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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城守军都就位了,接下来就是那些大人物出场了吧!”有人小声嘀咕。
因为玉人阁给凉国带来极大的经济收益,凉国朝廷之上,大部分人对玉人阁都是持保护态度。所以玉人阁的大事件,凉国也尽力施以援手。
这一点,从三年前开始,凉国就有诸如放出一小队军队来维持选花魁的秩序之类的动作,至于放出的数量……随着玉人阁的影响扩大,城守军自然越派越多。
此刻的玉人阁内,姑娘们各自红妆,丫鬟则是忙前忙后,检查所有的布置。
“锦言,一会儿你第一个上。”红衣女子踩着莲步走到正梳妆的粉裙少女面前,递给少女一块漆金的木牌。
锦言颤抖着手接过,“知道了。”
见少女有些紧张,红衣女子又安慰道,“上去之后,保持平常心就可。”
锦言抬头,一双眼像是落满枫叶的林子,自带惊艳和苍凉,紧了紧手里的木牌,锦言轻启朱唇,“红莲姐姐放心,锦言晓得。”
红衣女子就是红莲,是当初那个红衣妖艳,却有莲花一般气质的女子。纵使时光荏苒,红莲身上那矛盾得叫人欲罢不能的感觉依旧没有半点消退,甚至因为时间的沉淀,还多了些醇酒般的韵味。
红莲沉默,对上锦言那样一双眼睛,最后才缓缓吐字,“你懂得就好。”
“我还得去给芷兰她们送牌子,你好好准备。”红莲抖抖裙摆,转身就要离开,锦言却突然出声,“红莲姐姐。”
红莲闻声顿住,转过头来看她。锦言一瞬变得扭捏,樱桃似的小嘴张了几次也不见发声,最后是红莲忍不住要问了,锦言才低声喃喃,“公子,公子会来吗?”
“会吧!”红莲依旧顿住,声音里隐藏着期待。
“玉人阁有今天,乃是证明了公子之才。不过锦言,”红莲沉声,“你最好把你的心思收起来,公子那样的人,不是我们这种身份能去妄想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尽我们最大的力气,帮公子获得公子想得到的一切。”
红莲说,“我们只能无怨无悔做公子脚下的枯骨,连公子的红颜也不是。”
锦言泪眼婆娑,银牙死死的咬着唇瓣,生怕眼泪会落下来。红莲说的那些,她怎么可能不懂,只是把事实这么赤裸裸的摆在面前,锦言觉得难受。
“锦言……都明白。”缓缓低头,伴着一滴晶莹吧嗒落地,锦言说出这五个字。
红莲转回来拍拍锦言的后背,“一会儿好好表现。”
“嗯。”从嗓子挤出这一声,低着头的锦言看到红莲迈开步子出去。“这玉人阁女子无数,又有几个不视公子为神呢。”
锦言咬牙,最后实在忍不住哭,就趴在妆台上。这种情况,自然而然的,锦言就会想起那一天。
那一天她娘要把她卖掉,不是卖到秦楼,而是卖给一个油头粉面的小商贩做第九个小妾,多亏了那个人。
翩翩着一袭白衣,从时光的那头走来,他对她勾唇浅笑。
红莲发放牌子之后,差不多也到了玉人阁开门的时间,红莲是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去了柴房。
柴房里有个书生,被五花大绑丢在草堆里,书生看到红莲,立马兴奋的哇哇大叫,根本不在意自己此刻的境地。
把布团从书生嘴里扯出来,红莲捂住书生张开就要说话的嘴,摇头示意,然后红莲无奈,“红莲多谢公子垂青,公子昨夜的行为红莲不愿深究,这就放公子离去,公子走侧门吧,红莲已经安排好了。”
“红莲姑娘,小生不走,小生……”书生连连摇头,“昨夜是小生考虑不周,可是红莲姑娘,小生是真心喜欢红莲姑娘的,小生……”
红莲听不得这些话,要不是锦言认得这书生,要不是……红莲真恨不得让大姑娘弄死他。
可事实就是,选花魁的事情已经赶上来了,红莲没功夫搭理他,也不愿意看他被大姑娘弄死。
直接招呼了两个龟奴把书生扛出去,红莲交代龟奴仔细看着书生,明日才能松绑。省得他闹事!
扩建之后的玉人阁,占地比馥宁郡主府也不遑多让,除去姑娘们各自的小屋,玉人阁同样修筑亭台水榭。
而最靠近长街的秦楼主建筑修三层,一层大众,二层官宦富贾,三层乃是真正大人物才能涉足的地方。由此自然越往上越精细。
至于最开始的位置偏僻这个问题,早在玉人阁重开之时就成为了绝佳条件,根本就是带动了附近长街的发展。
此时的长街人潮涌动,也有马车排排队好,马车的主人或是坐在马车里,或是下了马车寻找小伙伴谈笑。
“要我说,花魁这东西,还得是芷兰那样的,空谷幽兰般不容亵渎。”
“屁话,那样的有什么劲儿,还不如锦言呢,那一双眼睛,真是叫人心疼。”
“还是得红莲,妖娆,有味道,老就老点,也不过二十多岁!”
“卧槽,红莲三年前就不参与花魁评选了好吗!”
“你们这些俗人,花魁可不仅仅是外貌和气质,关键还得是才艺,清画的绘画才叫人惊叹……”
“你怎么不说芦吟的嗓子…”
“夏琴的…”众人讨论不休,面红耳赤就快打起来了。关键时刻就是城守军出面,这也是城守军在此的作用。
“时间,差不多了。”一辆马车里,白衣的公子让小厮撩开车帘,望了一眼天空,然后说了这么一句话。
小厮点头,“公子宽心,有城守军在,想必也不会出乱子。”
“希望如此。”白衣的公子垂眸,小厮一见,立马把车帘合上,静静等候时辰。
时间缓缓流逝,夜色自天边铺展开来,然后天空突然绽放烟花,玉人阁的大门在众人的注目中缓缓打开。
番外:陈笙(写写玩)()
不知出生。
而记忆以来,在秦楼里受尽欺辱,终于在那样一个不见五指的夜,逃了出来。
他们拿着火把,像寻求猎物的狗,呵,本来也是秦楼里的狗。他们叫着嚷着,破口大骂着也还紧追着不放。
我踉跄了步子。跌倒在泥泞。
“嘿,地滑,那小子摔了!”
“tmd少磨蹭,天可凉着呢,早点抓了回去。”
他们越来越近,我挣扎着爬起来。疼,周身都疼,或许伤了什么地方,而来不及仔细感受了。
那只大手从黑暗中伸出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我转头,看到那个扒过我衣裳的龟奴一脸愤怒,愤怒之外则是让人不耻的淫,秽。
呵,在客人面前规规矩矩还有几分害羞的龟奴,此刻真是恶心得让人作呕。
“臭小子,养你这么大,老子还没开始玩呢,你居然敢跑!”他另一只手糊过来,巴掌落在脸上,钻心的疼。
我咬牙忍受,不肯发出一点声音。
龟奴瞅着无聊,转手扯住我的衣襟,回头对其他人喊,“我抓住他了,回去求姑娘打赏吧。”
他们拳打脚踢,多少不堪入耳的话从他们嘴里吐出来,然后他们把我拖回去。
那热闹非凡的秦楼已经近在眼前,我阖眼,却依旧不肯认命。
“哎。”这样一声叹息,是从黑夜里传出,像是跨过了时光,沧桑也无可奈何。
那个声音说,“倒也是个苗子,想想还是不甘心放下。”
龟奴们慌了手脚,直觉告诉他们来者不善,可秦楼就在眼前,咬咬牙,他们也就各自忍着,一言不发。
只有那个拉着我的龟奴,一双鼠目四下扫动,最后故作无所畏惧,大声嚷嚷着以掩饰内心,“什么人,鬼鬼祟祟想要干什么。”
“不不不……老夫不会做什么”那声音一连四个不字,就这么否认,可接着他就说,“只是这孩子,老夫要了。”
他从黑暗里走出来,穿一件灰白色的旧衣裳,拿了酒壶,虽然其貌不扬,却有几分高人的气质。
我缓缓睁眼,看到他之后,自嘲的笑笑,心道:啊,一个变态的老头。莫非我要换一个地方,然后继续被欺辱,甚至,要被这个老头,强迫那样的事情!
那老头儿在之前我就见过,他在秦楼里,和一个妙龄的风尘女子翻云覆雨,结束之后他来后院闲逛,看到了我。我不会忘记他那两眼放光的样子。
老头的话有些隐晦的狂,龟奴们见来者不过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头儿,于是对视点头,一群人丢下我冲上去,居然不忘宣誓所有权。
“死老头,敢在老子手上抢人,活腻了吧。”
“老变态,这小子是我的。”
老头儿轻笑,手里有玄力慢慢凝聚。
那年我七岁,被那个其貌不扬的老头儿,带去了罕有人至的山谷。也是那时候,我才知道这个老头儿是参王成精,因为大限将至,突发奇想才会收下一个人类做徒弟。
而他之所以决定收我,是因为我身体里一半的血,属于药精。
他教我药理,让我进深山采药,并且说,不论我采药是否正确,最后都得我自己熬了服下。
就是在这样的逼迫下,我对草药,对药理才能有飞快的进步。
十二岁的那年,老头儿丢下我离开,把我交给一个唱戏的女人。
“老神仙说,你没有名字?”女人异常温柔,低眉浅笑,叫人莫名温暖。
名字?七岁以前,那些人叫我臭小子,而老头儿,叫我喂。
我不语,她立马就懂得了。“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她小心翼翼。
后来她叫我陈笙,她说将来唱戏,总归离不了‘笙’这个字,而陈,是她的姓。
那女人有一个与我一般大的儿子,她教他战地之曲,教我唱牡丹亭。
“陈笙。”她总是这么叫我,眼里溢满慈爱,“你唱得不对,眼神,当再悲伤一些。”
后来,她爱极了我唱牡丹亭时候的样子,就算那一年冬天,她病入膏肓,临走,还央求我唱给她听。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诸断井颓垣……
我隐藏得极好,所有人都没能知道,那一年春天,我爱过她,而她,亲吻过我满是悲伤的眼眸。
遇到秉辜北擎的那一年,我十八岁,和胡笙一起,从边城到国都,路上他对我百般照顾,虽然也一直冷着脸。
“陈笙,野菜不干净,我这里有干饼,你拿去吃。”
我不肯,他就冰冷这一张脸跑出去,到夜深也没回来。我思索良久,终于决定去寻他。
“谁,谁在哪里!”路过河滩,我看到隐约的人影,“胡笙吗?”我问。
半晌也没能听到回应,我猜他已经昏死了。虽然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不过他是她的儿子,我怎么都该救他一命。所以我提着衣摆慢慢过去。
“不是胡笙。”费了力气把人翻过来,看着他青紫色的脸,我突然松了一口气。
“不过这毒,倒也有趣,可以试着解毒看看。”我的包袱里一直背着老头儿留下的银针,于是取了银针出来,又扒下那人的衣裳。
尽管也难为情,毕竟以前,最是厌恶这种行为。
他的身材是真的好,比玄法修为不俗的胡笙还要好上几倍。比例也好,肌肉分布也罢,当真就称得上完美。
心里有奇怪的感觉生出来。
他的警惕心极强,次日一早,他的眼猛然睁开,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