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相思堕-第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啊,城守军都就位了,接下来就是那些大人物出场了吧!”有人小声嘀咕。

    因为玉人阁给凉国带来极大的经济收益,凉国朝廷之上,大部分人对玉人阁都是持保护态度。所以玉人阁的大事件,凉国也尽力施以援手。

    这一点,从三年前开始,凉国就有诸如放出一小队军队来维持选花魁的秩序之类的动作,至于放出的数量……随着玉人阁的影响扩大,城守军自然越派越多。

    此刻的玉人阁内,姑娘们各自红妆,丫鬟则是忙前忙后,检查所有的布置。

    “锦言,一会儿你第一个上。”红衣女子踩着莲步走到正梳妆的粉裙少女面前,递给少女一块漆金的木牌。

    锦言颤抖着手接过,“知道了。”

    见少女有些紧张,红衣女子又安慰道,“上去之后,保持平常心就可。”

    锦言抬头,一双眼像是落满枫叶的林子,自带惊艳和苍凉,紧了紧手里的木牌,锦言轻启朱唇,“红莲姐姐放心,锦言晓得。”

    红衣女子就是红莲,是当初那个红衣妖艳,却有莲花一般气质的女子。纵使时光荏苒,红莲身上那矛盾得叫人欲罢不能的感觉依旧没有半点消退,甚至因为时间的沉淀,还多了些醇酒般的韵味。

    红莲沉默,对上锦言那样一双眼睛,最后才缓缓吐字,“你懂得就好。”

    “我还得去给芷兰她们送牌子,你好好准备。”红莲抖抖裙摆,转身就要离开,锦言却突然出声,“红莲姐姐。”

    红莲闻声顿住,转过头来看她。锦言一瞬变得扭捏,樱桃似的小嘴张了几次也不见发声,最后是红莲忍不住要问了,锦言才低声喃喃,“公子,公子会来吗?”

    “会吧!”红莲依旧顿住,声音里隐藏着期待。

    “玉人阁有今天,乃是证明了公子之才。不过锦言,”红莲沉声,“你最好把你的心思收起来,公子那样的人,不是我们这种身份能去妄想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尽我们最大的力气,帮公子获得公子想得到的一切。”

    红莲说,“我们只能无怨无悔做公子脚下的枯骨,连公子的红颜也不是。”

    锦言泪眼婆娑,银牙死死的咬着唇瓣,生怕眼泪会落下来。红莲说的那些,她怎么可能不懂,只是把事实这么赤裸裸的摆在面前,锦言觉得难受。

    “锦言……都明白。”缓缓低头,伴着一滴晶莹吧嗒落地,锦言说出这五个字。

    红莲转回来拍拍锦言的后背,“一会儿好好表现。”

    “嗯。”从嗓子挤出这一声,低着头的锦言看到红莲迈开步子出去。“这玉人阁女子无数,又有几个不视公子为神呢。”

    锦言咬牙,最后实在忍不住哭,就趴在妆台上。这种情况,自然而然的,锦言就会想起那一天。

    那一天她娘要把她卖掉,不是卖到秦楼,而是卖给一个油头粉面的小商贩做第九个小妾,多亏了那个人。

    翩翩着一袭白衣,从时光的那头走来,他对她勾唇浅笑。

    红莲发放牌子之后,差不多也到了玉人阁开门的时间,红莲是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去了柴房。

    柴房里有个书生,被五花大绑丢在草堆里,书生看到红莲,立马兴奋的哇哇大叫,根本不在意自己此刻的境地。

    把布团从书生嘴里扯出来,红莲捂住书生张开就要说话的嘴,摇头示意,然后红莲无奈,“红莲多谢公子垂青,公子昨夜的行为红莲不愿深究,这就放公子离去,公子走侧门吧,红莲已经安排好了。”

    “红莲姑娘,小生不走,小生……”书生连连摇头,“昨夜是小生考虑不周,可是红莲姑娘,小生是真心喜欢红莲姑娘的,小生……”

    红莲听不得这些话,要不是锦言认得这书生,要不是……红莲真恨不得让大姑娘弄死他。

    可事实就是,选花魁的事情已经赶上来了,红莲没功夫搭理他,也不愿意看他被大姑娘弄死。

    直接招呼了两个龟奴把书生扛出去,红莲交代龟奴仔细看着书生,明日才能松绑。省得他闹事!

    扩建之后的玉人阁,占地比馥宁郡主府也不遑多让,除去姑娘们各自的小屋,玉人阁同样修筑亭台水榭。

    而最靠近长街的秦楼主建筑修三层,一层大众,二层官宦富贾,三层乃是真正大人物才能涉足的地方。由此自然越往上越精细。

    至于最开始的位置偏僻这个问题,早在玉人阁重开之时就成为了绝佳条件,根本就是带动了附近长街的发展。

    此时的长街人潮涌动,也有马车排排队好,马车的主人或是坐在马车里,或是下了马车寻找小伙伴谈笑。

    “要我说,花魁这东西,还得是芷兰那样的,空谷幽兰般不容亵渎。”

    “屁话,那样的有什么劲儿,还不如锦言呢,那一双眼睛,真是叫人心疼。”

    “还是得红莲,妖娆,有味道,老就老点,也不过二十多岁!”

    “卧槽,红莲三年前就不参与花魁评选了好吗!”

    “你们这些俗人,花魁可不仅仅是外貌和气质,关键还得是才艺,清画的绘画才叫人惊叹……”

    “你怎么不说芦吟的嗓子…”

    “夏琴的…”众人讨论不休,面红耳赤就快打起来了。关键时刻就是城守军出面,这也是城守军在此的作用。

    “时间,差不多了。”一辆马车里,白衣的公子让小厮撩开车帘,望了一眼天空,然后说了这么一句话。

    小厮点头,“公子宽心,有城守军在,想必也不会出乱子。”

    “希望如此。”白衣的公子垂眸,小厮一见,立马把车帘合上,静静等候时辰。

    时间缓缓流逝,夜色自天边铺展开来,然后天空突然绽放烟花,玉人阁的大门在众人的注目中缓缓打开。

番外:陈笙(写写玩)() 
不知出生。

    而记忆以来,在秦楼里受尽欺辱,终于在那样一个不见五指的夜,逃了出来。

    他们拿着火把,像寻求猎物的狗,呵,本来也是秦楼里的狗。他们叫着嚷着,破口大骂着也还紧追着不放。

    我踉跄了步子。跌倒在泥泞。

    “嘿,地滑,那小子摔了!”

    “tmd少磨蹭,天可凉着呢,早点抓了回去。”

    他们越来越近,我挣扎着爬起来。疼,周身都疼,或许伤了什么地方,而来不及仔细感受了。

    那只大手从黑暗中伸出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我转头,看到那个扒过我衣裳的龟奴一脸愤怒,愤怒之外则是让人不耻的淫,秽。

    呵,在客人面前规规矩矩还有几分害羞的龟奴,此刻真是恶心得让人作呕。

    “臭小子,养你这么大,老子还没开始玩呢,你居然敢跑!”他另一只手糊过来,巴掌落在脸上,钻心的疼。

    我咬牙忍受,不肯发出一点声音。

    龟奴瞅着无聊,转手扯住我的衣襟,回头对其他人喊,“我抓住他了,回去求姑娘打赏吧。”

    他们拳打脚踢,多少不堪入耳的话从他们嘴里吐出来,然后他们把我拖回去。

    那热闹非凡的秦楼已经近在眼前,我阖眼,却依旧不肯认命。

    “哎。”这样一声叹息,是从黑夜里传出,像是跨过了时光,沧桑也无可奈何。

    那个声音说,“倒也是个苗子,想想还是不甘心放下。”

    龟奴们慌了手脚,直觉告诉他们来者不善,可秦楼就在眼前,咬咬牙,他们也就各自忍着,一言不发。

    只有那个拉着我的龟奴,一双鼠目四下扫动,最后故作无所畏惧,大声嚷嚷着以掩饰内心,“什么人,鬼鬼祟祟想要干什么。”

    “不不不……老夫不会做什么”那声音一连四个不字,就这么否认,可接着他就说,“只是这孩子,老夫要了。”

    他从黑暗里走出来,穿一件灰白色的旧衣裳,拿了酒壶,虽然其貌不扬,却有几分高人的气质。

    我缓缓睁眼,看到他之后,自嘲的笑笑,心道:啊,一个变态的老头。莫非我要换一个地方,然后继续被欺辱,甚至,要被这个老头,强迫那样的事情!

    那老头儿在之前我就见过,他在秦楼里,和一个妙龄的风尘女子翻云覆雨,结束之后他来后院闲逛,看到了我。我不会忘记他那两眼放光的样子。

    老头的话有些隐晦的狂,龟奴们见来者不过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头儿,于是对视点头,一群人丢下我冲上去,居然不忘宣誓所有权。

    “死老头,敢在老子手上抢人,活腻了吧。”

    “老变态,这小子是我的。”

    老头儿轻笑,手里有玄力慢慢凝聚。

    那年我七岁,被那个其貌不扬的老头儿,带去了罕有人至的山谷。也是那时候,我才知道这个老头儿是参王成精,因为大限将至,突发奇想才会收下一个人类做徒弟。

    而他之所以决定收我,是因为我身体里一半的血,属于药精。

    他教我药理,让我进深山采药,并且说,不论我采药是否正确,最后都得我自己熬了服下。

    就是在这样的逼迫下,我对草药,对药理才能有飞快的进步。

    十二岁的那年,老头儿丢下我离开,把我交给一个唱戏的女人。

    “老神仙说,你没有名字?”女人异常温柔,低眉浅笑,叫人莫名温暖。

    名字?七岁以前,那些人叫我臭小子,而老头儿,叫我喂。

    我不语,她立马就懂得了。“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她小心翼翼。

    后来她叫我陈笙,她说将来唱戏,总归离不了‘笙’这个字,而陈,是她的姓。

    那女人有一个与我一般大的儿子,她教他战地之曲,教我唱牡丹亭。

    “陈笙。”她总是这么叫我,眼里溢满慈爱,“你唱得不对,眼神,当再悲伤一些。”

    后来,她爱极了我唱牡丹亭时候的样子,就算那一年冬天,她病入膏肓,临走,还央求我唱给她听。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诸断井颓垣……

    我隐藏得极好,所有人都没能知道,那一年春天,我爱过她,而她,亲吻过我满是悲伤的眼眸。

    遇到秉辜北擎的那一年,我十八岁,和胡笙一起,从边城到国都,路上他对我百般照顾,虽然也一直冷着脸。

    “陈笙,野菜不干净,我这里有干饼,你拿去吃。”

    我不肯,他就冰冷这一张脸跑出去,到夜深也没回来。我思索良久,终于决定去寻他。

    “谁,谁在哪里!”路过河滩,我看到隐约的人影,“胡笙吗?”我问。

    半晌也没能听到回应,我猜他已经昏死了。虽然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不过他是她的儿子,我怎么都该救他一命。所以我提着衣摆慢慢过去。

    “不是胡笙。”费了力气把人翻过来,看着他青紫色的脸,我突然松了一口气。

    “不过这毒,倒也有趣,可以试着解毒看看。”我的包袱里一直背着老头儿留下的银针,于是取了银针出来,又扒下那人的衣裳。

    尽管也难为情,毕竟以前,最是厌恶这种行为。

    他的身材是真的好,比玄法修为不俗的胡笙还要好上几倍。比例也好,肌肉分布也罢,当真就称得上完美。

    心里有奇怪的感觉生出来。

    他的警惕心极强,次日一早,他的眼猛然睁开,有青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