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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你这些东西都怎么卖的?”
齐蓁一听这话,脸上的笑容更加真诚几分,道:
“香露与脂膏都是五两银子一瓶,玉容粉要便宜些,只收您二两银子。”
那个名叫翠瑶的小丫鬟一听这个价,一双眼睛瞪得溜圆,开口道:
“你们这里的东西卖的也实在太贵了些,比起妍姝坊要贵了整整一倍。”
翠瑶这丫鬟一个月的月例也只不过是二两银子罢了,她现在手头上攒下来的银子,拢共也不够买几瓶脂膏的,这老板娘也实在太坑人了些。
齐蓁倒是不恼,她玉颜坊的东西都是顶好的,里头也不会掺一些铅粉来骗人,所以价格高些也是自然,等到将来玉颜坊生意越发好了,她说不准还要涨价呢,这小丫鬟也实在是太没见识。
好在周清荷倒是并不觉得很贵,只要这些东西能让她的容貌恢复如初,即便花再多的银子又如何?
反正她那好继母为了凸显自己贤德的名声,在银钱上从来没有克扣过她的,反而比那同父异母的妹妹还要多出十两银子,现在正好用得上了。
“既然如此,就劳烦老板娘给我一样装上一瓶儿了,若东西好的话,我还会再来的。”
齐蓁倒是很有信心,若不是看出了这位周小姐出身不凡,她也不会一上来就拿出了最好的桃花香露来。
送走了周小姐,齐蓁赚了十二两银子,这京里头的女子就是比大湾村的女子出手要阔绰些,为了自己能够更加貌美,在外洒了多少银子都不在乎。
将十二两银子仔细收好,齐蓁看着铺子里也没有其他客人上门,便直接将铺子给关了,去给那两小做饭食了。
吃过午饭之后,齐蓁让廉伯元在家里好好看着廉仲琪,她则是带上了十两银子出了门,往人牙子经常出没的西街去了。
临出门前,齐蓁倒是没忘了戴上帷帽,毕竟去人牙子手里头卖个仆妇,若是露出她那张脸,恐怕不是什么好事儿。
西街里玉颜坊有些距离,齐蓁足足有了小半个时辰,才走到了西街。
此处虽然不比东街繁华,但依旧热闹的很,不少大户人家都在这里买奴才,齐蓁前世里来过这里几回,也有个相熟的人牙子,知道她手中的奴才们一个个都调教的十分老实,不会做出吃里扒外的事情。
齐蓁直接去找了那个人牙子,很快就找到了人,看着妇人年轻许多的脸,齐蓁心里头不免有些感慨,问:
“你这可有做饭好吃的仆妇?年纪莫要太大了,三十左右也就差不多了。”
听到齐蓁的话,人牙子脸上一时之间露出了一丝犹豫之色,道:
“有是有,那仆妇今年二十八,做的饭菜我也尝过,味道好得很,就是她带了一个三岁的男孩儿,实在麻烦的很,这才一直没有卖出去。”
齐蓁心里一动,想着廉伯元廉仲琪两兄弟将来必须得有书童,这个三岁的娃儿若是能够调教好的话,年纪给廉仲琪当书童正合适,何况孩子也待在铺子里,就不怕母亲生事。
“带我去看看吧。”
人牙子诶了一声,领着齐蓁往一旁拐了进去,一抬眼就看见了一个年纪不小的女人,怀里头还抱着了一个小娃娃,看起来十分瘦弱,两颊深陷,也不知道多久没吃过饱饭了。
毕竟人牙子也是要赚钱的,能够保证这母子两个没有饿死,已经不算是黑心的了。
齐蓁仔细打量着这个妇人,发现她生的十分憨厚,看着倒像是个老实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她是因为生不出儿子被丈夫给卖了,等到卖到我手中之后,才发现肚子里揣了一个,但是她死活都不想回到丈夫身边,又不想与自己的儿子分开,我这迫不得已才一直养着她,好在这妇人的手艺实在是好,这几年也没让我亏本儿。”
齐蓁扫了一眼人牙子鼓鼓胀胀的肚子,知道再过几年她会消瘦不少,显然是因为这妇人被卖出去了。
“这妇人多少钱?”
“十五两。”
齐蓁微微皱了皱眉,道:“她还带着一个儿子,我若是买了她,还得多养一个孩子,十五两太贵了些。”、
更何况,齐蓁身上拢共只带了十两银子,根本拿不出多余的五两来。
一听齐蓁愿意买下自己跟儿子,那妇人黯淡的眼神猛地亮了几分,冲着齐蓁不断磕头,满脸都是泪,哭着道:
“夫人将奴婢买下来吧,奴婢一定会好好干活的!求求夫人发发慈悲吧!”
妇人一边哭着,用的力气也极大,只在青石板的地上磕了几下,额头上便出现了一道血印子,齐蓁赶忙蹲下身扶着她,转头冲着一边的人牙子道:
“十两,十两银子我就将他们母子买下来,定不会亏待了他们。”
人心都是肉长的,人牙子与这对母子相处的时间足足有几年了,自然也不愿给他们找个恶主,齐蓁看起来还算是个心肠软的,在她手下做活儿应该没那么难捱。
“罢了,就算我亏了本,十两就十两吧。”
第29章 三年过()
一边说着,人牙子一边从怀里头将这一对母子的卖身契给取了出来,在上头写了自己的名儿之后,又按了手印,这才交到了齐蓁手中。
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身契后,齐蓁这才算放心,毕竟身契上早就加盖了官府的文书,从今日起,这一对母子就是她的人了。
齐蓁做这些香脂的方法也不算复杂,若是在外请了伙计的话,恐怕很快便会被人偷学了方子,但这两人却不同,有了身契在手,齐蓁除了不能要了他们的性命,余下什么事情都能做,也不怕这两人会生出异心来。
“走吧。”
付了银子之后,齐蓁红唇轻启,说了一句。
那妇人抱起自己瘦的皮包骨的孩子,感恩戴德的跟在齐蓁身后,眼眶都是红的。
“你姓什么?”
“奴婢孙氏,我儿今年三岁,名叫孙威。”
“阿威,快跟夫人请安。”
孙威对母亲十分依恋,不过这孩子胆子有些小,听了这话只冲着齐蓁腼腆的笑了笑,之后就把头埋在孙氏怀里头,好像害羞了似的。
齐蓁点了点头,她倒是觉得孙威十分可爱,几人走上大道上,就听到不远处茶摊上有几个书生正在高谈阔论。
“听说今上御驾亲征了!”
“真的假的?陛下不在京城里好好呆着,为什么非要去到玉门关之中?边关的蛮子一个个茹毛饮血,一旦……”
“李兄慎言。”其中一个书生制止住了正在发言的书生,生怕这厮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只道:
“所谓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咱们陛下满心满眼都是边关的将士与百姓,实乃我大业之福,又何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
听到这几人的对话,齐蓁顿了顿脚步,脑海中不由浮现出廉肃的模样,那人平日里看着十分冷淡,但一到了床榻上,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十分恶劣,一下又一下的占着她的便宜,让她有些受不住。
想到半年前的光景,齐蓁不由有些脸热,也不敢再在街上停留,带着孙氏很快回到了玉颜坊中。
今个儿的天色已经不早了,齐蓁就没有开张,还把廉伯元廉仲琪两兄弟给叫了出来,看着衣衫褴褛的孙氏与孙威,廉家二小明显有些惊异,不过他们的性子沉稳,也没有开口问。
齐蓁将头上的帷帽给摘了下来,待孙氏看清了女人的容貌之后,也不由有些惊愕的张大嘴,只觉得面前的女人模样生的实在是太标致了。
鹅蛋脸、杏核眼、小儿挺翘的鼻尖点缀在白里透红的皮肤上,即使身上穿着的裙子只是普通的料子,但却依旧让人觉得十分水灵,恨不得好好在她皮肤上用力掐上一把。
齐蓁早就习惯了别人的眼神,此刻也没有责备孙氏的意思,开口道:
“日后你们母子二人呆在玉颜坊中,孙氏负责每日的饭食,而孙威则跟在仲琪身边,做个书童,若是孙威读书读得好的话,我便免了你的奴籍,让你也能参加科举,出人头地。”
孙威不过是个三岁的小孩罢了,自然不知道参加科举是什么意思,只是睁着大的过分的眼睛一直盯着齐蓁,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好像看呆了似的。
“奴婢遵命。”
孙氏眼中含泪,冲着齐蓁恭恭敬敬的福了福身子,为了将自己卖上一个好价钱,孙氏在人牙子学规矩学的十分认真,现在倒是有几分大户人家中仆妇的模样。
看着孙氏的行动,齐蓁暗自点了点头,眼中划过一丝满意,道:
“你与孙威先去洗漱一番,晚饭我想尝尝你的手艺。”
说完,齐蓁看也不看孙氏半眼,转身回到了房中。
玉门关。
即使现在已经开春了,但外头依旧寒风阵阵,风里夹杂着泥沙,一张嘴就能把人呛得只咳嗽。
几十人列成四四方方的方针,站在河边,赤裸着上身,任由寒风吹打。
有一个高瘦的男人手中握着一条马鞭,狠狠在他们身上抽打着,马鞭上的倒刺已经被磨了下去,但还有一些凸起,每当打上一下,后背的皮肉都会火辣辣的疼,裂出一道血口子。
廉肃也在这几十人之中。
因陛下御驾亲征的缘故,赵百户觉得廉肃有些文采,就想把他送到陛下所在的营帐外伺候着。
只可惜伺候在陛下身边却不是什么易事,他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功夫底子的书生,能不能经过一番选拔还不一定,若是在选拔的过程中直接丢了性命,恐怕连见陛下一眼都没有,就直接埋骨他乡了。
其中的这些弯弯绕,赵百户也跟廉肃说清楚了,让他自己做选择,廉肃想要一步登天,所以现在就落入了这位佘千户手中。
佘千户不急不缓的走到廉肃面前,眼神透露出几分阴鸷,说:
“听说你是个书生?”
廉肃点头,还没等怎么着,一顿劈头盖脸的鞭子就冲着他落了下来。
“老子这辈子最讨厌你们书生!一个个没什么本事,嘴皮子一闭一张,军饷就他娘的少了一半,你们可知道边关一年要死多少人?”
廉肃死死咬住牙关,后背被马鞭打的没有一块好肉,偏偏他是个硬气的,浑身血流如注,依旧坑都不吭一声。
见着廉肃这幅模样,佘千户心里头直冒火,手下的鞭子抽的更重,恨不得要将人活活打死一般,好在不远处有巡逻的军士赶了过来,他这才收了手。
廉肃倒在地上,伤口里沾满了泥土,好像一个死人一般,半天都没从地上爬起来。
周围扎马步的军士看都不看他一眼,毕竟这几日被佘千户折磨死的军士足足有十几个了,他们挺不过来也是活该。
廉肃额角蹦出青筋,伸手狠狠抠在泥土里。
他不能死在这里!
绝对不能!
到了夜里,孙氏做好了饭菜,就敲开了齐蓁的房门,此时此刻孙氏已经换了一套干净衣裳,身上也打理干净了,看着顺眼不少。
孙氏今年二十八,但大概是因为日子过的不顺心,整个人看起来有些苍老,好像三十四五的模样,眼角都是皱纹,嘴唇微微下垂,一副苦相,不过这人看着到底老实,此刻感受到了齐蓁的目光,孙氏有些胆怯,两手攥着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