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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看着一望无际的麦田,远处小牧场里的牛羊,牛群边弹吉他的牛仔唱着欢快的歌,天上懒洋洋飘过的白云,新鲜的空气。这样的放空自己,真的很惬意。
杨晓叼着草梗,头枕着双臂,躺在草地里。
闭上眼睛,他似乎看到了父母微笑的脸,看到了自己的手办储藏室,看到了学校里的同学,看到了王青青偷瞄自己的眼。
又来了,最近一想到王青青,心口就一阵剧痛。
“嗖!”突然,破空声传来。
杨晓虽然闭着眼,但感觉还是非常灵敏的,就地一弹,滑出老远。就在他刚才躺的地方,插着一把明晃晃的长刀!
“不好意思!手滑了!”一个有些滑稽的声音说道。
来人穿着黑红相间的紧身衣,戴着头套只能看见两只眼睛,要不是他背后还背着一把刀,杨晓差点以为是蜘蛛侠来了。
“这样的出场方式是不是很经典啊?100万美元先生?对了,你还不知道吧?有人要我抓你回去,活的给500万,死的给100万。但是我觉得活的太麻烦了还是死的吧!嗯!生或者死,这是一个问题!这句话在哪儿听过的?算了,记不得了,不想了。但是如果你配合乖乖跟我回去的话,我会在半路上给你找两个妞怎么样?就算是赏给你的。”来人唧唧歪歪讲了半天。
杨晓用力捂着额头——这不是那个谁吗?号称漫威第一话唠的死侍吗?
“你捂着头干嘛?难道生病了?是绝症吗?那你先别死啊,先回答我愿不愿意配合我,如果不愿意你再死!嗯!我这个提议真棒,我果然很聪明!”死侍拔起了插在地上的刀,歪着头期盼地看着杨晓,等着他回答。
“可以告诉我是谁要找我吗?”杨晓问道。
“雇佣兵第一守则:保密雇主信息!你连都不知道?哦,我忘了你并不是雇佣兵,但是我还是劝你有空多了解了解我们这个行业,虽然你就快死了。”死侍说话说多了以后,语调会很平淡,没有高低音之分,好像只苍蝇一样听得人脑仁疼。
“还有个问题,如果我给你600万让你杀了那个雇佣你的人,那你干不干?”杨晓决定逗逗他。
死侍歪着脑袋,思考了一会儿,突然一拍大腿:“干啊!生意上门为什么不干?我就说最近怎么老感觉我要发财了?嗯!真开心,今晚去赌场好好玩一把!”他兴奋地原地跳了两下,继续道:“可这和找你不矛盾吧?这样,你先跟我去见我的雇主,然后他给我钱,然后我杀了他,然后你再给我钱!哦!算算,加起来是多少来着?不管了反正很多钱!上帝!我发财啦!”
杨晓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这逻辑,简直绝了!
死侍收起刀,摇头晃脑地吹起了口哨,然后道:“跟我来!既然你给我出了个这么好的主意让我发财了,我就好心点请你看钢管舞好了!来吧!小费也我出!”
ps:话唠吧?求大大们给点支持我就让他闭嘴。
第三十六章 死侍()
杨晓当然不会跟死侍走了,因为他对谁想抓他根本一点兴趣也没有,如果有一天,有只蚂蚁请一只螳螂来抓你,你会找到那只蚂蚁然后杀了它以绝后患吗?没工夫,对吧?还不如去睡觉。
“呃,死侍先生,我想说的是,我刚才和你开玩笑呢,我既不打算跟你回去,也没600万雇佣你杀人,你看,我口袋里就剩两块巧克力啦!”杨晓翻开裤兜,从里面拿出两块就快融化的巧克力:“要不,你也来一块?”
死侍愣了愣,然后居然真的接过一块丢进嘴里:“看在你把二分之一财产分给我的份上,我就原谅你骗我了。”
咦?他居然会这么想?本来杨晓以为他会一刀砍过来,没想到会这样,说真的,杨晓还真的有那么一点感动了。
“我刚才那句话是不是有点酷?不过可惜的是,既然你不愿意和我回去,我只能杀了你了!你知道,我最爱小钱钱了!没有它们这些小天使我会死的!”
所以说,把我的感动还回来啊!混蛋!
现在杨晓不能用阿青的力量战斗了,只能用灭却师的,先见之明啊!还好老早就转化为完圣之体,要不然遇到现在这种情况,估计会被死侍剁碎了吧?
死侍拔出双刀,舞了个刀花:“100万先生,本来你可以成为500万先生的,可惜你自己放弃了。现在,我的心情不美丽了,但我还是仁慈地给你选择的机会,你是想被我刺穿心脏而死,还是被我砍下头颅?”
“呃,都不想!”杨晓笑了起来。
“真遗憾,你放弃了机会。”死侍弓起腰,双腿一蹬,原地被踩出一个大坑,只是一闪就杀到杨晓面前,右手的刀斜着切向脖子,左手的刀横着切向腰间。
杨晓收腹往后一缩,躲过了切腰的一刀,抬起左手,挡住了砍向脖子的一刀,手臂上的血管纹路清晰可见,静血装已经打开了。
只听得“噹”的一声,死侍的刀居然被弹开了,而杨晓的手臂上,只留下了浅浅的白痕。
死侍很疑惑,自己的刀可是艾德曼金属打造的,可以算是地球上最硬最锋利的武器之一了,但是和平常杀人砍菜切瓜似得不同,今天这家伙可真是个硬骨头。
“就你一个人用武器,也太不公平了吧?”杨晓脸上的笑容依旧。
“我是不会借刀给你的!除非你给我租金!每秒钟1万美元!不过看你的样子,是没这么多钱了。”死侍遗憾道。
“谁说我要问你借刀了?我自己有!”杨晓说道。
“在哪儿?我怎么看不到?难道藏在衣服里?还是说你会变魔术?”死侍两眼发光,好像很期待看到魔术表演的孩子。
“灭却圣十字刀!”
杨晓挥动右手,一把全身黑色的十字刀出现了,普通灭却师只能用自己的灵力凝聚出一把十字弓,但友哈巴赫却可以召唤出一把刀,拥有友哈巴赫能力的杨晓当然也可以。
“cool!还真是变魔术啊?”死侍吹了个口哨。
然后,两个人就开始对砍起来。
一个是拥有非常丰富经验的雇佣兵,一个是被阿青生死训练过各方面都早已非人类的家伙,如果有人在此拿着摄像机拍下来,绝对比什么功夫大片好看无数倍。
死侍砍到杨晓,砍不进去,皮太硬;杨晓砍到死侍,是砍进去了,可人家伤口转眼就长好了,更夸张的是,死侍脑袋掉了,居然能再长一个出来,简直太刁了。
当然,他们互相砍到对方都是不容易的事——死侍会瞬移,杨晓会灭却师的飞廉脚。
战斗持续了很久,两人身上都没有什么伤痕,但是诡异的是,周围地上掉了很多死侍身上的“零件”,有脑袋,有手臂,还有几截肠子。
“狗屎!这家伙还真是硬啊!”死侍心想。
“这家伙随便怎么砍都砍不死哎!你为何这么叼?”杨晓心想。
杨晓当然不知道,漫威对死侍的设定除了拥有超级自愈的能力以外,还被灭霸诅咒过,这个诅咒叫做“不死”。
什么叫“不死”?就是说,“死”这个字对死侍没有丝毫意义,对他来说“死”既不是动词也不是名词,因为“死”的意义无法施加到他的身上。
所以,杨晓在这儿砍一万年,也砍不死死侍,就像吴刚伐桂,砍多少长多少。
“停!”杨晓喊停了,他觉得无聊极了:“有意思吗?这样很累哎,而且什么效果都没有。”
“好吧,我去买杯咖啡,你要么?我帮你带,aa制。”死侍收起刀,踢了踢脚下自己的脑袋:“真恶心!”
杨晓顿时无语了,他完全跟不上死侍的思维模式。
死侍当他同意了,瞬移到不远处的地方,那里居然停着一辆悬浮摩托。
“我靠!这是哪儿的黑科技?怪不得他来的时候我没听到声音。”杨晓眼睛都瞪直了。
杨晓挖了个坑,把死侍掉下来的肢体器官埋了进去,以防吓到农场主——人家每天傍晚都要从这里经过。
没过多久,死侍还真的买了咖啡回来了。
接过死侍的咖啡,杨晓道:“不好意思,我身上现在真没现金。”
“没关系,先记着,我总有一天可以砍死你,到时候可以换100万呢!”死侍大力吸了一口咖啡,无所谓道。
杨晓虽然不觉得他能把自己怎么样,但还是觉得脖子凉飕飕的。
喝完咖啡,死侍又把刀拔了出来。
“我说,死侍先生,你怎么一根筋呢?你是无法伤到我的!”杨晓头疼死了,这家伙简直神烦啊!
“100万先生!不努力的人,是会饿死的!”死侍一本正经地说完,横刀冲了过来。
“你难道会因为饥饿而死?”杨晓挡下攻击,然后削断了他半个头颅。
“不会饿死,但我会穷死!”转眼又长好的死侍继续劈砍。
杨晓实在受不了了,该死的家伙真的没完没了了。
杨晓将死侍引到了远离农场的地方,抽冷子抢走了他的瞬移腰带。
“圣唱圣域礼赞!”
一个巨大的光幕领域将死侍困在里面,领域中央是一个巨大的星十字光柱,光柱不断射出无数光矢,将死侍射穿,钉在地上,死侍自己爬起来,然后再被钉在地上,如此重复。
“好好享受吧!我先走了!不必担心,这个领域今天夜里就会消失!”杨晓终于可以歇会儿了。他决定离开这个地方,再找个更隐秘的地方,要不然总会被各种各样的人烦死。
阿斯嘉德,仙宫。
简和索尔最近一直如胶似漆,两人一起到其他国度游玩、冒险去了。
奥丁坐在神王宝座上,看着好不容易弄掉杨晓缚道的洛基,叹了口气:
“显然,你没有听从我的忠告,孩子!”
洛基只是冷笑:“您要把我怎么样?杀了我?”
奥丁摇摇头,一脸的悲伤:“以阿斯嘉德神王的名义,剥夺你的王子身份,关入地牢!”手一挥,两名卫兵就叉着洛基往外走。
“半年之后,天体汇聚,九大世界将会连接么?王后的预言术每次都让人这么猝不及防啊!唉,可惜我两个儿子,一个沉溺于爱情,一个作恶多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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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生命的碎片()
20天时间过去了,离阿青说好吸收宝石完毕的日子(半个月)已经过了好几天了,杨晓这期间一直没能联系到她,只能看到一蓝一黄两块宝石围绕着她的吊坠刀身旋转。
两块宝石已经变得非常小了,而阿青的刀身则多了几分色泽。
杨晓焦急地在一边徘徊,他在心里祈祷:阿青千万别出什么事啊。
阿青的世界。
血红的空间,天空上现在挂着三个太阳:一个是这里原本的血红色太阳,一个黄色太阳,一个蓝色太阳。
阿青变成了巨人,身体有周围的山脉那么大。她侧卧在大地上,似乎睡着了。
血红色的长发柔顺地垂下,就像流淌的瀑布般美丽,完美的面庞,肤如凝脂,此刻正微蹙峨眉,似乎梦到了什么。雪白的玉颈,如同雪山般晶莹,身上的铠甲和甲裙,又让她显得英武不凡。
此刻的她,就像一个血战沙场的女武神,难得地展现着作为女性的恬静柔美。
没人愿意打扰这完美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