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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想了想道:“如果把魔晶直接吞吃了会不会增加的修为呢。”
拉克丝道:“直接吞吃魔晶却是可以增加修为,但也仅仅只是能增加一些身体力量而已,而且这种增加是有极限的,顶多也只能把身体强度提升到一阶武士水准,之后再吞吃魔核也没什么用了。”
李牧这才若有所思,同时暗道一声惭愧,还以为只要不断吞吃魔核就能让身体力量无限增强呢,可没想到,这种力量的增强是有极限的。
这时拉克丝看了看李牧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肯定是吃过魔核的吧,而且还是青色风狼的魔核。”
李牧很老实地点点头:“没错,大概是上个月的时候,无意中吞吃了一颗的魔核,力气就忽然变大了,后来又吃了半颗,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至于那是怪物我也不清楚,但它们长得确实很像狼,而且是青色的。”
拉克丝神色凝重道:“这种东西以后不要直接吞吃,杂质太多了,吃得再多了也增加补不了多少力量,反而会对身体有害,如果积攒的杂志太多,还会影响体内的元素纯度,对修炼魔法是很不利的。”
李牧连忙点点头:“知道了!”
看来以后不能在乱吃东西了,这让李牧很是郁闷,还以为发现了什么作弊的好办法,没想到差点坏了大事,还好遇见了拉克丝,要不然以后可是连哭都没地方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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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呜!
就在李牧暗自庆幸之时,却听空中忽然传一阵惊天动地的
紧随而来的一道刺耳之际破空呼啸,正声音犹如晴天惊雷,震得李牧耳膜发涨,脑袋瓜里嗡嗡作响,感觉整个人的脑袋都要被炸裂了一般,说不出的难受。
李牧下意识抬头望天,却见一道巨大无比的身影,犹如狂风一般以惊人的速度从两人的头顶上空飞过。
那是一头长有巨大双翼,的看起来很像是老鹰,但提醒却足足顶得上一加波音客机的巨型飞禽。
只是数息之间这头巨型猛禽便消失在了远处的天空。
“是暴风雷鹰。”拉克丝抬头望天,一脸的激动和兴奋:“传说中的九阶魔兽暴风雷鹰。”
暴风雷鹰!
李牧有些好奇地打量着飞禽消失的方向喃喃自语:好快的速度,应该是已经突破了音速吧。
想不到这个世界居然还有体型如此庞大的飞禽,这回算是长见识了。
“这暴风雷鹰是不是很厉害啊。”李牧好奇地望着一脸兴奋的拉克丝。
“当然。”拉克丝一脸神往道:“暴风雷鹰可是实力高达九阶的顶级魔兽,它的羽毛被称之为神之羽翼,九阶以下的攻击,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魔法攻击都难以伤到它一分一毫,而它的天赋魔法是闪电风爆,有风和雷的双重攻击属性,威力相当惊人足以匹敌禁咒,可以在一瞬间摧毁一座要塞,灭掉一支军队,是所有魔兽之中当之无愧的王者,除了传说中的圣兽,神兽,它没有对手。”
说到这拉克丝忍不住喃喃低语:“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能够拥有一头暴风雷鹰,成为一名天空骑士。”
李牧吃惊不小:“骑士,难道刚才那只大家伙可以收来当坐骑不成。”
拉克丝一脸神往道:“是啊,只要实力修为能够达到九阶以上,不论是法师还是武士,都有机会签约一头九阶以上的魔兽,到时候我一定会签约一头暴风雷鹰,成为帝国的天空骑士。”
李牧也是瞪大了眼睛满脸艳羡:“天空骑士,听起来好拉风的样子啊。”
拉克丝道:“那是当然九阶以上的天空骑士,战斗力足以毁天灭地,天下无敌。
不过我更看重的还是成为天空骑士以后能够拥有的悠长寿命!”
李牧愣了一下:“悠长寿命?什么意思?”
拉克丝解释道:“只要能成为九阶强者,不出意外的话,就能拥有千年以上的寿命呢,这是可是所有战职者所梦寐以求的荣耀啊。”
“九阶以上,天空骑士!天下无敌,千年寿命”李牧的眼睛瞪得老大:“这也太牛逼了吧。”
拉克丝很肯定地点点头:“这是大陆人人都知道的常识,我们红莲帝国的开国皇帝红莲女皇,就是天空骑士,她在一千年前建立了红莲帝国,可现在女皇陛下依然健在,并且容颜不老,犹如少女!”
说到这拉克丝的眼睛已经射出了灼热的光芒,犹如两个闪闪发亮的绿色灯泡。
我干!这个异界太疯狂了,人居然可以活一千年以上。
不过要是真能活个一千年也蛮不错的呀。
看着拉克丝那一脸憧憬的模样李牧忍不住暗自吐槽:你一个女孩子家要那么强干什么,太厉害了将来可是嫁不出的呀。
至于李牧自己对于所谓的天空强者并不是很在意,他只是好奇,这个职业有多厉害,但也仅仅只是好奇而已。
毕竟每个男人的内心都渴望强大,有着成为强者的愿望,只是李牧的这个愿望并不是很强烈。
相比做个天下无敌的强者,他更想做一个悠闲自在的富家翁,当然如果能顺带着长命千岁的话,那就更完美了。
想了想李牧的目标又有了变化。
第一目标:赚大钱,成为一个富家翁。
第二目标:求长生,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如果只是单纯的赚钱的话也未免太没有追求了吧,要是能得到千年的寿命,那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于是怀揣着两个伟大的目标,李牧开始了异界之路的继续探索。
三天后!遥远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道城墙的轮廓。
“前面就是日出城了。”拉克丝一脸的兴奋与骄傲:“外乡人,欢迎来到我的故乡····。”
李牧好奇地睁大了眼睛,城市!终于看到城市了,老子终于可以见识到异世界的社会和文明了。
激动呀!
第14章 异界城市()
在距离城门不远处的角落里,拉克丝正细心地给李牧化着妆。
没错就是化妆!
李牧看着镜子里早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的自己,不住抱怨着:“为什么要化妆,我又不是通缉犯,还有我明明是黑头发,为什么要给我染成黄色的。
啊,眼睛,我的眼睛,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为什么我黑眼睛变成了绿眼睛····”
“给我闭嘴。”拉克丝忍无可忍地打断道:“你以为我想啊,要不是你这模样实在太奇怪了,我才懒得给你化妆的,不想让这里的军队当成异族奸细抓起来就乖乖坐好··。”
终于半个小时候,原本还是黑发黑眼的李牧摇身一变成了一个金发碧眼的洋鬼子。
而他那一身特别的防弹衣,也被被一件宽大的连帽披风给遮了个严严实实。
对着镜子看了又看,李牧忍不住喃喃嘀咕道:“想不到我李牧也有变成洋鬼子的一天,这模样要是回到地球,恐怕谁也认不出我了吧。”
忙完这一切之后,拉克丝又对着镜子给自己也化了妆,很快一个原本貌若天仙的少女,变成了一个平凡无奇的,而且皮肤粗有,满脸雀斑的女孩,虽然他依然穿着蓝色长袍,手持腰挂蓝色长剑,但却和先前的样貌判若两人,要不是李牧亲眼所见,他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这看起来相貌平平,普普通通的女孩,居然就是拉克丝。
这让李牧很是好奇:“那个,你为什么也要化妆,而且还化得这么难看。”
拉克丝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难道你不知道美貌是麻烦的根源吗。”
“红颜祸水吗?”
李牧想了想不由恍然大悟,却是拉克丝的样貌漂亮得有些妖孽,要时出现在在现代的大街上,绝对会无数目光,严重的话甚至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估计这女人应该有过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所以才有了这样的应对之法。
··········
化完妆后,两人便施施然地走向了城门。
“这就是日出城了。”拉克丝指巨大的城门一脸傲然:“怎么样,你们那里应该没有这么大的城市吧。”
李牧则是瞪大了眼睛好奇地打量着。
这就是异世界的城吗。
很大,真的很大!这确实是一座巨大无比的城市。
高大的城墙横贯平原,左右两边根本看不到头。
城墙很高至少有二十米以上,上面架着类似于投石机和床弩之类的器械,还有不少皮甲带刀往来巡逻的护卫。
这样的场景以前电视里的看到过,李牧从么想过自己居然能亲眼看到如此真实的古代场景,不由的两眼发直有些呆愣。
城门很大,高足有十米,宽足有二十米,此刻正有不少车马进进出出。
透过大门内侧还能看到密密麻麻兵营,其中不时传出阵阵铠甲兵器铿锵之声还有阵阵喊杀声。
显然有重兵把守,虽然没有经历过这个世界的战争,不过光看着城门和兵营的便不难想象着个世界的战争绝对是非常的惨烈。
李牧有些紧张地跟着拉克丝走进了城门。
人很多,不过城门很大,所以进出丝毫不显得拥挤。
李牧注意到,守护城门的士兵虽然并没有对每个进出城门的人进行盘查但是,他们的眼神却是非常的凌厉警醒,每个进出城门的人都会被他看得仔仔细细,那简直就像是安检扫描仪一样。
看这架势李牧有些心虚,要知道现在的自己可是个没有身份证明的黑户啊,这感觉就好像进火车站没带身份证却偏偏遇上巡逻的警察一样。
可很快他知道自己的担心是多余了的,那些士兵的值是在他身上扫了一眼便忽略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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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城门,展现在眼前的是喧闹的大街上。
一股古朴苍茫充满着异域风情的气息扑面而来,这里的建筑风格非常奇特,有类似于欧洲中世界的钟楼建筑,也有古代中国特特有的宫殿建筑,浑厚,庄严,还有有些更为西奇古怪的,圆顶,圆屋,也看不出到底是哪一类。
而这些看似奇异的风格却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组成了一种神秘让人善心悦目的和谐之感。
大街小巷人来车往,热闹非凡,两侧则是商铺林立,摆满了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的,商品,交谈声,话语声,小贩的叫卖声,让这热闹的大街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来到这个世界,李牧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一时间这觉得浑身山下兴奋难耐,有种心里终于踏实了的感觉。
李牧跟着拉克丝,一路东张西望,就好像刚刚入城的乡巴佬,看什么都觉得稀奇。
拉克丝显然是非常的熟悉这里,带着李牧一路七拐八弯,毫不停顿。
而在一边走着的同时,一边详细地位李牧介绍着这座城市的点点滴滴。
在拉克丝的描述下,李牧对这日出城有了更深层的认识。
日出城很大,按照拉克丝的描述这座城的占地面积甚至比上海差不了多少,人口稠密,少说也有一千多万。
而造成这一起的根本原因是这座城特殊的地理位置。
西面就是李牧最为熟悉的无尽荒野,那里是各种魔兽的的聚集地,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