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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又是一招获胜。
第三位出场的是程志的手下。
赵云让对方先出手,军侯用尽全力,一个横扫,预把赵云扫落马下;赵云身体迅速前倾,爬在马背上,轻松躲过,顺手回抽,蜡杆打在对方的后背上,轻松的将对手击落马下。
赵云依然是一招胜出。
观看的士兵爆发出阵阵欢呼声,在部队当中,他们崇拜的就是强者,如此轻松击败他们的军侯,赵云的武艺肯定与他们的中郎将相当,甚至超过他们的中郎将。
并大喊道:“你们这群病夫,如此懦弱,有什么值得高傲的?上了战场,就是一群垫脚石。”
臧霸等人脸色皆不好看。
程志小声的说道:“哼,堂堂中郎将,借助马匹的优势欺负军侯算什么本事!”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臧霸看出赵云的武艺远超他们,管亥感觉赵云的武艺不在他之下。
赵云没有生气,而是客气的说道:“哈哈,诸位,对不住了,等云选拔完毕,再挑战诸位”
随后的时间内,赵云接连战胜五十名军侯,皆没有超过三招便轻松战胜对手,不过他也累的浑身大汗淋漓;他不准备继续比下去了,若是如此轻松的将他们击败,将会影响他们未来练武的信心,便对剩余的十位军侯说道:“在一群矮子里选高个,行不行的就你们十位了,以后你们就是我的部属了。”
“是,太守!”
赵云呵斥道:“对你们的水平我极不满意,希望你们此后要刻苦训练,提高技艺,不要到了战场上成为垫脚石。”
“是,太守!”
接下来的事情便不需要赵云安排,自有长吏处理,把他们分配给五位军司马率领。
通过这次选拔,不仅这些军侯服气,就是那些看热闹的屯长和士兵等也非常佩服赵云,看似俊秀柔弱的身躯,竟然有如此大的爆发力。
对于那些战败的军侯而言,能与这样的高手过招,虽败犹荣,值得他们炫耀,只是落选了,非常懊悔。
入选的那十位军侯非常高兴,能跟这么厉害且与主公有直接关系的武将混,未来机会肯定更多。
第441章赵云发威()
中午,赵云与五位军司马、十位军侯以及百位屯长以及长吏等人在军官食堂就餐,并召开了一个短暂的小会,就具体事宜做出安排。
高顺势力还是老传统,屯长以及以上级别的军官在军官食堂就餐。屯长和军侯每月有十分之一的淘汰名额,实行挑战淘汰加末尾淘汰,大家的压力很大,竞争很大;在军官食堂就餐,既是良好的待遇,也是崇高的荣誉。
在高顺势力所辖的地盘上,从军是非常荣耀的一件事,军人地位很高,待遇丰厚,一人从军,全家脱贫,且军纪严明,从不骚扰百姓,所以军人极受百姓尊重。
军官食堂供应的饭食依旧非常丰盛。
赵云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不管你们是否愿意去武都郡,既然被选上了,便必须执行军令。”
“是,太守!”百多人异口同声的回答道。
赵云又安排道:“做好人员登记后,全体官兵放假四天,第六天一早出发,前往武都郡,任何人不得迟到或者不到,否则军法从事。”
“是,太守!”
借中午就餐时间,赵云歇息一番,下午准备与几位中郎将切磋一番;如同在安州时一样,必须将诸将打服,方可确立他在军中的地位,否则,所有的人都是认为他是靠裙带关系上位的,有损高顺的威名,也影响他对部队的管理。
程志这个愣头青,中午好好的准备了一番,下午定要与赵云这位小白脸切磋一番,目前,他还没意识到赵云武艺高强;臧霸与管亥却感觉有些压力,不过他们还是积极准备,即便不能力敌,也不能输的过于狼狈。
下午是实战切磋,不像上午一样用蜡杆比试,而是用各自顺手的武器,存在很大的风险。
一个时辰过后,众人在校场集结,程志、范财等人皆全身披挂,骑着战马而来;臧霸和管亥神情严肃;并吸引了大量的官兵前来校场观看。
经过歇息,除去上午的疲惫,赵云依然精神抖擞、神采飞扬。
首先上场切磋的是程志。
两人皆骑着特优级战马,程志用长刀为武器,赵云用亮银枪为武器。
程志得臧霸提醒,不敢大意,他可不想在众官兵面前丢脸。
赵云现在想熟练他的枪法,必须多加练习,不想错过与任何一位高手切磋的机会,显得非常慎重。
程志首先抢攻。
赵云以连枪法为主,所以以防御为主,这样让程志更认为赵云虚有其表。
程志把大刀挥舞的虎虎生风,横撇竖砍,招式连绵不绝。
赵云轻松抵挡,毫无压力。
程志的大刀势大力沉,非常消耗体力,过了五十回合,已是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赵云枪法轻盈,以技巧为主,只是热身。
五月的天气,气候炎热,加上全身披挂,猛烈进攻,非常消耗体力。
程志气得停止了进攻,喘着粗气,失去理智的喊道:“啊呀呸,小白脸,就会抵挡嘛,还是不是带把的?”
赵云笑道:“哈哈,战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若是轻易失去理智,可不是一位合格的指挥官啊!”
臧霸感觉,如此下去,程志肯定会输的很难看,趁现在还没有输,不如停止战斗,保留面子,于是喊道:“程中郎将,暂且下来歇息;范中郎将上!”
范财早就跃跃欲试了,听到臧霸的话,立即拍马向前。
程志知道他的体力消耗太大,这样下去,即便赵云不进攻,他也坚持不了多久了,便听从了臧霸的意见,骑马返回,与范财交错而过。
臧霸来的时间不长,但是他沉稳的性格、处事公允、善于决断和灵活的头脑,得到众人的一致尊重,几人隐隐有以他为首的样子。
这与出身有很大的关系,臧霸的父亲原为县吏,家庭条件稍好,接受过一定的教育,有读书识字的机会,而程志、范财、管亥等人皆为社会底层出身,整体素质比臧霸差了许多。
范财也是用长刀,也属于力量型的猛将。
刀法比较好练,也就横撇竖砍的几个招式,只要力气大,战场上的杀伤力还是很大的;这也与他们的出身有关系,小的时候他们可没有练习枪法的机会和师傅;所以管亥等人皆喜欢用长刀,而不是需要技巧的长矛或者长枪;当然,有家传刀法的例外。
范财非常狡猾,他已看出程志是因为主动进攻,体力消耗过大,以至于不是赵云的对手,便放弃了主动进攻;待他来到赵云面前,问道:“赵太守需要休息一阵吗?我可不想趁人之危。”
“哈哈,范中郎将多虑了,刚才的切磋,连热身都不如,何来趁人之危之说?进攻吧!”
范财笑道:“哈哈,您贵为太守,还是由您先进攻吧!”
赵云明白范财的小心思,也不答话,拧抢便刺,枪速很快,如蛟龙出水,直刺范财胸部。
范财提起大长宽刀一档,枪尖“碰”的一声顶在刀面上,巨大的冲击力,使得范财身体向后一晃,暗道,这小白脸果然有两下子,这力量真够大的。
双方错马而过,待回过头来,赵云问道:“哈哈,范中郎将,云的力量如何?”
范财并不答话,嘿嘿一笑后,便拍马加速冲来;现在他可不敢再大意了。
臧霸在旁看着,心想,坏了,范财又心急了,他的武艺还不如程志,若是主动进攻,能抵挡五十回合已是不易,这赵太守太坏了,接连的刺激,使得范财失去了理智。
用刀的武将,相对来说脾气都比较急,知道体力消耗的厉害,都想速战速决,这正中赵云下怀。
关羽也是擅长用刀的高手,他的前三招,杀伤力最大,非一般人能抵挡。
“啊、啊、啊!”范财一边喊着,一边高举长刀,快速冲向赵云。
对力量型武将,使用长刀这种重武器,威力极大,只要碰上,非死即伤。
赵云不敢大意,双手持枪,做出防御姿态;通过刚才一招,他已知晓范财的力量,心中有数了;待到两马接近,赵云奋力挥动长枪,与范财的大刀相撞,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赵云的长枪被弹回,范财的大刀偏离一侧,两人错马而过。
势均力敌且威力巨大的一招,获得了校场上数万官兵的高声叫好。
臧霸自叹不如,赵云确实有过人之处,不仅武艺高强,这智谋也不在大家之下。
麹义调到冀县驻防后,管亥的武艺在几人中属于最高的,平时难遇敌手,看到赵云这样的对手,激起了他的斗志,现在他更希望放手切磋一番,而不再在意输赢了。
又没取得想要的战果,范财内心更加焦急,调回码头,再次加速,冲向赵云。
第442章赵云的建议()
果然不出臧霸所料,仅仅三十多个回合,范财已体力不支;而赵云依然面不改色、气不喘,轻松抵挡,防守起来游刃有余。
管亥已准备停当,随时可参与切磋,钢针般的胡须因激动而一颤一颤的。
臧霸及时止住范财,不希望他丢丑;不过即便是普通的骑兵,也能看出,范财不是赵云的对手,落败在即。
范财退下,却心怀不忿。
管亥的武艺在几人中是最高的,且其比赵云大几岁,正当年富力强之时,对自己极为自信,对与高手过招的渴望,让他内心痒痒难耐,范财退下后他立即拍马向前。
管亥早就看出赵云欲拿切磋当练手了,便不再多言,上来就挥动大刀,猛烈攻击。
两人也不再计算回合数,而是短兵相接,进行近战,近战出手速度更快,更加激烈。
管亥对士兵的态度很好,在军队中颇有威望,很得士兵的爱戴,他的一阵猛攻,非常精彩,立即获得了官兵的大声呐喊助威。
对于管亥的猛攻,臧霸非常失望,这样的话他依然不是赵云的对手;赵云属于技巧型武将,比较省力,易于持久战。
管亥大刀上下飞舞,速度极快,杀的赵云有些手忙脚乱,不过赵云心中欢喜,他也希望与高手过招,这样才能锻炼枪法,提高技艺。
于是赵云精神大振,舞动龙胆亮银枪枪,百鸟朝凰枪法招式迭出,拦、拿、滑、扎、撩、挑、绞、砸及劈枪、扫枪等,出手连贯,动作敏捷,刚劲有力,勇猛矫健,神情兼备;适应了管亥的进攻节奏,赵云越打越顺手。
赵云这才发挥出他正常的实力;精妙的枪法,令臧霸等人大开眼界,程志和范财两人看得目瞪口呆,感觉败的不冤,原来与赵云对战的时候仅拿他俩练手,根本没有使出全力;就是四周的官兵,面对这精彩的战斗也大呼过瘾。
大约三十回合过后,管亥的攻势依然没有减缓;臧霸心中暗道,不仅他隐藏了实力,原来管亥一直藏而不露,切磋的时候也没有尽力,看聊主公手下果然藏龙卧虎,高手如云。
待五十回合,管亥进攻速度稍微减缓,开始注重防御,不过刀法依然不乱,众人盛赞赵云的同时,也都感叹管亥的武艺不可小觑。
赵云习得百鸟朝凰枪法,不过一直没有实战的机会,紧靠切磋是发挥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