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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高顺-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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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如何说,高顺还是很感激当今皇帝陛下的,获得这些财富,离不开皇帝的支持。

    让他难受的是离家日久,今年估计又没法回家过春节了;而李强也很想回楼烦县看看媳妇。

    本来刘宏想在年前招高顺入京,他对这位尚未见过面的青年才俊充满了好奇,后因乌桓来袭而推迟了日期。

    十二月战争胜利结束,刘宏才下旨要求高顺进京。

    十二月底,高顺收到圣旨,命令胜利归来的颜良和张飞带兵驻守巨鹿,并统领所有步兵和骑兵。

    张飞非常不忿,寻高顺发牢骚,他的战马没有关羽和颜良的好,否则的话,也能斩杀丘力居;高顺知道他的小孩脾气,便给张飞兑换了一匹纯黑色的特优级战马,张飞大喜,给其取名“黑云”。

    春节后,正月初五,高顺提前启程。他只带了李强和3屯初级骑兵做护卫。

    从巨鹿郡下东南,从苍亭渡口过黄河,直奔东阿县而去。

    正月初九下午,大量骑兵的到来,让小县城的人吓了一大跳。县令、县尉等人立即前来迎接,当他们得知是冠军侯到来后心中大喜,小心翼翼的接待。

    初十早上,高顺与李强在县尉的带领下前去拜访程立。

    由于面对的黄巾势力比历史上要强大很多,来劫掠的是青州渠帅卜己的军队,所以程立早就逃亡到黄河以北避难,并没有机会组织防御东阿县城,

    程立在当地毫无名气,众人对高顺的行为感到非常疑惑。

    还是一番繁琐的礼节,最后,高顺被迎接客厅,分宾主坐定。

    高顺观程立有四十多岁,身高八尺多,美须髯;观其家境一般,心中便有计较。查看其属性,智力97,政治83,智力这么高,不下于田丰、沮授,高顺欣喜不已;其政治略低,也是其终身未列三公的原因之一。

    程立观高顺,又高又壮,外表俊秀,皮肤白嫩,稚气未除;小小年纪便创下如此基业,让他非常佩服。

    两人相互观看了一阵,谁都没有说话。

    最后,程立耐不住,只好问道:“君侯至此,所为何事?”

    高顺吸取与田丰和沮授见面时的教训,开门见山的说道:“我欲聘仲德为军师,率三万大军,替我征伐鲜卑。”

    程立已是四十多岁了,高顺不信他不想建功立业,只能用功名和权利吸引他;在汉末看出身的年代,没有特殊的机遇,程立很难有崛起的机会。

    高顺的回答,让程立颇感意外,又非常惊喜,反问道:“君侯何不亲往征伐?”

    “顺身有公职,不得擅离。”

    当时朝廷命官,不得圣旨,不得离开辖区,否则将会被免职并受处罚;高顺为巨鹿郡太守,不得皇命不得离开巨鹿郡范围。

    程立建议道:“君侯未至弱冠,岂不闻树大招风,何不辞去公职,为国守疆,专事征伐?”

    高顺想起田丰也有类似的建议,且他也不想长时间远离家乡,也有辞职的打算,便说道:“顺早有此意,此次奉命进京,视情况而定。”

    见高顺年龄不大,却不固执,程立心中对其有一定的好感,想了一下道:“君侯,军师有何职责?”

    一听这活,高顺心中大喜,有希望,便说道:“上谷郡、代郡和雁门郡以及护乌桓校尉府所辖官兵,军师皆有权随意调动,若兵力不够,军师可随意征兵,顺绝对保证后勤供应;军师有权决定军官升迁任免,可决定何时出兵,出兵多少,以及所有战术安排等,此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顺只要战果,不看过程;第一任期为四年。”

    高顺心想,给予他如此大的权利和自由度,就不信他不动心,要知道历史上他出仕的时候已是51岁,也只不过当了一个县令;且三郡太守和护乌桓校尉是他的护卫,其中的军候、屯长等大部分都是系统人,不怕程立有反叛之心。

    “四年之后呢?”

    高顺笑道:“呵呵,先生,我看不这么长远,四年之后的事情说不好,不过我敢肯定,只会比当前更好。”

    程立脸色变的微红,果然有心动之意,至少这份信任就不是一般人能给予的,过了一会,他又问道:“老夫听说君侯募兵要求甚严,如何招募到足够数量的士兵?”

    “哈哈,先生多虑了,此前募兵甚严,只为便于以后扩军,即便是普通骑兵,也完全胜任北军伍长、什长之职,什长完全能胜任都伯之职;且有陛下旨意,可在幽、并、冀三州募兵,选择余地颇大;顺要求精兵,只是优中择优,不想招募太多官兵,而遭人忌恨。”

    “君侯得罪士族,在立看来,实为不智,不知君侯有何解释?”

    “哈哈,先生过虑了,顺从未去过京师,从未与士族接触过,何来得罪之说?”

    “君侯何以与宦官走的如此之近?”

    “顺可从未主动与任何一位宦官交往。”

    “君侯对当前局势有何见解?”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当前士族在内垄断朝堂,阻塞寒民上升之道,在外广建庄园,土地集中,广大百姓失去耕地,无以为生,流离失所;此乃天下大变之兆也。”

    “君侯当前有何打算?”

    “训练官兵,驱逐异族;发展内政,以待天时。”

    高顺的话让程立非常满意,与广积粮有异曲同工之妙,又问道:“君侯有何志向?”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为了避免引起麻烦,后一句没敢说。

    高顺感觉与这些人谈话真累,就像又回到小学生时代,接受老师的考核一般。

    程立暗自思索,他自恃才高,却苦于出身平凡,至今一事无成,面对高顺在未至弱冠之时便取得的成就,令他汗颜;高顺有文采,有大志,有行动,有目标,待人真诚,擅长军事,且边郡混乱之地更能发挥他的才智,便于建功立业;他已过不惑之年,是人生的分水岭,这样的机会,终生难觅,若错过了,以后是否还能等到如此机会?以后他是否后悔?

    心思已定,程立对高顺拜曰:“立拜见主公!”

    高顺大喜,忙扶起程立,说道:“顺必以师礼待先生。”

    随后,程立设宴招待高顺一行人。

    留下一队骑兵,护送程立的家庭成员搬迁到桃源堡居住。

    高顺希望程立的长子程武随身侍奉程立;程立欣然应允。

    第三天,众人启程,直奔陈留。

第187章收服典韦() 
高顺秘密兑换了两匹特优级战马和一匹优等马。

    其中一匹特优马送给程立骑乘,另外一匹特优马是为典韦准备的。

    至于那匹优等马则送给了程武骑乘。

    程武现在二十三岁,智力93,高顺大喜,也是一不可多得的谋士;希望他跟在父亲身边,多接受锻炼,且耳闻目睹,智力再上一个台阶。

    从东阿去洛阳,要是绕道己吾县,要多走很多路,程立好奇的问道:“主公,绕道百里,所为何事?”

    现在正是高顺高兴的时候,他笑道:“我听说己吾县有雄壮之士,勇猛不在樊哙之下,顺欲聘其为先生护卫。”

    程立大为感动,却反对道:“立谢主公之恩,若果真有此等勇士,仅仅作为护卫,则为明珠蒙尘,何其不公也?”

    高顺忙解释道:“顺秘密组建一支重装步兵,尚无统领,其甚适合,平时可作为先生护卫,若战事焦灼,其突然杀出,可出奇制胜。”

    现在手中有陷阵营士兵近700人了,若让程立率领军队作为一路,出击鲜卑,则可以派遣四屯陷阵营作为他的护卫,关键时刻出奇制胜。

    程立非常惊讶,主公还有隐藏力量,秘密培训重骑兵,那可是非常烧钱的兵种,比骑兵花费还多,忙问道:“主公,战力若何?”

    “哈哈,士兵皆为百人将,步战无敌,还能克制骑兵,一人双马,能迅速移动;只是人员尚少,仅有四屯,只能在关键时刻出动。”

    “比主公护卫何如?”

    高顺想了一下道:“若是正面对决,四屯重装步兵至少能抗住十五屯护卫的攻击。”

    程立更是惊讶,百人将做士兵,那战斗力绝对强悍,怪不得高顺敢说步战无敌,就是对抗骑兵的能力也非常强横了;主公的护卫在他看来已是非常强了,这重装步兵能一对四,实力更加强横,使他更加好奇,主公身上的秘密肯定还有不少;程立确信,他的选择是正确的,跟随高顺一定能建功立业。

    己吾县的位置非常偏僻,经过三天的跋涉,正月十五日才赶到,在城外扎营,并派李强去县衙打探典韦的住处。

    典韦在当地行侠仗义,小有名气,很快便打探清楚,他家就在城郊住,离的很近,第二天一早,高顺等人在一屯骑兵的护卫下,带着礼物前去寻找典韦。

    为了不惊吓到当地人,骑兵的速度很慢。

    根据村人的指点,高顺、李强和程立等人来到典韦家,骑兵留在村外。

    很多村民远远的跟在身后看热闹,认为典韦又得罪人了。

    一见这么多人前来,典韦心中非常慌张。

    程立是文人形象,向前一步说道:“想必阁下便是典君了?”

    见对方如此客气,典韦便放心了,也客气的反问道:“正是在下,不知贵客来自何方?所为何事?”

    见典韦果然如主公所言,身高近九尺,宽额大脸,非常雄壮,程立笑道:“此乃我家主公,冠军侯,听说阁下威名,前来请典君出仕。”

    己吾县为黄河冲积平原,土壤肥沃,灌溉便利,无奈典韦为一游侠,不事生产,以打猎和朋友赞助为生,生活过的并不如意,再加上娶媳妇,现在又有了孩子,生活非常紧张,冠军侯请其出仕,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不过作为游侠该有的谨慎他还是有的,忙问道:“我饭量很大,能管饱否?”

    程立这几天跟随高顺一起饮食,知道军中的饮食条件,便笑道:“即便典君一顿饭能吃一只整羊,君侯也绝对能满足阁下的要求。”

    高顺趁两人对话,查看了典韦的属性,25岁,武力值97,好家伙,比他还厉害,心中大喜,忙说道:“典壮士毋须担忧此事,我欲聘阁下为护军校尉,享六百石俸禄,立功之后另有奖赏和提升;平日饮食,与我相同,能随时命厨房为阁下供应饭食,绝不限制阁下的数量,且费用不在俸禄之内。”

    从平民上升到一校尉,是所有游侠或平民梦寐以求的好事,岂能推辞?这样的话就不再担心媳妇和儿子的生活了,忙跪地拜曰:“典韦拜见主公。”

    高顺大喜,没想到这么轻松便收服了典韦,忙向前拉起典韦,并说道:“哈哈哈,快快请起。将我给典壮士的礼物带来。”

    一匹火红的特优级战马、明光铠、战靴、八十斤重的班钢(麻钢)双戟并十二支小戟,另有美酒十坛,肥羊十只,铜钱百贯,绸缎十匹。

    小戟是当时大多数武将用来防身的投掷型兵器。

    宝马利刃是每个武将心中的最爱。

    典韦抚摸着战马的鬃毛,仔细观察战马,太高大了,太强壮了,绝对是万金难求。

    又拿起双戟,长短、重量正合适,像是专门为他贴身打造的;狭长的刃口呈亮白色,显得异常锋利。双手舞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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