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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怕那也是苦肉计吗?倘使我是装作厌恶万贞儿呢?”我继续问道。
“你对万贞儿的厌恶,那是发自内心的,那种感情,绝迹是装不出来的。”朱佑樘答道。
话说你如此聪明,如此火眼金睛,为何在初次见到我的时候,瞎了狗眼一个劲冤枉我呢?
“既然如此,你就该知晓,你的事情,我岂会告诉万贞儿呢?万贞儿在这世上,最不容的便是你,你活地越好,她就越郁闷,越痛苦,这也正是我救你的最重要的原因。”
我之所以对万贞儿恨之若骨,自然是因为荣华的缘故,是因为我误以为荣华就是皇帝老儿的皇子的缘故,是因为我误以为是万贞儿害得荣华失去母亲、又受尽磨难的缘故。
然而,已经证明荣华不是五皇子,也不是皇帝老儿的儿子,那我缘何还是如此恨她呢?
单凭万贞儿昨夜祸及池鱼的行为来看,我还不足以对万贞儿恨之若骨来。
真是好生奇怪,为何知晓朱佑樘并不是荣华之后,我对万贞儿的恨意,不止不减,反而还增加呢?
“你和万贞儿,究竟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恨?”朱佑樘的眼里,有了一丝探究。
“什么仇恨?我为何要告诉你呢?你还是安安心心地当你的皇子吧!”我回敬了一句。
朱佑樘许是见我语气极为强硬,知晓自己问不出什么所以然来,语峰一转,说道:“你可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只要是我能给得起的,定然给你。”
“倘若你是想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的话,那不必了,我不缺任何东西。”我果断拒绝。
这个世间的任何东西对我来说,那都是身外之物,除了荣华,除了我的老妖精。
“你当真不要任何东西?你可想清楚了,我说的是任何东西,黄金白银、珍珠玉帛随意供你挑选。”朱佑樘追问道。
“倘若你真想报恩的话,劳烦以后见到我的话,对我客气一些。还是算了,我们俩,还是再也不要相见的好。”
朱佑樘这个霉神,沾染到他,我一准一没有什么好事。
“万一不小心遇上呢?”朱佑樘问道,神情有了一丝莫测。
“若是不小心遇上的话,那你还是躲地远远的。”我答道。
“我为何要躲得远远的?”朱佑樘反问道。
好,你有种,你不躲地远远的,那我躲到远远的总可以了吧?
“我再重复一次,你若有想要的东西,千万别错过这次机会,要知道,错过这次机会,就不会再有这等好事了。”朱佑樘似乎仍不死心,继续问道。
我顿时火冒三丈,“你是耳聋了还是智商有问题啊?我再说最后一遍,我不需要任何赏赐。你若是觉得自己的钱财多到没地方花了,那就救助救助四川的灾民。烦请再也不要做无畏的纠缠了,好吗?”说完转身就走。
四川地区,前不久又遇到了灾洪,我从长安经过的时候,一路遇上沿街乞讨的乞丐,十有八九都是从四川逃难过来的。
皇帝老儿的心思都在万贞儿身上,自然无暇顾及这些灾民。
他五皇子再不顾及了,那这大明的江山可就真岌岌可危了。
也罢,管这劳什子的政事作甚,大明的江山关我屁事呢!
我连自己的摊子都顾不好,瞎操的这哪门子心呢?
走了老远,忽听朱佑樘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这个机会我给你留着,等你日后需要的时候,找我来要。”
找他?我巴不得离他有多远就有多远,我若再主动找他,除非是被人给下了迷魂药。
从来只以为自己固执,以为自己犟地可以,殊不料,朱佑樘比我还犟地厉害。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公孙狗贼见到万贞儿之后,也不晓得把我揭发没有?
第71章:一丝一毫地位都没有()
公孙狗贼并未出卖我,原因何在?
原因在于,倘使他在万贞儿的面前揭发了我,那万贞儿早就派大内侍卫前来缉拿我这个吃了雄心豹子胆的罪人。
公孙狗贼虽然昔日狼心狗肺,扔下我这个救命恩人不顾,但他今日还算是蛮讲义气的。
公孙狗贼在承乾宫外等着我,老远我就看见了他的身影。
从远处望去,翩翩白衣,当真有几分谪仙下凡的意味。
公孙狗贼似乎极其喜欢穿浅色系列的衣裳,尤其是白色和月白色这两个颜色。
无可厚非的是,公孙狗贼极其适合白色,或者可以说,他将这两个颜色发挥地淋漓尽致。
与此正好相反的是,大魔头极其喜欢穿黑色的衣裳。
但或许,并不是因为他喜欢穿黑色的衣裳,而是他身上并未带有其他衣裳。
公子刑天最喜欢红色的衣裳,不对,他是喜欢红色的皮裘。
或许是昆仑山常年积雪的缘故,在我的印象中,公子刑天总是身着一件红色的皮裘,红地像火一般的颜色。
荣华喜欢什么颜色呢?荣华穿的最多的,好像是青色的衣裳。
公孙狗贼的左手上,似乎拿着一件什么东西。
走进一瞅,才发现是一把香。
那不是普通的香,而是伽蓝香。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我正想着问公孙狗贼要些伽蓝香来用,但又怕他以用完为名推诿,这下被我给抓包,看他一会还用什么借口来拒绝。
“这香……”言语之际,我已来到公孙狗贼的身边。
“这香是替你要的。”公孙狗贼说着伸手朝我递来。
此言一出,实乃有惊耳骇目、惊心破胆、惊喜若狂之效,让我不由得对公孙狗贼刮目相看、感激涕零。
我接了过来,嘴上不忘问道:“替我要这做什么?”
“做什么?那日,你在我的马车里,看这伽蓝香的目光,就像狼看到肉一般垂涎,那副可怜巴巴的模样,我至今难忘。”
好吧,我那日的确盯着他车里的伽蓝香看了许久,也的确是表现出了垂涎欲滴的企图。
“所以你就可怜我,问你姑母贵妃娘娘求了这香?”
“顺道的事。”公孙狗贼答了一句。
什么叫顺道的事情?顺什么道?
心里正想着,又见着公孙狗贼伸出右手递给我一盒东西。
我不用接在手里,单闻着气味,便知道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公孙狗贼的时候,在他贩卖人口的窝点所闻过的味道。
这是朝鲜进贡给大明的香粉,叫百日香,据闻只要在身上抹上一小丢丢,香味可以持续百日时间。
百日香在别的女子眼里,是香饽饽,那是因为她们喜爱百日香的香味,喜爱百日香那种香气宜人的芬芳。
百日香在我眼里,也是香饽饽,那是因为我也喜爱百日香的香味,但我喜爱的,是百日香那种如罂粟一般的致命诱惑。
百日香中,有着一种奇花,叫岁月如歌。
岁月如歌有养颜美白的功效,但鲜少有人知晓,岁月如歌其实也是带有剧毒的。
第一个研制出百日香的人,无非只是为了青春常驻,无非只是为了让美延续下去。
然而,自然界的任何东西,包括人,其实都是带有毒性的。因而坊间市面上的许多养颜美容产品,其实都是对人体有极大的害处的。
或许是因为炼毒的缘故,使得我清楚地知晓了许多花草的毒性,正是因此,我从来不用任何香粉。
岁月如歌若是经过提炼,能像罂粟一般,使人上瘾。
百日香中含有的岁月如歌,正是经过提炼之后的产物。
这就意味着,若是长期使用百日香,那无疑相当于是慢性中毒一般。
难怪见到万贞儿的时候,察觉到她的面色有些异常,此时细细一思量,果真是中毒的迹象。
从她目前的情形来判断,看来是活不过半年了。
万贞儿害人害了一辈子,终于也沦落到报应的时候。
言归正传,昔日,我原是随便一说,不料公孙狗贼竟然当了真。
“这香粉贵妃娘娘只有剩了一盒,等下个月朝鲜朝贡大明之后,到时候再给你要几盒。”公孙狗贼的话语把我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苍天大地、天雷滚滚!万贞儿究竟是有多么宠爱公孙狗贼?
若说公孙狗贼不是她和公孙行的私生子,鬼才相信呢?
“你是去替我要香粉的?顺便要了伽蓝香?”我问他。
“我是去向娘娘和皇上请安的,顺便想了起来,于是顺便就替你要了。”公孙狗贼答道。
好一个顺便,我也想顺便,可惜没有这个本事。
“马车已经在外面候着了,走,回府!”公孙狗贼突然说了一句,冷不丁吓了我一跳。
“你姑母贵妃娘娘不是说让你在宫中多待几日吗?”
“多待几日?就这一日,你都如此不安分,再待几日,贵妃娘娘岂不性命全无?”
看来万贞儿的确是上吐下泻了一夜,单凭公孙狗贼这幅郁闷的神情便可知晓。
“你说你和她究竟有什么仇,值得如此对她?”公孙狗贼说着,叹息了一声,“昨夜你下手的时候,我其实已经看见了,原本想告诉贵妃娘娘一声。但想着你应该不会蠢到毒死她的程度。你是没有毒死她,可她已经一把年纪,哪里还经得起那番折腾?若不是太医院都是一些能手,恐怕贵妃娘娘的玉体到此时都难以恢复。”
区区普通的泻药,至于那般劳师动众吗?
不过公孙狗贼没有说错,万贞儿的确已经年近花甲,身体自然不比青年人和中年人。
“你在说些什么,我听不懂!”我佯装不知。
“你跟我进宫,究竟是来见五皇子的,还是要害贵妃娘娘的,你与五皇子,当真没有什么关系吗?”公孙狗贼看向我,眼神全是探究。
“既然你心里认定有关系,那便就有关系。”
这话一点不假,我和五皇子,多少也算是有点特殊关系的。
“你都不做解释吗?”公孙狗贼许是以为我这是在默认,脸上有了一丝动容。
“解释有用的话,要律法做什么!”我回击道。
须知,人最大的特点便是自以为是和异想天开。
仅仅只凭着自己的主观判断,便肆意地去下结论,窦娥的冤屈是如何造成的,正是这般造成的。
公孙狗贼和我走到出宫的半道上时,说是落了东西在雍华宫,让在我乾清门口等他。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公孙狗贼这一走,我终于有机会对万贞儿下毒手。
昨夜,我对万贞儿下的,的确是泻药,但同时,我还在万贞儿身上抹了一点穿肠粉。
这种穿肠粉,有个最大的特点,那便是需要药引来催化。而催化它的药引,是狼毒花。
找了个无人的角落,从身上掏出狼毒花的花瓣来,正要点燃,手中的花瓣猛然被打落在了地上,手也被人拉了过去。
“我就知道你没安什么好心,你究竟和贵妃娘娘有什么深仇大恨?”公孙狗贼愤愤问道。
“你在说什么;我一点也听不懂。”我继续佯装不知。
公孙狗贼这个奸人,竟然敢设计来活捉我。假借取东西为名,实则是在试探我。
我倒好奇,他是如何知晓我在他走后就会下毒手呢?
“听不懂?你又想在我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