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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了,与其留在这位置上坏事,不如把它留给你们。”摩达尔越说双眼越是坚定,到最后退位已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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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乡愁()
“那团长。。。您退位要去哪?”亚瑟苦涩的问道,摩达尔抚了抚白须说道:“我会在幕后,注视你们这帮年轻人努力奋斗的身影,我也没什么别的地方可去了,不是吗?”
“团长。。。。”亚瑟不知该怎么接下这个话头,很不是滋味的垂着头。
……
换了一身服装,并用幻术改造了面容的敖兴风,背着一包行李朝着兰尼耶尔的大门走去,这样装扮的人在兰尼耶尔城可不少,应该说在整个辛提亚都不少。
因此敖兴风走在大街上,并没有引起人的注意,脚下生风很快便走到了兰尼耶尔的东大门。
看门的卫兵如两尊雕塑一般,站在城门的两边纹风不动,对于来来往往的行人,只是随意看上两眼。
走出东大门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原,一条大道很横跨过整个草原,直至视线的尽头。
大道上是络绎不绝的旅者和行脚商人,有的走到一般累了,干脆就在大路的两边摆起了地摊。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了啊,瞧瞧看看了啊!”满头大汗的行脚商人吆喝着,手里还拿着一件小玩物,对路过的人进行着推销。
在这条大道的两边是奔腾的异虫,它们欢快的在草原上撒欢,除了少数几个新来的,没有谁会对这个表示惊奇。
敖兴风埋头走着,那位行脚商人看了看敖兴风的衣装,顿时眼睛一亮,拿着他的小玩物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这位帅气的旅行者,要不要看看来自南国的新鲜玩意儿?”行脚商人拿着个金色的水壶介绍到,敖兴风抬头看了一眼,总感觉这个水壶和阿拉丁神灯的那东西有点像,但也就仅此而已,并没有更多的想法。
朝旁边迈出一步准备绕开,没想到行脚商人完全不识脸色,又凑了上来:“我看你这身装扮,恐怕是第一次出远门吧?在外面可是很危险的,不准备些有用的小道具,很可能会暴尸荒野的哦。”
“唉~”
敖兴风叹了口气,要是他想的话可以在半天之内从兰尼耶尔城一直飞到辛提亚城,所以身上带的行李非常少,才让这个行脚商人一位自己是第一次出门的公子哥,这一点从行脚商人盯着自己服装双眼发光就可以看出。
“那你告诉我,你这个一点法力波动都没有的水壶究竟有什么用吧。”敖兴风抱着双手没好气的说道。
正准备大吹特吹的行脚商人,在听到敖兴风的下半句话后脸色立刻就僵硬了起来。
“谁。。。谁。。谁说没有法力波动的水壶就没用啦?”行脚商人眼珠子一转,也不知是想出了什么忽悠人的话。
“算了吧,也就只能拿来倒点水的水壶,你自己留着用吧。”敖兴风挥了挥手,几步直接垮了出去。
“谁说的只能拿来倒水!我这可不是普通的水壶!”行脚商人追了上来,敖兴风眉头微皱,这是要强买强卖?
于是敖兴风冷笑道:“那你说说还有什么用?”两人的争执引起了来来往往路人的注意,许多人抱着看热闹的心情就停了下来。
“确实,我这水壶并不是魔法道具,但也不仅仅是个水壶这么简单。”行脚商人拿着他的小金壶在人群的前面亮了亮相。
敖兴风不耐烦的说道:“有什么屁就快放,别在这拖延时间。”
“哎呀哎呀,看来这位客人已经有点不耐烦了,那好,我就让你看看我这水壶和其他的水壶有什么不同,但你得答应我,如果确实有不同的话,你必须买下这个金壶。”行脚商人狡猾的笑了笑道。
虽不知这个行脚商人到底再卖些什么关子,不过如果真的有不同之处的话,买下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更何况他已经用精神力仔细的探测过了,那个水壶确实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在普通的水壶而已。
“嘿嘿,那你们就看好了!”行脚商人一手提着水壶凑到嘴边,另一只手按在壶盖上。
“呼~”随着第一个音符被吹向,敖兴风顿时脸色大变,这怎么可能!下意识又用精神力进行了探测,但结果还是和之前一样,普普通通的水壶。
行脚商人不仅是带着货物四处奔波的商人,如果这样来算的话那么的商人都是要带着货物去跑的,行脚商人又称杂艺商人,他们的货物千奇百怪,但却有个共同点,卖不起价,因此他们还需要靠手上的杂艺维生。
而这位行脚商人的杂艺,显而易见的就是利用普通的水壶吹奏出动人的音乐。
音乐谈不上大气也谈不上慷慨激昂,但在听似轻松欢快的音律中,藏着一丝深深的乡愁,这个死皮赖脸的行脚商人,也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听不懂乡愁的人们跟着节奏拍手,而听懂了乡愁的人们藏在人群里默默的擦着泪。
啪啪啪!
在最后一个音符散去之后,孤零零的掌声拍响。
鼓掌的人正是敖兴风,在敖兴风的带领下,其他人们也丝毫不吝啬他们的掌声,一时间让行脚商人恍惚了一阵,以为自己又再次回到了舞台之上。
“谢谢大家~”行脚商人对周围驻足的旅人行了一礼,红光满面。
“你手中的金壶多少钱?我买了。”水壶本身是没有机关的,但那个赌约也没什么意义了,付费的钱,就当是对行脚商人的那首不知名曲子的打赏了。
行脚商人立马换上一副商人的笑脸,把金壶用双手托起道:“承蒙惠顾,1个金币。”
敖兴风从怀里掏出了3枚递给行脚商人,并说道:“1金币是买你的金壶,1金币是打赏你的曲子,还有1金币是求这曲子的名字。”
看着躺在手心里金灿灿的3枚金币,行脚商人有些不知所措,低声说道:“先生,其实1枚金币就已经足够了,这首曲子不值得您话这么多钱。”行脚商人甚至连态度都变得谦逊了起来。
“不,这首曲子值得这么多,它让我想起了我的家乡。”敖兴风微笑这说道,哪还有刚才那副不耐烦、急躁的样子,也音乐是一位能对敖兴风的精神有影响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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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辛提亚城的变化()
行脚商人在思想里挣扎了一番,然后把另外两枚金币有还到了敖兴风的手中,并说道:“曲子叫洛里斯泰德的骡马,先生您给的1枚金币已经足够了。”
见行脚商人眼中的精光,要是在强行塞钱的话,等于污染别人的灵魂了,敖兴风收回金币说了声:“有缘再见吧,有意思的家伙。”
众人只觉眼前一花,便丢失了敖兴风的身影,行脚商人知道自己这是遇到大人物了。
没有人知道敖兴风已经化一阵狂风,飞上了天空,开始朝辛提亚城赶路。
海蒂斯行省,虽不是圣加斯特最繁荣的行省,但绝对是最让人舒适的地方,飞在高空中,想地面望去,一条煞白好似剑痕的道路,笔直的通向远方,道路一边是绿油油的草原,另一边是黄灿灿的麦田。
牧民们驱赶这白云般的绵延,农民们收割着地里的庄稼,轻风吹过卷起麦香和泥土的芬芳,吹拂着这片美丽的大地。
以敖兴风着比鹰还要锐利的眼神看去,甚至能看到那些在麦田野间、草垛旁嬉戏的兔子。
可惜的是敖兴风速度太快,这样的美景还没看多久就变了模样。
景色一转,从美丽怡人的草原麦田一下子来到了鸟语花香的树林,一条蜿蜒的林间小道,还有一些奔行的马车,数百种鸟儿在树林里欢唱着鸟鸣大合奏。
胆大的麋鹿就站在林间小道,旁若无人的享用着它的浆果大餐。
忽然间,一顶纯白的礼帽从某架急奔的马车车窗里飞了出来,一位皮肤白璧无瑕的少女从窗户里探出半个身子,一手压着长发,一手探向飞远的白色礼帽。
敖兴风在疾行的过程中,手指微微一勾,在少女惊讶的眼神下,飞走的白色礼帽突然如鬼上身一般,直接朝马车追了过来,并且速度更快。
“呀!”少女被吓得捂住眼睛躲回马车,但白色礼帽却先一步带上了她的脑袋。
至于之后发生了什么,早已飞远的敖兴风就不太清楚了。
穿过深邃的山谷、无人的沼泽、林立的群山、宽阔的长河、茂密的丛林,这就是使用超时空传送机永远也无法体会到的景色,也是很多冒险家趋之若鹜的珍宝。
傍晚,红河大峡谷,落日的余辉洒满了整片天空,几只大雁朝着天边飞去。
在这陡峭崖壁的一处突出的峭壁上,敖兴风停了下来。
这里他曾来过,上一次是和岚和羽人护卫队的人来的,坐下来静静想想,也有好一段时日了。
“真是如白马过隙、岁月如梭,没想到今天竟会故地重游。”从个人仓库中取出了一瓶美酒,以着画卷般的美景下酒,唯一让敖兴风感到不足的是,这酒只有他一个人喝。
……
第二天,中午,敖兴风混在一只普通的商队里,了辛提亚城的山门,在刚大门的瞬间,他就清楚的感觉到周围射来几道凌厉的视线。
敖兴风佯装不知,跟个没事人一样的,朝着山谷内的辛提亚城走去。
但他的心情可不想外表这样轻松,没想到连山门这里都被暗下了眼线,看来辛提亚城被渗透的程度,远远比自己所想像的要严重得多。
像这样几乎没有入关限制的城市肯定会被敌人渗透,不过也并不完全都是坏事,经过了这样一段时间的完全开放,辛提亚城的发展明显提升了数个档次,而且其大名也早就名声远扬,成非常著名的城市之一,是冒险家们必去的地方之一。
想要尽量动静小并的拔除间谍,大摇大摆的举动可是行不通的,这也是为什么敖兴风不用至高王的身份,那样必然会打草惊蛇,到时候除非驱除外人,不然就根本没办法找出谁是探子了。
伪装成一位普通的旅者,敖兴风来到了一家喧哗的酒馆之中。
刚一进门就是热烘烘的汗味和酒味扑鼻而来,然后就是吵得天翻地覆的说话声,这家酒馆属于低消费层次的选择,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
除了靠近门边的几个糙汉子朝敖兴风看了一眼,其他的人依旧在喝着他们的就,聊着他们的天。
“外地人?”一个光头络腮胡吹了吹胡子问道。
敖兴风没说什么直接朝着吧台那边走了过去,然而那个光头络腮胡却不知好歹的伸出了一只腿,试图绊倒敖兴风。
“真不知道辛提亚城的治安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差了。”敖兴风自言自语了一局,别人会这么样他不知道,但这个该死的治安官肯定是人头不保了。
“外地人就要守外地人的规矩,想要在这里混就得先交点入城费。”光头络腮胡走到敖兴风面前,就如同一只壮硕的黑熊,相比之下敖兴风单薄的身影显得弱不禁风。
“呵呵,什么时候辛提亚城的入城费,要让地痞流氓来代收了?”敖兴风头也不抬的回了一句,语气中满是嘲讽。
见敖兴风这肆无忌惮的样子,不清楚是不是有什么靠山,光头络腮胡有些摸不准眼前之人的来头,一时间竟愣在了原地。
这是光头络腮胡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