
闻言,马小玲毫无形象地喷了出来,动作太大,不小心便撞翻了桌上的饮料,一时间,二人手忙脚乱地擦着桌子,好不容易擦干净了桌子,马小玲一声惨叫,又毫无形象地嚎了出来。
“我擦,我的演唱会门票,神呐!我花了八百多块才搞到的呢。”捧着掉在桌面上的那张花花绿绿的门票,马小玲一脸悲愤,为了省下这八百块的门票,她足足吃了半个月的面条啊面条,就这么被打湿了,她的心啊,肝啊,脾胃肾啊,忍不住就是一阵天崩地裂地颤。
“你还看演唱会啊?谁的?”
苦着脸,叹着气,马小玲只差没有挤出两滴老泪了:“薜琴啊,我老喜欢她了,人长得漂亮,歌也喝得好,我一直是琴粉来着,好不容易弄了张门票,成这样了,也不知道演唱会那天,人家让不让我进。”
“不就是湿了吗?晒干了就好,谁要真不让你进,我帮你打电话让琴姐的经纪人骂他。”
“琴姐,小桐,你不会告诉我你认识薜琴吧?”
“是认识啊,怎么了?”
说到薜琴,莫小桐又联想起了自己的哥哥。这么多年来,哥哥一直没有成家,一半是因为工作太忙,另一半,就是因为这个薜琴了。哥哥的红颜知已很多,但一直喜欢着的,就是这个薜琴,当年,她出道的时候,不过十七八岁,因为陪着哥哥唱了一次歌,便彻底迷倒了莫小松。
这些年,为了捧她,莫小松也算是一掷千金,直到他临死的前一个月,他还偷偷从公司的帐上,划了一笔钱给她,做为出新专辑的经费。可是,莫小松死后,她为了不影响自己的演艺生涯,甚至都没来拜一下他。为此,莫小桐一度将她在心底拉到了黑名单之列,直到现在,她一句无心的话,又引出这许多感想。
“小桐,改天帮我整张签名照吧,求你了。”
抬眸,她浅浅一笑:“这个嘛,我试试看,不过,在帮你要签名照之前,我想,我得先和她谈点别的事情。”
“啥事儿啊?”
“比如说,头版头条。”
想不通的时候,出来换个环境真的很有必要,如果没有来吃这一顿,如果马小玲没有打翻那杯果汁,如果,她没有恰好是薜琴的粉,自己一时半会可能真的不会想到要找她出做这期的头条。但现在,一通百通,有了目标,莫小桐瞬间感觉自己全身都充满了力量。
别人不仁,她却没有不义,如果,这一点小忙薜琴也不肯帮的话,那么,她也不用再顾及什么道义。毕竟,这些年来,从哥哥那里,她也听到了不少关于她的事情,随便爆出哪一件,也足以撑住《绯色》半个月了。不过,鱼死网破的事情,她是不愿意做的,就算是要炒新闻,也可以分黑的还是白的,只要薜琴看在哥哥的面子上,不那么忘恩负义,她相信,她一定能找到一条‘双赢’的大新闻。


你的地老,我的天荒! 142:要么她出来见我,要么我进去见她

闻声,马小玲张大着嘴半晌,突然一拍脑门狂笑了起来:“哎妈呀,我咋没想到呢?小桐,你要是能拿到她的独家新闻,这期的头版头条,可就非你莫属了呀!”
“但愿吧,我先试试看。”
原来,不是没有新闻可挖,只是自己还不够无耻。如果自已也像莫小柳一样,《绯色》的头条永远都不会比《娱乐一线》差,但是,她做人也有自己的底限,该报的就报,不该报的,她还是会问问自己的良心。
无声地拍着手,马小玲猛地又给她竖了个大拇指:“加油,我相信你行的。”
“快吃吧,我一会儿试着给琴姐去个电话。”
又挖了一口冰淇淋在嘴里,马小玲支支唔唔地叮嘱:“嗯嗯嗯,哎!记得签名照,签名照啊!”
抿唇一笑,莫小桐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知道了。”

一心惦记着薜琴的事,吃过午饭,莫小桐便与马小玲分了手,没有回公司,而是直接去了哥哥送给薛琴的别墅找她。薜琴既然要来f市开演唱会,自然也会住到那里,自己直接上门,比打电话似乎要更有保障一些。
打定了主意,莫小桐一刻也不敢耽搁,打了个的就到了郊区,踏着熟悉的小路,找到那间豪华别墅的时候,莫小桐做了好几次深呼吸,这才按下了别墅外的门铃。
开门的是个陌生的中年女子,知道莫小桐的来意后,直接告诉她薜琴不在家,要过几天才来f市。莫小桐并不理会,只定定地瞅着她,问了一句:“琴姐四点的时候,有喝下午茶的习惯,你准备了她喜欢的茶没有?”
那中年女子显然没想到莫小桐突然这么问了一句,只愣愣地答道:“有啊,当然准备了,要不然薛小姐会生气了。”
“所以,她在家是不是?”
来的时候,她已经观察过四周的环境了,车库里停着两辆车,一辆很干净,一辆显得很脏,有跑过高速的痕迹,二楼有一间房的窗户开了一半,另几扇都关着,显然,开着的那一间里有人呆过,至少,最近呆过。
向阳的方向,一般都是主卧的上选,说那不是薛琴的卧室她也不信,所以,她有十分的把握,薛琴就在这间别墅里,而且,刚回来不久可能还在休息。只是,她故意找人来说她不在家,很显然,只是不太想见自己而已。
“呃,这个………”
她很有诚意来见她,可她却端起了大腕的架子,莫小桐心内不爽,口气也变得越来越强硬:“要么她出来见我,要么我进去见她,你自己选。”
“这位小姐,你就别为难我了,薛小姐她,她不想见你。”
这人穿着一身新围裙,可能是薛琴请来的保姆,莫小桐也不想为难一个外人,于是又心平气和道:“那你进去告诉薛小姐,我现在的工作是娱记,在《绯色》工作,来找她,是因为有点关于她的新闻,要给她看一看,如果她不想看的话,我就直接发了。”
“那好吧,你等我一下,我进去问问。”
“谢谢了。”
当着自己的面,那中年女子又重新关上了门,看着那扇雕花木门,莫小桐突然觉得碜得慌,人说,婊子无义,戏子无情,她是从来都不相信的,可现在,人走茶凉,哥哥死了还不到半年时间,别人的眼中,却已再没了当年的情义。
手,不自觉地握紧成拳,莫小桐突然有种不顾一切将她从高处扯下的冲动,但冷静过后,她终于还是松开了紧握的拳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只要薛琴一会儿能好好配合她的要求,她就看在哥哥爱了她这么多年的份上,暂且放她一马好了。因为,她实在不想哥哥泉下有知,还要为这个女人而伤心难过。
没有等太久的时间,别墅的门,又开了。
从里面走出来的不是原来那个中年女子,也不是薛琴本人,而是她的经纪人莎莎姐。
“莫大小姐,好久不见了。”
她笑得恬淡,莫小桐却只是一幅客套的表情:“叫我小桐就好,要是觉得这种称呼太亲密,就直接叫我莫小桐便好。”
“好吧,莫小桐,不知你来这里找阿琴,是有什么事?”
“不请我进去坐坐吗?好歹,这房子还是我哥哥出钱买的。”
提到这间房子的时候,莎莎姐的表情,似乎有所动容,犹豫了一下,似乎很为难,但还是让开了身子,冷漠道:“进来吧!”
有时候,人都是逼出来的,当年,薛琴与哥哥的事,也曾闹到父亲大发雷霆,她被父亲赶出莫家的时候,还是莫小桐追出门外,给她送了一把伞。
而今,物是人非。
她再不是当年的莫大小姐,而薛琴,也都可以如此对自己耍大牌了。人情冷暖,她最近已体会了太多,倒也不介意再多一个落井下石的主,但,她既然已选择来了这里,就绝对没有空手而回的道理。无论是好的新闻,还是坏的新闻,她一定要拿走一个。
举步而入,莫小桐顺着记忆环视了一下别墅的四周,还是当初的布置,和哥哥在世时一模一样。她的心头,蓦地一暖,想来,这个薛琴对哥哥,也不是完全没有感情的,只是,她的身份和地位,不允许她对哥哥流露出太多太多的依恋。
径自到沙发里坐下,莫小桐还未开口,那中年女子已给她们端出来两杯茶,只闻那茶香,就知道是薛琴喜欢的品种,莫小桐也不挑,只淡淡地对那女人说了一声谢谢,便转眸看向了莎莎姐。
赵莎莎算起来应该是薛琴的表姐,因为薛琴是孤儿,所以,自她出道以来,身边就一直是她照顾着,时间一长,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了她的经纪人了。平时,薛琴不想出面的时候,大多都是这位莎莎姐帮着出来说话,她是个精明的女人,很多时候,甚至比薛琴自己还要八面玲珑,处世圆滑。
“莎莎姐,咱们也是老熟人了,不如就开门见山吧!”
找了个离莫小桐不算远,也不算近的地方坐下,莎莎姐也十分爽快道:“我也是这么个意思,说吧,你找阿琴,到底为什么?”
“相信莎莎姐已经知道了,我现在也出去工作了,在《绯色》上班。”
呷了一口茶水,莎莎姐十分冷淡地说:“听说了,所以呢?”
“我想找琴姐做个专访。”
貌似优雅地放下茶杯,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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