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强调一遍,明天中午十二点上架!我们不见不散~
这次就不加任何前缀了,向爱我的读者们再屈服一次:
我!幼幼!敬上!
………………………………
第一百三十一章 有求于人(求订阅)
路小苏低头看了看,地上有两双鞋,证明屋子里除了宁樱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人。嗯,是双黑色小靴子,应该还有个女人。
厨房内锅铲的声音停止了,啪嗒一声,貌似是把火给关了,路小苏刚走了两步,就看到一个娇俏可人的女人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一米六左右的身高,双腿比例却是惊人,她手中端着一盘菜,好像是……秋葵?
路小苏看着秋葵,摸了摸自己背上的肾,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来,小苏,我给你介绍一下。”宁樱朝着路小苏招了招手,然后指着娇小女人道:“这位是我们出版社的人气美女作家,蒋新颜。是言情《他来了》的作者。”
路小苏总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悉,一听到《他来了》,他就想起来了。
当初他投稿《龙族》的时候,正是这本言情大火的时期,只是后来因为《龙族》的爆红,完全盖住了《他来了》的风头。
路小苏偶尔在网络上还能看到《他来了》里面的经典句子,怎么说呢,他总感觉这本书的作者可能是个腐女,但没想到居然是眼前这么一个看起来还挺可爱的妹子。
蒋新颜笑着和路小苏打了个招呼,脸上还有两个小酒窝。
不愧是人气美女作家,长得的确是清纯可人。可不知道为什么,路小苏看着她甜甜的笑容,他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看着她可爱的样子,他总感觉有点像苏灵犀装高冷的时候……
“咦!三十三楼居然有老鼠!”路小苏惊呼道。
宁樱一听,连忙往后退了几步,躲到了蒋新颜的身后,蒋新颜却立马把手中的盘子放到桌子上,手疾眼快地脱掉了拖鞋。她一只手拿着拖鞋,另一只手护着宁樱,双目凌厉,英气十足。
假若真有老鼠,一定会被她给拍死!
对天发誓,路小苏真的只是开个玩笑试探一下。
蒋新颜甜美可爱的人设,秒崩。
三人很快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六只眼睛互相看了看,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
……
人都是有多面性的,在不同的人面前,表现的样子都不一样。
比如宁樱在外面看起来是个女强人,但路小苏看得出来,这货很可能是个邋遢的宅女。
至于他是怎么看出来的呢?刚刚坐在沙发上喝茶的时候,他的车钥匙掉到了地上,他捡的时候发现沙发底下有一条黑色的小裤裤。
嗯,还是丁…字的。就是那种扒开臀…瓣才能找到裤子的那种。
连贴身的衣物都能出现在沙发底下,可想而知,在女性里宁樱绝对是算邋遢的了。
而经过刚刚的试探,路小苏能看出,眼前这个笑容甜美并且不断给他夹菜的蒋新颜,在人前估计是个柔弱女子,在人后很可能是个攻气十足的女汉子。
路小苏自以为已经看破了所有真相,可实际上他知道的还是少了点,至少他暂时没看出二人之间的关系。
“味道怎么样?”蒋新颜双手托腮,对着路小苏眨了眨大眼睛。
路小苏一想到这是一个抄起拖鞋就准备锤死老鼠的女人,他就直接无视了蒋新颜故作可爱的动作。
“嗯,很好吃。”路小苏说的是实话。
蒋新颜的厨艺真心很赞,比路小苏还要高一个档次,和酒店里的大厨有的一拼。他并不知道,蒋新颜的父亲就曾是酒店主厨,蒋新颜也跟着学了一手好厨艺。
只是从小就握菜刀,握着握着,好好的女孩子,把性格给握歪了。
“那就多吃点。”一边说真,蒋新颜一边又给路小苏夹了点秋葵。
路小苏蛋疼,血气方刚的小年轻本来这段时间就睡得不踏实,还让我吃秋葵!我看起来像是需要进补的人吗?
“小苏啊,你都快上大学了,要不我们喝点红酒?”宁樱说着,起身打开了一个柜子,从里面取出了一瓶法国红酒。
路小苏瞄了蒋新颜一眼,他看到了蒋新颜盯着红酒,双眼放光……
要死了,居然还是个女酒鬼。
“我开车来的,我就不喝了吧,你俩喝一点吧。”路小苏成人之美道。
看着蒋新颜如同小猫咪一样抿着红酒,路小苏都脑补出她大口猛灌的画面了。
“今天我这个陌生人在场,她一定忍得很辛苦吧?”路小苏在心中想着。
可是就这么一小口一小口抿着,频率会不会也太快了点,一杯直接就喝完了。蒋新颜白皙的脸颊都还没发红,只有耳垂微微泛了点红色。
女侠,海量啊!
看着空杯子,蒋新颜有些愣,心想:我会不会暴露了?
她抬头看了路小苏一眼,果然看到路小苏正冲着她微笑,笑容玩味。
……
……
饭后,宁樱主动请缨去厨房洗碗,让蒋新颜和路小苏单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剧。
“谢谢今晚的款待,你做的菜真的很好吃。”
如果是个普通高中生,在美女作家面前估计内向得说不出话了,但路小苏不同,他很擅长没话找话,并且习惯掌握话题主导权。
“嘻嘻,那我呆会能提一个小小的要求吗?”蒋新颜眼巴巴地道。
路小苏真想告诉她:女侠,咱能不能别装了?
“你说。”路小苏不好驳了宁樱的面子。
“我很喜欢你的《晴天》,一会能给我签个名吗?”
宁樱这会儿刚洗完碗,听着蒋新颜的话,看着她娴熟的演技,宁樱忍不住嘴角抽了抽:你最喜欢的什么时候是《晴天》了?
那天躺在床上,全身光溜溜地吼《私奔》的家伙是谁?
“当然可以。”路小苏爽快地答应道。
他看到宁樱也走过来坐下了,知道正题该来了。
又是做菜又是求签名,姿态都放这么低了,他不信这个女人别无所求。
果然,两个女人对视一眼后,宁樱就对着路小苏道:“小苏啊,最近你开创的青春幻想文学很火,你知道吗?”
路小苏点了点头,作为鼻祖,他自然知晓。
“那个……新颜她也试着写了一本,想让你帮忙看看,指点一下。”
闻言,蒋新颜连忙点了点自己的小脑袋。
这种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毕竟他和蒋新颜不熟,犯不着指点。
只是宁樱对他一向不错,一直都大力支持他的《龙族》,他还是个新人的时候,就开出了高价的分成。
现在,到他还人情的时候了。
只是看着蒋新颜从包里取出的稿子,翻看了几页后,路小苏就皱起了眉头。
当真是一塌糊涂啊!
……
………………………………
故事的小黄花
………………………………
第一百三十二章 买不买?
宁樱是业内知名的言情第一推手,只要她看中的言情,不敢说本本爆红,但绝对没有扑街过。
可青春幻想文学是一个新的领域,哪怕宁樱主编再如何的经验老道,在这方面也是个雏儿。
言情毕竟是在走下坡路,以前每年都有好几本破百万册的言情,现在一年能出一两本就不错了。
新兴的青春幻想文学看起来倒是潜力巨大,蒋新颜就试着写了几章,附带上初步定下的大纲,拿过来给路小苏看一看。
毕竟在这个领域,他算是目前的泰山北斗了。
《龙族》的销量有目共睹,必然会成为近几年最畅销的之一,由他把关过的幻想,一定不会扑得太厉害。
至少他的意见是绝对具备参考价值的,他是公认的天才嘛。
可看到路小苏皱起的眉头,哪怕蒋新颜再如何的大大咧咧,内心中也有了些微的紧张。
路小苏看得并不快,相反,他看得很慢,而且很仔细。
青春幻想类的他看了很多,看得多了之后,至少他分的清楚一本书的好坏。
这本书怎么说呢,文笔并不差,节奏也还凑合,剧情一般,但就是不好看。
没错,就是不好看。
将前几章全部看完后,路小苏揉了揉眼睛,鬼知道他是如何撑到现在的,假如这是一本网络,读者恐怕早就点叉叉了。
这本书里,言情的套路太重太重了,纠缠不清的感情戏码也过多了点,人设更是照搬言情人设,你怎么不把男主写成霸道总裁?一点没有幻想的样子。不伦不类,直接就是四不像。
“为什么会想写青春幻想?”路小苏冷不丁的来了一句。
说实话,这句话有点伤人,再配合上他看看忍不住皱了皱的眉头,潜台词大家都懂。
“呃……因为这个类别最近很红。”
蒋新颜的回答却是让路小苏哭笑不得。
你好歹也是个出版过好几本书的老手了,怎么连扬长避短的道理都不懂?
很明显,蒋新颜文字功底不差,但想象力匮乏,格局也小了点,写点小情小爱可以,但写幻想文学,她连一个大一点的世界框架都无法构建。
“你今年的《他来了》不是很红吗?不应该趁热打铁继续写言情吗?”
这是路小苏最不解的地方。
很多作者都只写自己擅长的领域,拿网络来举例子,如白金作家耳根,就只写仙侠,你见他转型会去写二次元和灵异不?
当然,什么类型都能写的人也不是没有,这种人才还是存在的,比如一个叫“幼儿园一把手”的写手。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宁樱却是把话给接了过去。
“言情现在已经在走下坡路了,现在大家的生活节奏都很快,大家也不大爱看这种虐来虐去的故事了。”
宁樱的表情有点苦涩,毕竟她早年也是言情写手。
听到这句话后,路小苏倒是愣了愣,疑惑道:“为什么就一定要写虐文?”
在他看来,爽文才是最有市场的啊!
宁樱闻言倒是忍不住笑了笑,道:“不写虐文的也有,这不是近几年流行霸道总裁文嘛!”
刚说完两秒,她就继续补充道:“言情最主要的就是一个情字,核心就是情感纠葛,所以归根结底,哪怕是霸道总裁文,也含有一定虐文的成分。”
作为言情第一推手,宁樱的话还是很权威的。
在她看来,一帆风顺的感情没有什么起伏,那就少了很多看点。
有句俗话说得好:文似看山不喜平。
虐,早已经是言情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路小苏仔细想想,也对,完完全全不开虐的言情的确少了点,大红大紫的就更少了。
在地球上,几年前某贴吧统计了一下数据,言情人气男主排名第一的叫何以琛,他是《何以笙箫默》的男主,这本书已经不算虐了,但是情感纠葛依旧一大片。
他的那一句金句知名度挺高的。
“有的人出现过,其他人就会成为将就。”
“而我,不愿将就。”
后来还拍了电影,嗯,黄教主演的烂片。但按照自古烂片出好曲的定律,李荣浩唱的《不将就》还挺好听的,还有那英的《默》。
不过宁樱既然这么说了,可想而知,至少这个时空的言情,主流还是开虐。
“这本书我很难给出意见。”路小苏摊开自己的双手道。
他其实也可以敷衍客套几句,但毕竟欠宁樱一个人情,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说实话。
“总体来说,你可能还是更适合写言情。”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