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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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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是被沈欢装出来的一脸可怜可惜的扭曲表情逗乐了,卖西瓜的女子扑哧笑了出来:“这位姑娘说得对,身体不好,姑娘就少吃些,我给您倒杯大麦茶,温润养胃。”

    “姐姐说的对,我就听您的,暂且放过这个管家婆。”

    那女子一脸不好意思:“我夫家姓赵,姑娘叫我赵大娘就好,姐姐听的。。。让我觉得占了姑娘的便宜。”

    沈欢觉得这位赵大娘说话十分有意思,其实她也不是故意的,这位这大娘顶多三十岁的样子,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叫姐姐。

    “您这么年轻,叫姐姐符合,叫大娘的话总觉的把您叫老了。”

    赵大娘笑着摇摇头:“我有一双龙凤儿女儿,女儿都快及笄了,姑娘叫我大娘可不吃亏。”

    沈欢惊叹:“没想到大娘看起来这么年轻就有这么大的孩子了,而且还是龙凤胎,看来,大娘是很有福气的人啊!”

    赵大娘边收拾桌子边笑:“姑娘惯会说好话。”说着端来一盘荔枝:“这是我儿子摘的,我知道姑娘不缺这些,但这野生的却比那买来的要好吃些,姑娘尝尝。”

    沈欢没想到几句话就让人家献出一盘荔枝来,倒有些不好意思,但心中欢喜,便大大方方的接受了。而且,赵大娘眉目温柔婉约,气质可亲,让沈欢有种被母亲温柔照顾的感觉。

    “大娘,你儿子女儿长的像吗?”

    赵大娘停下手中的活儿:“小时候倒是像极了,可惜越长大越不像,只是两人多像他们父亲。”

    “像赵大叔?赵大叔长的可英俊神武?”

    赵大娘笑了出来:“可别提什么英俊神武了,不过是个文弱书生。”接着又露出怀念的神色:“是个极好的人。”

    “看样子,您和赵大叔感情一定很好吧。”

    赵大娘笑着点点头,却没说什么,继续手中的活计。

    沈欢觉得有些奇怪,却没有多问。一会儿赵大娘走走远了,沈欢邻桌的一位老太太对沈欢说出了实情。这才得知,原来赵大娘的夫君是个举人,几年前在参加科举的路上不幸去世了。

    沈欢想到这么多年来,她一个人照顾两个孩子和一位老母,但还保持者幸福祥和的样子,不得不十分佩服。

    一时感慨,沈欢便抱着一个西瓜,在上面写字:心态安好,幸福长存。

    笔意潇洒流畅,如削金断玉,筋骨分明,十分漂亮的瘦金体,这些日子果然进步不少,虽然指甲有些酸疼,但沈欢还是很欣喜的叫到:“大娘,你看,好看吗?”

    赵大娘转身走过来,仔细看了看:“真漂亮,比我家那臭小子的字漂亮多了。”

    沈欢得意洋洋的冲着钟灵钟秀傻笑,有对赵大娘讨好的笑:“那大娘不介意我在您的西瓜上写写画画吧。”

    赵大娘大方一笑:“姑娘随意,只是别用指甲了,我给你一根竹筷,你看能不能用。”

    沈欢看着自己的绿绿的指甲:“多谢大娘。”在西瓜上涂画是沈欢突然想到的,觉得颇有意思,有字有画的西瓜应该更好卖,也算帮了赵大娘一把,总算没有白白吃人家的瓜。却不知画着画着。沈欢自己也着迷了。

    这次出来放松,将沈欢的从高强度的工作中释放了出来,一个普通的感悟,就让在多日的练习积累中达到瓶颈的沈欢,仿佛在此刻突然爆发,灵感如同决堤的江水,奔流不息,源源不断。

    从人物故事倒山水风景,从白描手法到渲染艺术,从写实刻画到奇幻印象。。。。。凡是沈欢想到的表现形式,她都一股脑的画在了西瓜上,边上还配有文字,篆书行书楷书草书外加瘦金体,沈欢这么日来积累的的艺术热情一下子喷发,像是不受控制的想要全都表现出来。当最后一个西瓜画完,沈欢摸着岁月静好四个字,有些怅然若失。“姑娘,喝口水吧。”钟秀出声打断了沈欢的深思。

    沈欢猛一抬头,竟被吓了一跳:谁来告诉我,这么多人是从哪来的!

    只见许多村民围成一圈,用十分惊叹佩服的眼神望着沈欢。

    这时,一个明丽清秀的女孩儿站起来,对着围观的众人:“大家都看完了,还是散去吧,小姑娘都不好意思了。”

第17章 赵玥() 
看着众人纷纷散去的沈欢终于舒了口气,却发现自己腿脚都麻了,根本站不起来。

    “钟秀钟灵,快扶我站起来,你家姑娘我的腿要废掉了。”

    两人赶快向前把她搀起来,赵大娘也搬了一把竹椅过来,让沈欢坐下,又蹲下来开始按摩沈欢的腿:“姑娘真是,认真起来,什么都忘了。”

    “也都怪我,知道姑娘的德行,竟然忘了事先准备好。”

    钟秀貌似埋怨自己,实际指责沈欢的话让她反驳:“我什么德行,不就是偶尔忘记吃饭嘛。”

    好吧,忘记吃饭,晚睡都是恶习,以后要改。尤其是现在身体不好,晚上的灯光也差,对眼睛不好,要不是有舅舅教的那套眼操,沈欢可不敢大晚上的那么费眼用功。

    刚才那女孩儿也过来,手中端了杯茶:“姑娘喝些茶吧。”

    “谢谢。”沈欢接过来:“你是赵大娘的女儿吧。”

    女孩儿虽然生的明丽娇俏,眉眼却有一股坚韧之气,气质清爽,自然舒悦。她清颜露笑:“见过陆姑娘,小女赵玥,玉字玥。”

    “你知道我是谁,我也不介绍了,这是钟灵钟秀。”

    “姑娘辛苦了一下午,要不要留下吃过晚饭再走,今天刚摘了些新鲜的菜。”

    沈欢想留下来,看看钟秀,想问问可不可以,却被赵大娘拒绝了:“天都快黑了,刚才梁婆子还派人过来让姑娘早些回去呢,今日不方便,改天姑娘想来了,咱们再好好招待。”

    沈欢有些失望,但看着天色,也知道不能再晚回去了,只能起身带着钟灵钟秀离开:“下次再来找大娘玩儿。”

    “姑娘,等等!”赵玥突然叫到。

    沈欢转身:“怎么了?”

    她有些不好意思,但随即又坦然:“姑娘,那些西瓜我能拿到城里去卖吗?”

    “啊,那些西瓜啊!”沈欢看看那堆西瓜:“这是你们的西瓜,当然想怎么卖就怎么卖,不过,能不能不让外人知道是我画的。”

    钟秀想张嘴,却被沈欢抓住了手,只能担忧的看着沈欢。

    “姑娘放心,下午的那些村人是不会说出去的,拿到苏州城卖也只道是我弟弟赵翔画的。”

    沈欢想了想:“既然你都找好借口,那就放心的卖吧,我不介意的。”

    “不用了,姑娘不用担心,这些西瓜我们不会往外卖的。”赵大娘去突然道。

    “娘,你。。。。。。”

    沈欢来这里也有几个月了,知道这时候士族的地位十分高贵,虽然风气开放,但世家女子尊贵也不能让她们的作品流入世俗。可惜沈欢身份尴尬,她也从没有把自己在他人眼中高高在上的身份地位看成一会事,觉得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好了。

    “大娘,没关系的,只要没人知道,就无所谓啊。”再说,她创作的是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怎么能束之高阁不与人分享呢。

    赵大娘语重心长的拉着沈欢的手:“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还是谨慎些好。姑娘还小,不知道有些事情的厉害。”

    沈欢鼻子有些酸,没想到自己变的这么感性了。

    赵玥也拿得起放得下:“娘,是我想的简单了,我们不往外卖陆姑娘的西瓜了。”

    赵大娘很欣慰,钟秀也松了口气。

    “不过,我和翔哥儿也可以仿照姑娘那样,在西瓜上写字作画,就算没有姑娘画的好,也能卖个好价钱。”

    聪明的姑娘!

    沈欢也坦然了:“以后我常来,教玥玥画画。”

    赵玥笑了起来:“真没大没小的,要叫姐姐,知道吗?”

    沈欢却转身就走,不理她,叫她姐姐,自己太吃亏了:“对了,钟灵,把我画的西瓜全买下来。送给明天来乘凉的村民们吃,就说是我请的。”

    “玥玥!下次再见哦!”

    回去的沈欢心情异常好,胃口也大开,晚饭过后抱着撑的圆鼓鼓的肚子在花园里散步。

    “最近都没有见姑娘胃口这么好了。”涟漪陪在沈欢旁边。

    沈欢笑笑:“出去一趟,发现很多美好的东西。”

    “念安村是个好地方。”

    是啊,感谢陆家,祝你们一生平安!

    “那我以后下了课,能出去吗?”休沐日争取到了外出权,得寸进尺的沈欢努力争取平时的外出权。

    涟漪无奈的笑了笑,柔和的灯光下,眉目显得更加温柔:“姑娘只要注意按时回来,不要跑太远就可以了。”

    沈欢顿时雀跃,真想抱着她亲两口,但考虑到涟漪一个古代女子的保守心态,还是作罢了。

    此后,沈欢的工作效率突飞猛进,除了去两位先生那里上课,去找赵大娘玩儿,就赶工,终于,历经快两个月的奋斗,两册书在七月初正式完工了。

    黑色的封面,白色的缠枝鬼面花纹。

    奇异志的封面就很有特色。

    翻开书,页码,书眉,都有着精致的装饰,而且每页都不尽相同,刚完工的书,特意选择的泛黄的纸,还泛着淡淡墨香。

    沈欢心里的成就感别提有多少了。

    真想现在就去南山,跑到秦越面前,看他的反应。对了,要叫上赵玥,这几天她倒是经常去找她玩儿,爽朗不失可爱的妹子真是各种有爱。

    哎,不行,做人要矜持一点儿,现在淡定几天,还是七夕的时候再去好了。沈欢脑子里闪过乱七八糟的想法。

    七夕这天,并不是休沐日,但作为女儿节,沈欢的两位先生还是放了她的假。

    锦书锦画将准备好的奇异志,两坛酿的差不多的青梅酒,一些沈欢喜欢的糕点等搬到了马车上,钟灵钟秀服侍着锻炼完身体后的沈欢沐浴。

    “姑娘,今天梳个什么头。”钟秀将沈欢的头发梳通。

    “别太麻烦,简单点儿。”

    钟灵摇头:“我可不听姑娘的,今日七巧节,当然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可是,我才多大点儿!沈欢无奈,也不去管她,只是看着铜镜里的自己,有些发愁。

    青染衣虽然是个混血儿,但长相却比较偏向汉人,只是没想到,沈欢却比青染衣更有点儿异域特色。肌肤雪白透明,有些病态,深眼窝高鼻梁,发色不是乌黑透亮,而是盈亮的栗色,就连瞳仁颜色也有些浅淡。

    在现代,混血儿是聪明漂亮的象征,可惜在古代,这就是身份卑贱,血统不纯的象征。而且,长成这个样子,没有高门大户的庇佑,不知道以后会有多惨,这让有心过些年脱离陆家的沈欢有些怀疑自己的决定。

    “好了,姑娘看看,喜不喜欢。”

    不像平日里弄的两个小包,今日钟秀将她的头发编了起来,又缠缠绕绕弄到了脑后盘起来,插了只细细的象牙簪,缀着两只小蝶。衬的她的五官越发精致立体,比平时的可爱又多了几分娇媚,漂亮的沈欢都忍不住想调-戏自己。

    “就这样吧,咱们先去接玥玥,记得玥玥要的的书别忘带了。”

    外面的天气依然炎热,到了赵家小院前,沈欢窝在马车上不下去,等着赵玥自己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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