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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娇:殿下,来战!-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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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女摇摇匕首,折射的亮光在明初眼中晃来晃去,“做我的仆人一定要把某样东西去掉,来,你很荣幸,是第一个本小姐亲自动手去势的小白脸。”

    “不能!”明初身子一缩,毛毛虫一般往后挪了挪,惊恐万状地道:“不行!我十八代单传!”

    “来吧,本小姐手很快的,”天青衣少女寸寸逼近,始终带着危险骇人的笑容,邪恶的眼光一个劲地往不该瞟的地方瞟。

    明初身上乏力,现在完全没能力和她一拼,更何况她手脚被绑,手腿都用不上,拿什么跟她拼?

    “其实……”面对她逼来的匕首,明初只能硬着头皮坦白:“其实我是……”

    “是什么?我才不管你是谁,得罪了本小姐,要么割了,要么死了,你选一样,”她凶神恶煞地将匕首一抵,刀刃已完全贴在了明初的脸上,“要不然,我割这儿呢?”

    “小姐饶命,除了头发,哪里都不要割好不好?”明初吓得脸色惨白,这个神经病大小姐杀人如麻,什么事都做得出,索性还是招了:“我其实是……”

    “嗖!”一个清灵的破空声撕碎空气,从天青衣少女身后电似的射来,擦着她的左肩掠过,那一箭擦破她的肩膀,把衣服擦出一个破痕来。

    “该死!”她大骂一声,为了避免下一箭,她当即一个驴打滚,身子往侧边一闪,当下把明初给托了起来,给自己当挡箭牌。

    “住手!”明初拼着力气喊道,本来还装作男人腔,叫这场面惊得突然变回了原声。

    “有点种,喊得跟女人一样丢不丢人。”天青衣少女鄙夷地道,匕首一横,架了明初脖子上:“现在我改主意了,我不杀你,也不割你。”

    明初喜不自胜,要是能腾出手脚她一定雀跃欢呼,忙千恩万谢:“多谢小姐,小姐真好人。”

    天青衣少女将脸搁在明初肩膀上,在她耳旁嗤笑一声道:“我要你,做我的男人。”

    “……”明初惊讶地说不出话来,她阴阳不合,消受不起啊!

    刚才那一箭停止后良久,废屋里都没再有动静,霎时来的静,使这小屋里充斥起一触即发的危险。

    明初能看出那箭的警告意味多一点,来的人并不想把这位少女置于死地,一个对卫晋祥有敌意的人,为什么他们不把她一击击毙?

    “怎么样,做我的男人,我留你一命。”天青衣少女提起明初后襟,匕首直抵她腰间。

    “好!”明初没敢迟疑,干脆地答应下来。

    “我叫季书晴,等会有人进来,要叫得亲热一点懂么,你身上有我放的毒,小心点。”

    季书晴,挺文雅的名字,但人的脾气怎么那样讨厌?明初一念转过,满满地应了,少女这才肯把匕首拿开。

    “轰”地一声,有人破窗而入,两个蒙面人转眼就站在了窗下,手持弓弩对准季书晴的方向,季书晴当然毫不忌惮,因为有人给她挡箭。

第23章 痴情容易坏事() 
“他们是卫晋祥的人,”季书晴低声警告:“喊我名字。”

    她跟卫晋祥到底什么恩怨,值得她这么敌对?明初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糯糯地唤上一声“书晴”,唤得那两名蒙面人面面相觑。

    “瞧瞧我们家新相公,就是乖呵呵,”季书晴抚着明初微红的脸,小鸟依人地贴在她并不宽厚的背上:“哪像卫晋祥那个没良心的。”

    明初算明白了,敢情这位书晴小姐喜欢卫晋祥?可据她所知卫晋祥两年前就已成亲,妾室被人收买行刺卫晋祥,后被处死,家中还有一位正妻。明初这个假郡主不是好当的,得替真卫敏救她爹,还得帮她大哥挡桃花债,正想着,小屋的门被人一脚踢开。

    那个人身材修长,一身不显眼的灰色长衫,蒙着面巾。

    “你总算来了,如果我不弄死你几个属下,是不是你连见我一面都懒得?”季书晴情绪突然失控,恶声地道:“本小姐又不是非你不可,本小姐现在就要跟一个比你俊比你有趣的小白脸玩,卫晋祥,我知道你这次出现在永州的目的,你想救你父亲,只要你求我,我立马劝说父亲出兵帮你。”

    原来这位娇小姐是黔城权贵人家的孩子,明初正要开口劝卫晋祥服软,被季书晴一把抱住了脖子,绵软的小身子近近抵在她的后背。

    “别再执迷不悟了,起兵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你父亲不可能因为你撒个娇,就把整个黔城与其余十郡赌上。”灰衣人正是卫晋祥,明初认得他的声音,很暖,一点都不像久经沙场的男人。

    但能听出他话中的几分隐忍,他应该是愤怒季书晴得知了他的计划。

    “你怎么知道他不会为了我帮你?”季书晴急了,越发搂紧明初的脖子。

    明初的脸憋得通红,但这时她身上的药性还没过,提不起劲来反抗。

    卫晋祥苦笑,“别幼稚了,你跟王少安已经被议婚,我们没有可能的。”

    “你不要跟我提他!”季书晴大声喊道,愤怒让她的呼吸格外散乱,“你为什么不试着求我,你宁愿拼死冒险,都不想求我。”

    卫晋祥低下眼眸,沉默了,他不想和这个丫头有任何瓜葛,他们立场相反,跟她的每一次交集都可能为她带来灾难,男人的骄傲也不允许他利用这个傻女子,想救父亲他有自己的方式。

    明初费力剥开季书晴的手臂,忍着喉头的不适,断断续续向卫晋祥求助道:“别说那么多,救我……”

    要不是为了明初,卫晋祥也不会在目前这非常时刻露面,“你记恨我,不关其他人的事,先放开她,有话跟我说。”

    “你现在发誓娶我,我立马回黔城求父亲断绝和王少安的关系,不然我把你在永州的事捅出去!让王少安来捉你!”季书晴图一时嘴快,但说完就后悔了。

    从来在她面前都温暖柔和的男人目光变得阴冷莫测,冷然地道:“书晴,你别逼我。”

    季书晴死死地盯着卫晋祥,俏脸上一阵青一阵红,“是你逼的我,卫晋祥,如果你再执意,我保证你救不了王爷。”

    卫晋祥的手忽然握紧,额头上隐隐可见突出的青筋。父亲是势必要救的,没有人可以拦他,他紧握的手指慢慢打开,在季书晴看不见的角度里,一柄细小的柳叶飞刀从袖中滑出,到达他的指间。

    “嗖”地突然一记轻响传来,一根银色绳索从另一扇窗户射入,把季书晴连同明初一起齐身缠住,卫晋祥见势果断出手,但暗器打在绳索上却被弹开,与这同时屋顶轰破,四名白衣人从天而降,卫晋祥把白衣人交给随行属下,拔剑就向银色绳索追去。

    那绳索捆绑着明初和季书晴,用强劲的内力牵扯,直接把两人弹出了小屋,等卫晋祥追出小屋,一名戴着衫帽白衣人攥着银索,正雕塑一般挡在卫晋祥身前。

    几缕白发从帽子里飞扬而出,帽子宽大,遮住他的大半张脸。

    而四肢被绑的明初已经被扔上马车,身边坐着季书晴。

    “书晴!”卫晋祥一个大跃身向季书晴那边腾去,白发老者信手将银索一展,迅速拦住卫晋祥的去路。

    而这时马车飞奔,往东面的马路上驶去。

    明初倒在颠簸的马车中,眼见那间废旧的小屋在视线里越来越远。

    “小白脸,”季书晴拍拍她的脸,“别看了,你一个打杂的还指望别人来救你么?”

    对明初来说,最重要的是活着,她答应过他们的。

    她的亲生父母,和爱她的亲人们,还有养父母们。

    再残酷血腥的事她都经历过,大朗山、永丰镇,更早的从前,哪个不比眼前的事凶险?一个被惯坏的娇小姐,又有什么可怕的。

    她眼中的担忧很快散去,换成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是啊,我身份卑微,肯定没人救,不过小姐既然都跟那位大哥闹开了,你拿我也激不了他,还会拖累你,要我也没用的。”

    “要么做我的人,要么去死,你选一样。”

    明初立刻闭嘴。

    “路上乖一点,不然的话这条命都活不到安塘,别说我因为一个男人乱杀无辜,我本就喜欢杀人。”季书晴眼底泛着微红,在明初没注意到的时候她又偷偷哭过,她对卫晋祥求而不得,这半年前来卫晋祥在南疆养病,她的心一刻也没放松过,她让师父留意卫晋祥的行踪,好不容易得知他的下落,却被他不留面地拒绝。

    后来她暗地里追他到永州,有了后面的事。

    “安塘?”明初听了不由一惊,季书晴和王少安关系特殊,会不会因为跟卫晋祥有冲突,就跑去找王少安?王少安是认得她的,上回放过了她一次,再见面恐怕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

    季书晴会不会把永州的事告诉王少安?

    因为承元和那位金爷玩了一场心理战,这才使王少安对承元的监视放松,而且他们在永州做足了治病的样子,并不会惹到金爷怀疑,对永州是个极好的掩护,离他们行动还有一天时间,可不能坏在季书晴手上。

第24章 被抓走() 
“我在医馆听人说安塘那边不太平,”明初藏下隐忧,劝道:“你一个姑娘家还是别去了,小心出事。”

    “出事?你不是听到了么,我跟王少安关系非比寻常,自已手下也带了人,谁敢动我?”季书晴孩子气地道:“有人不要,姓王的可是把我当宝的,王少安就是负责追剿叛贼的元帅。”

    卫晋祥有自己的考虑,白白放弃了季书晴这么好的棋子,虽然很难利用季书晴劝动她的父亲借兵,但季书晴和王少安有特殊关系,如果能把季书晴拿下,对王少安多少会有制约的作用……

    季书晴又一巴掌拍在脸上,明初知道,她最该担心的是自己的小命。

    放在明初面前最紧迫的问题是留住季书晴,不然等她进入王少安势力范围就更难脱身了,说不定还会破坏承元他们对付安塘的计划。

    下午未时末,马车路经一家名叫永安的客栈,这客栈伫立在永州通往安塘的路上,客栈名大约取的“永州”“安塘”首字。明初灵机一动:“季小姐,能赏一口饭吃么,我今早上就没吃饭了,小姐您是仁义心肠,虐待手下的事肯定干不出。”

    季书晴呵呵冷笑,“想跟我耍花招么?”

    “没有的事啊,我一个打杂的能耍什么花招?”现在季书晴还不知道她顶的是卫敏郡主的名头,料想一个打杂的小伙子也不会有人救她。

    正好季书晴也饿了,索性就听她一回,下车吃东西。

    厅中人客不少,他们进去时也只空了两张桌子,四名白衣人手下守在客栈外,白发的那手下则独坐在季书晴左侧的座位上,宽大的衫帽遮住他半个脸,丝丝银发搭在鬓旁,那根他当作武器的银索挂在腰间。他是季书晴的师父,因为他极不爱说话,外号天哑。

    等小二迎上来,季书晴把一锭五十两的银元宝礅在桌上,“来,蜜糖莲藕,宫廷烧鹅,金丝牛肉各一份,再来一盅血燕。”

    小二叫苦道:“哎哟喂,我们这小店里没这些讲究的菜色啊。”

    “这点小菜都上不了,还用开什么客栈?”季书晴心情本就不好,这时找了缺口发作,语调森森的,“你们老板呢,让他过来侍候。”

    小二为难地道:“还请小哥担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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