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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想干什么?离婚?”每天能将自己的愿望都说一遍的人,前途不可小觑。
“嗯,我祝你梦想成真。”先让她高兴一下,毕竟有求于她:“走啊,我们去爬山啊,你先别骂人,今天天气这么好,不出门真的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哦,对对对,我没有良心,可是你有啊!哎呀拜托……”
“哼,你少来了,有事了就记起我来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凌春明显心情好了很多,她本来也没什么事,而且我和她出门基本都不会去购物逛街,更偏向于野外活动。我没有钱,她又看不上我的品味。
我们去的是近郊的一处小山林。说不上名字,也没什么奇特古老的建筑,但这山林在四季交叉点的时节格外美丽,不知名的灌木从来都没有只变换一种色系。一层一层的颜色像梵高笔下堆砌出的油彩,绚丽夺目。我挑的这个时间,刚好夏末秋初,是山林一朵小花都美的挑不出毛病的时节。也无怪乎凌大美人肯赏脸。
我没有驾照,她的车又太显眼,只能打车过去。司机看来是最近经常载去那边的乘客,谈资颇多,一路上喋喋不休。我喜欢这种对生活充满热爱的人,这种人无论做什么职业,他们的眼睛里都是有光的,这光让人感到幸福。
凌春懒懒的躺在后座上,妆容精致,普通的白衬衣在她身上都像晚礼服一样光彩夺目。我一直怀疑她讨厌我却愿意和我在一起的目的,是缺一个适当的陪衬品,毕竟这个年头,如我一般心甘情愿蓬头垢面的燃烧自己成全别人的绿叶,很是难找。
下车后我们走的最喜欢的一条小路。这条路人很少,路边花开的最多,心情再不好的人都会喜欢这里。凌春鄙视我的品味,唯独觉得我挑地方的眼光还算有救。
这是我曾经的秘密花园,是我整个青春。但我愿意和她分享。
人也是很奇怪的生物。最软弱的反而愿意让不相干的人去看见。真正疼痛的事情是宁可要一个冷漠的眼神,也不肯接受所谓关切在意和怜悯。已经足够不幸,不能让自己更加悲惨。
凌春知道这一切。但她似乎又什么都不知道。她从来不会问我,也不会同情我。我喜欢她这一点。
但我不曾想过,我还能遇见顾茗晨。
虽然这秘密花园,原本是属于我们两个的。
第3章()
阿城。
如果说阿蝶是我的骨中刺,这个人,就是这刺的来源,他是我所有的痛苦,甜蜜。他是我最初的梦想,曾经是我最后的未来。
我一直以为我的孩子,是该姓顾的。我也一直以为我自己,最后是顾太太。
但现实就是,我和他相遇在我们曾经说好的,会举行婚礼的秘密花园。他还是顾先生,我却是晏太太。我不晓得我看他的眼神是怎样,因为天旋地转,眼前一片空白的我已经不怎么能辨认他的身影;但我知道他恨我,在他眼里,我是一个爱慕虚荣,毁掉他最后一点对爱情憧憬的骗子。
但我们是相爱过的,真心的爱过。我是他的楚楚。他是为了我可以抛弃一切的阿城。
这美丽的童话故事,最后的结局,是我离开了他。
我们隔着一座花海,就像隔了一座海洋。他安静的像一座雕像,脸色像石膏。说实在的,这不太像那个意气风发的校草顾茗城。可是为什么我还是像当年第一次见到他一样,觉得他就像太阳,他能让周围的一切黯然失色呢。
顾茗城有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和一颗坏笑起来勾起唇角露出的小虎牙,一米八五的身高配着标准的骨架和略微明显的肌肉,从高中起进校起就攻陷了上至高中部下至初中部的女性,在短短一个月内成了不少校园情侣分手的罪魁祸首,成功使自己爬上校园男生票选最讨厌人物榜首,每隔几天就要被约架约球约拼酒,一个学期后,他不仅进了跆拳道社,还成了篮球队的前锋,无形中又提升了对全校男生的威胁力。这是我见过最接近“偷鸡不成蚀把米”这句俗语的现实解释。
我遇见他的时候,正好撞见他和第不知道几任女朋友谈分手。那个地方是学校里著名约会圣地,此时正是樱花盛开,他俩占据的是最热门的观花角落,花影婆娑下,俊男美女,跟拍偶像剧一样。我八卦的瞄一眼那女孩,唔,好像是比我高一级的系花,听说一直坚定不移的走高冷路线,当然,此刻这朵高岭之花正在双手握住对面男孩的手,哭着说些什么“不要离开我”之类的话,倒是显出几分平易近人来。
顾茗城靠在石头上,略长的刘海遮住眉目,白皙的脸上映出樱花的影子,脸上带着让学校女生为之疯狂的笑意,尖尖的虎牙若隐若现,他非常耐心的任这美女拉着手,还非常贴心的不时递上水,让这哭喊的高岭之花润润喉咙。
我本来打算安安静静的看完这场狗血剧,好回去给阿蝶做晚上吃夜宵的谈资。结果事实证明,如果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也必然不会有白看的八卦。
那个美女忽然暴怒而起,夺过那杯看起来满满当当的饮料直接扔了出去——至今我都不懂为何她不去泼对面笑的阳光灿烂的罪魁祸首,而是扔进了花丛——对,就是我藏身的花丛。然后,呃,我只能说那个饮料是草莓味的,里面还有几颗草莓,非常新鲜。别问我怎么知道的。那个颜色非常难洗。
我被泼了一头一脸,直接懵圈。那个女生的喊声非常尖利,差不多类似拉错调的二胡声。
“顾茗城你太过分了!”她歇斯底里的喊:“我有什么不好你要分手!!!我比你之前那个短腿好看的多!!!”
我默默的站起来,现在藏着已经没有意义了。我的白T恤和樱花已经差不多一个色系了,也许可以伪装一下,悄默的闪进宿舍。
但是生活吧,永远就是给你一个耳光,或许还要再给你一个新的巴掌。他像个孩子一样不会满足。
“啊,这位同学。”
一个懒样样的,带点沙哑的声音响起来,我的后背都僵硬了。
“我说,你这衣服和这头发,”他似乎被呛了一下,明显是笑的声音:“需要我赔吗?”
我苦笑着转过身:“……哈哈,好说,好说,没事儿,没事儿。”
他根本不打算放过我:“这可不符合我绅士的风格啊,我得赔你。”
风格。。。。他有什么风格,绅士的看着我一头草莓一脸糖汁和这樱花相映红吗?我心里暗骂,嘴里还得客气道:“不用,不用,我自己洗洗就行了。”
他笑的像只健壮的狐狸:“啊,你不了解我。我这个人,打定主意干的事,根本不在乎别人愿不愿意的。”
后来,阿蝶一脸兴奋的告诉我,她看见顾校草带着一个浑身散发着浓郁的草莓味,看不见脸的女生从约会圣地出来,直奔校外有名的女装店,而且全程都保持着宠溺的微笑——忍不住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校草的品味更加高深莫测,果然不是我等闲人所能理解。
我热爱同她讨论校园八卦,但我实在无法面对着她那张热情洋溢的脸,与她共同讨论这个草莓女和顾校草之间到底发生了如何不可描述的二三事,以及为何这个草莓女居然和我有惊人相似的背影这件事。
到底发生什么都不重要,只是我在换好衣服,洗完脸和头后与他进行了一番谈判。我的要求非常简单,我原谅这件因他而起的无妄之灾,条件是他不能告诉别人和他从林子出来的人是我;而他要求我时常出现给他解闷,并且无偿将作业给他抄。
这两件事都严重违背我的做人道德,震惊下我表示拒绝。但是当我看见他付账给我的衣服吊牌价,并计算完自己的荷包余款时,非常有骨气的,选择接受。
现在想想,当时如果我不那么八卦,我没有为了抄近路而选择樱花林,我没有接受那件衣服,我没有答应他的要求,我没有……也许他永远都不会遇见我,他会真正幸福。
是我害了他。那个樱花树底下,眉眼弯弯笑成一只狐狸的男孩子,那个有薄薄嘴唇和尖尖虎牙的男孩子,本来有完全不一样的人生。他本来可以继续做他无忧无虑的花花公子,继续招蜂引蝶,最后他可以只爱一个人,对那个人说,爱她一生。
但只要那个人,不是叫楚暮。
第4章()
事实证明,顾茗城真是个商人的好苗子,对于那件衣服的价值进行了彻底的换算,压榨我到了一个惨绝人寰的地步,我不仅需要在他打电话时随叫随到,而且包揽了对他前历任女朋友进行免费心理辅导的活计……但是谢天谢地,他对外宣称我是他的远房表妹,最大程度的在我进行特殊辅导工作时保护了我的人身安全,而且扩大了我的交际圈,这些美丽的,职位遍布学生会舞蹈社甚至美食社的前女友团让我在之后进行各项活动时得到无数便利。
阿蝶对于我居然隐藏自己是校草表妹这件事非常生气,宣布与我断交一个月。但是一周之后,她想起曾经的时光,表示对我能够大义灭亲的与她各种八卦自己的表哥这件事非常敬佩,所以决定提前结束断交时期,并且要求我再接再厉,利用心理辅导机会继续挖掘顾茗城的黑料。我当然没有这么好算账,以每个黑料一周早餐的价码与她成交。于是顾茗城放心泡妞,我每天换着花样吃早餐,阿蝶被独家八卦养的面色红润,大家皆大欢喜。
这安逸的时光进行到了我们升上高三,他忽然从良,停止了祸害姑娘,直接断了我的财路。但是繁重的课业减轻了这种不能再做人生导师的失落感。我和阿蝶也开始为自己想去的学校进行最后的奋斗,而顾茗城因为优异的体育成绩,提前被保送去a大,我们都沉寂了下来。
事情平静的发展到了高考的前一周。我的电话上闪出顾茗城的名字来。说实话我们两个有点像地下党员,一切联系都靠电话,几乎从不见面。当时我接起电话时,心里有种久违的快乐,怎么形容这种快乐呢,感觉自己的早餐又有着落了。
“楚暮,”他开口:“吃个饭怎么样?”
咦,这有点奇怪。以前开导他的女朋友,根本没有到需要吃饭见面这种程度,我记着最重量级的那个学生会美女主席,也只是告诉我我的免费服务时长减半而已。
我极度怀疑他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所以我委婉的表示了拒绝。他也没有废话,说了一句等着就挂了电话。
我在惴惴不安中迎来了高考,所幸我心态非常好,又是七秒鱼的记忆,所以这件事并没有影响我的正常发挥。
顾茗城果然是个锱铢必报的人,他成功的迷倒阿蝶,让这个遇见帅哥智商负数的女人背叛了我。当我穿着睡衣乐呵呵的赶到阿蝶所谓大出血的饭馆时,愕然发现精心打扮的阿蝶身边,顾茗城那厮在桌子边笑的堪比一只狐狸。
见到幕后大boss的感觉非常复杂,特别是在我利用心理辅导的机会为自己争取到各项合理不合理的优先权的情况下,我简直觉得自己像被当场逮住的小偷。我苦笑着挪到桌子边上,暗自庆幸自己好歹穿了内衣。
顾茗城只是拿他那双星星一样的眼睛看着我,笑眯眯的不开口。阿蝶率先打破了沉默道:“啊呀,暮暮,不要害羞啊,这么久没有见到表哥,你不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