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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农门小寡妇-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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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蓁眼神闪了闪,用勺子舀了一勺炖的软滑的燕窝送入口中,也不急着问,反倒是周清荷一直对齐蓁的婚姻大事十分上心,最后有些耐不住了,主动开口道:

    “那人是宫里头的御林军,出身寒门,之前娶过一个老婆,没给他留下一儿半女就撒手人寰了,他是个念旧情的,一等就是七年,现在都三十了还孤身一人,我瞧着他人品也是好的,这才想着要跟你说一说。”

第30章 不速之客() 
齐蓁明显有些不信,瞪大的水汪汪的杏眼,说:“若那人真像你说的那么好,为何现在都还没娶妻?他找个云英未嫁的小姑娘应该不难吧。”

    周清荷皱了皱眉,她显然是没有想到这一点,道:

    “我听别人说赵恒对已逝的妻子十分痴情,所以才一直没有再娶……”

    “你脑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齐蓁伸出纤细如同藕节的手,一下一下的戳着周清荷的脑门儿,语气有些嫌弃道:

    “痴情女子负心汉,世上那么多死了妻子的鳏夫,我可没见着会为自己的老婆守身如玉的,其中说不准有什么猫腻,你把事情仔细说说。”

    “这人是我那小姑子提起过的,说让我为他介绍一门亲事,年纪不能太小,性情好就成了,出身并不重要,我这一想就想到你了,现在看来,小姑子来找我,好像有些奇怪。”

    周清荷坐直的身体,她原本是好意想要帮齐蓁介绍一门亲事,但要是那个赵恒真不是个好东西,这不是把恩人往火坑里推吗?周清荷又不是那种没有良心的人,自然不会做出这种恶事。

    “我记得你那小姑子的丈夫也是御林军的人吧?”

    能够重活一世,齐蓁已经比上辈子谨慎多了,知道女人出嫁这一次,无异于一场赌博,若是嫁的好的,下半辈子舒舒坦坦的过,一旦所嫁非人,像是老太监那样的变态,恐怕要不了多久一条命都要被折腾进去。

    死过一回的人知道自己的性命有多宝贵,自然不敢胡乱折腾,要是没有成亲的好人选的话,齐蓁宁愿不嫁人。

    她从来没有见过周清荷的小姑子,毕竟竟然是正儿八经的官夫人,而她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商户,还是个寡。妇,若不是因为周清荷性子好,不太计较身份之事,自己又有恩与她,堂堂正四品的京兆尹夫人又怎么会经常出没在市井之中?

    周清荷点了点头,道:“许是因为他丈夫本就是御林军的人,因为彼此之间相熟,所以才特地给你介绍一番,我回去问问我夫君,要是这人的人品相貌真的没有问题的话,咱们再看看也不迟。”

    齐蓁今年已经二十了,在大业朝这年纪已经不算小了,但她只是个寡。妇,又不是什么未出嫁的小姑娘,年纪大些也不会惹人非议。

    更何况双十年华的女子,在某些方面远远强出二八女子不少,周清荷看着齐蓁胸口鼓胀胀的两团,只觉得那对乳儿不止丰满鼓胀,形状也是男子最为喜爱的竹笋型。

    周清荷虽然是闺中的娇小姐,以往从来不止男女之间的那档子事儿,但她嫁人都将近三年了,丈夫又将她捧在手心里好好疼宠着,床底之间不知说过多少荤话儿,久而久之,像周清荷这种大家闺秀也张了些‘见识’。

    趁着周围没人注意她,周清荷突然伸手,捏了捏齐蓁那对让她有些发馋的乳儿,力气不大不小,既没有将齐蓁捏疼,又让她猛然坐直的身子,两手护着胸口,生怕再被周清荷突然袭击。

    看着女人因为害羞而在面颊上浮现出的淡淡酡红,配上如同凝脂一般雪白的皮肤,周清荷突然问:

    “赵恒是不是曾经见过你啊?否则为什么非要托我说媒,还特地说不要年纪太小的,你今年过了年,可正好满二十啊!”

    听着周清荷的话,齐蓁眼中异彩连连,若是那赵侍卫真的曾经见过她,凭着自己精心养出来的一身好皮肉,这身段儿模样连她自己看了都忍不住,那个名叫赵恒的男人动了些心思也是正常的。

    要不说周清荷与齐蓁十分投缘,这两人想事情都想到一块儿去了,周清荷刚想再说些什么,见着一个穿了一身粉衣的女子莲步轻移的走了进来,身上带着一股浓香,并不是玉颜坊中的花香,而是味道有些厚重的香料。

    周清荷并不认识这女子,不过她也不想耽误齐蓁做生意,拿了两瓶玫瑰花露付了银钱之后,就直接走了。

    齐蓁巴掌大的小脸儿上露出一丝笑,直接从软榻上站起身子,余光扫了一眼面前的女子,虽然觉得那股子香料味儿十分呛鼻子,不过面上却一点儿也没表现出来。

    这女子看起来应该十五六岁的模样,生了一张鹅蛋脸,眼角高高吊起,嘴唇薄得很,看起来有些刻薄,不过五官还是不错的,只是皮肤有些黝黑,配上身上嫩粉色的裙衫,就更显得肤色灰暗了。

    她身上的裙衫头上的发簪都是京里头时兴的样式,这些首饰卖的虽然并不是很贵,但一两个月就会换一些样式,这女人身上正好是最新的款式,想来手头儿也十分宽裕。

    “姑娘想要看点什么?”

    粉衣女子在长桌上扫了一眼,看着上头摆放着的琳琅满目的盒子,嫌弃道:

    “你们玉颜坊卖的这些东西,我看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竟然还敢卖出十两银子的高价,是不是把那些贵妇人都当成肥羊来宰了?”

    听着女人的话,齐蓁就知道此人来者不善,她面色有些冷了,问:

    “小姐可是要买东西的?若是不买,大门就在那头儿,小店定不会拦着你。”

    齐蓁的脾气一向不怎么好,眼前这个女人明显是来找茬儿的,前世里也遇到过不知多少回,若是对她稍稍软和一分,这种人都会得寸进尺。

    粉衣女子看着齐蓁柔嫩白皙的肌肤,眼中划过嫉恨之色,只觉得面前的女人生来就是为了勾引男人的,否则在一个脂粉铺子里头,又何必涂脂抹粉把自己弄出这幅骚浪样子?

    “你们玉颜坊就是这样对待自己的客人的?”

    齐蓁皮笑肉不笑,杏眸看起来更加冷漠了:“小姐若真是客人,说话就不会这么不客气了。”

    粉衣女子咬着牙,想起之前那人的吩咐,只能强行压住心口的一股恶气,道:

    “把你们最好的花露和脂粉拿出来。”

    齐蓁眼皮子抬都没抬一下,说:

    “玫瑰香露吗?二十两银子一瓶。”

    “刚刚那女人买不是十两银子吗?你打量着在坑我?”

    看着粉衣女人面庞有些扭曲的模样,齐蓁倒是缓缓笑开了,只不过眼角眉梢都带着一股子讥讽劲儿,原本齐蓁生了一张软和讨喜的脸,加上她身量生的小,看起来让人不由小心仔细的护着。

    但此时此刻却全然不同,粉衣女子恨不得狠狠撕烂了玉颜坊老板娘的脸,气的胸脯好像破旧的风箱一般,不断上下起伏着,因为面颊黝黑的缘故,虽然气的狠了,但脸色依旧看不出涨红来,只是从她扭曲的脸颊能看出这位的心绪并不平静。

    “姑娘到底买不买?若是没有银子的话,还来脂粉铺子做什么?”

    齐蓁说话本就不中听,要是对待客人的话,她还能有点耐心,偏偏这粉衣女子明显就是来找茬儿的,自己又何必给她留颜面?

    粉衣女人死死咬紧牙关,恨不得直接转身离开,但一想起玉颜坊之中的脂粉,她深吸了一口气,道:

    “二十两就二十两,玫瑰香露、玫瑰香膏一样一瓶。”

    听了粉衣女子的话,齐蓁眼中划过一丝狡黠,她这玫瑰香露与香膏之中因为掺了‘引子’的缘故,的确能起到细嫩肌肤的功效,但因为‘引子’是她上辈子误打误撞给做出来的,根本不是古籍中的方子,即使粉衣女子把香膏跟香露买回去,也研究不出什么所以然来。

    而且西山上的玫瑰花在杨树父子的照看下,长得极好,大片大片的生满了整个山坡,不知能做出多少香露跟香膏,成本可能连一两银子都够不上,现在碰上了这么一个冤大头,反手赚了更多。

    看着粉衣女子心不甘情不愿的从钱袋子里掏出银票,齐蓁才给她拿出两只巴掌大的瓷瓶儿,这瓷瓶儿倒是很费功夫,上头绘着一只活灵活现的彩蝶,翩翩起舞,看着十分生动。

    粉衣女子死死握着那两只瓷瓶儿,恨恨的刮了齐蓁一眼,这才走出了玉颜坊。

    等到人离开不久,玉颜坊中又来了几位客人,不过这些客人可不是存心来找茬儿的,她们在试过玉颜坊的脂粉与香露之后,即便这里面的东西价格比别的脂粉铺子贵出几倍,但用起来效果却十分明显,只有舍得花银子,过了七八个月,脸上的皮肤就好像剥了壳儿的鸡蛋似的,光滑柔嫩,让人恨不得狠狠掐一把。

    申时刚过,廉伯元带着廉仲琪从外头回来了。

    这三年过去,廉伯元吃好喝好,营养也跟得上,身板儿窜出了不少,明明只有十三岁,但却比齐蓁还要高出一头,五官轮廓已经隐隐有廉肃当年的影子了。

    今日廉伯元正好不必去先生那儿,就带着廉仲琪出门逛了逛,两人大包小包的买了不少吃食回来,因为记得齐蓁喜欢吃荣安坊的酸梅子,廉仲琪还特地买回来了二两,小脸上露出笑容,讨好的将纸包给送到前头。

    这两个孩子不愧是廉家的种,一个个读书都不差,在学堂中每次小测,廉仲琪都是榜首,而廉伯元虽然早就不去学堂了,但能让身为大儒的先生十分满意,若是没有真本事的话,也是无法蒙混过去的。

    看着这两个孩子,齐蓁心里头甭提有多骄傲了,直接走上前,拍了拍廉仲琪的脑袋,冲着兄弟俩问:

    “我看你们在外面也吃了不少,是不是今晚也不用吃孙氏做的鸡豆花了?”

    孙氏是蜀地人,对一些蜀地的菜色也熟悉的很,这鸡豆花就是当地的名菜,所谓“吃鸡不见鸡,吃肉不见肉”说的就是这道鸡豆花。听起来是道素菜,但实际上工序繁复的很,先要用鸡、棒骨跟火腿再加上其他的调料熬上一整日,熬出高汤,隔了一夜之后,再用细纱过滤了其中的油脂渣滓,只要乳白色的精汤,之后再将生鸡胸肉用刀背反复剁成鸡茸,还得用豆粉勾兑,实在麻烦的很。

    孙氏的婆家也什么大户人家,偏偏她的丈夫实在不是个东西,不过是个穷书生罢了,又一次去到员外家里头吃到了这道鸡豆花,回来就逼着孙氏学做,不止失败的多少次,孙氏这才学会,现在倒是便宜了齐蓁。

    廉伯元不愿意吃这些软软乎乎的东西,但廉仲琪却砸吧砸吧嘴,一副口水都要流下来的模样,这孩子今年不过九岁,比起已经长成了一副小大人模样的廉伯元,现在才到齐蓁胸口的廉仲琪还生嫩的很。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了晚饭,齐蓁只吃了一小碗鸡豆花,之后又灌了一碗猪蹄汤。

    即使猪蹄早就炖的入口即化,十分香糯,但一连吃了三年,这东西再是美味,恐怕是个人也着不住,若不是为了丰盈胸口处的这两团,齐蓁又何苦非要捏着鼻子硬往嘴里头灌猪蹄汤?

    好在里头的猪蹄也有美容养颜的功效,齐蓁不吃这东西,孙氏知道了猪蹄的功效,也不敢给家里的几个男孩吃,她自己又舍不得浪费,跟着齐蓁这么吃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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