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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的人议论纷纷,好奇地将头左右张望,微风拂来,将女人的发丝撩起,好似那柔和的手面,令人温暖而舒适,不远处波光粼粼,水波荡漾,偶尔有三两小船在上面漂浮而过,船的四周贴满了红色的喜字,好似在映衬着这日的喜庆。
“哎哟,我的姑奶奶,你怎么还在这儿啊?”阿红忍不住急道,“你老公找了好久了?”
鞠可曼蹙眉,疑惑道,“找我?”她的身子被拉扯着向屋内走去。
“曼?”
鞠可曼循声望去,眸子一亮,大放异彩,眼前的霍昀斯虽然还是西装打领,然而却脱去了往日的暗沉黑色,换上了一套白色西装,本以为他就适合黑色,就连化妆师都有说过,可霍昀斯偏说要喝鞠可曼婚纱搭配,然而,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当霍昀斯试穿的一刹那,众人都惊呆了。
帅呆了——
在白色的衬托下,古铜色的肌肤更显突出,凹凸有致的五官轮廓令他看上去那么出众而卓尔不凡。
这时,众人感悟:原来恶魔可以变成天使?只需要脱下一件黑色的外套!
霍昀斯揽住鞠可曼的腰,微倾身,吻了下她的额头,“这一次,我不会放手了,我会加倍珍惜你,不欺骗你,不隐瞒你任何的事情,在你面前,我要做一张白纸……”
鞠可曼望着他,咯咯地笑着,“好了好了,赶紧过去吧。”
霍昀斯有些不舍地再次印下一吻,“咱霍宝宝呢?”
“吴妈抱着呢。”鞠可曼用手抻了下裙子,“赶紧过去吧,有人在叫你。”
“嗯,一会儿见。”霍昀斯转过身,脸上洋溢着甜蜜。
鞠可曼不由得喘了口气,说实话,结婚真的很累,比起一次来,这次倒是释然了许多。或许是经历得太多,心倦了,也就放任一切,变得无所谓。
这时,桌面上的手机传来了铃声,鞠可曼看了眼上面的号码,陌生的?她迟疑,想要拒绝,但又怕有重要的事情,于是还是按下接听。
“喂,鞠小姐?”电话那端传来有些熟悉的声音。
鞠可曼蹙眉,“是。请问您是哪位?”
“啊,我是原来住在你家楼下的邻居,呵呵,是这样的,上次你让我们查的人有消息了。那人在半年前出了车祸。”
鞠可曼的心顿时停住,周围的一切都好似被隔绝,她的双手不停地颤抖。
“挺可怜的,他的家人都不知道这事,要不是警方,恐怕都没有人给他收尸!”妇人叹了口气,“不过据警方说,他死的时候好像一直攥着一枚戒指,看样子不怎么值钱……”
鞠可曼的眼角不知不觉滚下了泪水,登时迷蒙了视线,周围变得模糊而不清楚,只听‘啪’地一声,手机掉落到了地面上,电池摔出。
“可曼,怎么还楞在这里?”皮特从换衣间走出,一脸地疑惑,“外面好像都开始了。”
鞠可曼木讷地向前走着,根本对周遭的一切浑然不知。
等她恍过神的时候,却见她早已站在了牧师面前。
“霍先生,你是否愿意娶鞠可曼小姐作你的妻子?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我愿意——”
“鞠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霍昀斯先生作他的妻子?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他,对他忠诚直到永远?”
鞠可曼默然不语。
周围的空气随之而凝结,就连站在前面的牧师都显得手足无措。
他咳了下,再次问道,“鞠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霍昀斯先生作他的妻子?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他,对他忠诚直到永远?”
“可曼?”
泪眼朦胧中,鞠可曼看到一个充满担忧而紧张的人影靠近,他的眼底写满了忧郁与畏惧,握着她的手都在隐隐颤抖……
“你在害怕什么?”鞠可曼启口,嘴角禁不住露出一丝苦涩笑意。
……
隔天。
大街小巷中,一条新闻成为了茶余饭后的话题。
“唉,不知道造了什么孽啊!”
“不爱她,干嘛还要娶啊?”
“你怎么知道他不爱她啊?”
女人左右张望了下,一脸认真地说道,“听说那船是被人做了手脚才翻的,早就预谋好了这一天,正所谓‘爱之深责之切’啊!”
“就是就是,”另外一个女人凑到了跟前忍不住责备道,“不过据我听说,好像是那女人背着丈夫偷男人了——”
“那他们的孩子呢?”
“这还用说,是那野男人的呗!”
“不是我说,听说那新郎也不是一个好人,风流得很,不晓得跟了多少个女人了。”
“唉,总之一句话,都是孽缘啊——”
……
婚姻
第二十四章 原本的命运轨迹
【这一世两人原本的命运】
鞠可曼生活在一个快乐的家庭,她的爸爸拥有一家小公司,虽然不是很富裕,但却一家三口和乐融融,不缺衣食,绝对的小康。
在她小学毕业后,她顺利地考上了重点初中,一路顺延下去,一直被教师视为乖乖宠儿。
而鞠可曼的妈妈是个舞蹈老师,平常最擅长的就是社交和跳舞,这无疑为鞠正德的公司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鞠可曼的人生格言中,有一句她是最喜欢的:人,不是为钱活,不能成为钱奴,而她最鄙视的也是这种人。
所以,在二十一岁之前,她都是很快乐的成长,无论是父母,还是老师和同学的眼中,她永远像那盛开的花朵一般地灿烂,阳光好似总是追随着她,没有任何的烦恼,更没有像是天气一般的情绪变化。
所有人都羡慕她的乐观,当然更羡慕她的家庭,因为太过幸福美满。
她人生中最好的两个朋友,一个是阿红,典型的ol族,而另外一个却是一个gay——皮特,是个化妆师。
鞠可曼和两人都是在一个酒吧认识的,无意间的一瞥,注定了一生,是缘分,更像是命中注定!
大学毕业后,鞠可曼在教授的举荐下,留校读研,然而,鞠可曼毅然地拒绝了。
在她看来,读书并不意味着一切,高学历更不是衡量一个人的准则,在这个社会上,要想成为强者,一个真正快乐的人,必须要有能力,有求生的本能,否则‘快乐’也是有时限的,终究会被现实的社会给摧残。
一年后,她顺利地在一家小公司成为了白领族,和阿红、皮克三人在外面一起租房,虽然有些人不懂她为什么一定要自己去打拼,毕竟她的爸爸已经拥有了一家公司,可她还是乐此不疲地赚着每一千元,哪怕是涨了一百元,她也会像是其他人一样,高兴得一下午。
这就是普通,最普通而现实的生活——
她不是一个幻想的人。
终于,事业有成的她,在半年后,认识了一个公司新进男职员,他的名字叫魏峰,两人在一次见面,就成为了无话不谈的男女朋友。
正所谓,“一见倾心!”
魏峰是一个守本分的人,家里条件一般,他是个外地的孩子,只身一人来台北打拼,家中有父母,还有一个残疾的哥哥,另外有姐姐,可姐姐在一年前已经结婚了。
他总是笑着对鞠可曼说,“你信吗?我来这里时,身上只有一百元。”
而鞠可曼瞧了瞧他,不由得笑道,“我信。”
两人就是这样的信任,终究越来越交心。
魏峰对于自己困顿的家庭一直感觉很自卑,比起鞠可曼来,他的确差得太远,可鞠可曼偏偏是有钱人中的异类,不喜欢结交与自己同身份的人,最喜欢的就是走另类路线。
过后,鞠可曼再次说道,“如果我是你,我会拿着那一百元蹲在大街大声哭泣——”
的确,就是这点让鞠可曼真正喜欢上了眼前的男孩儿。
他的顽强,他的努力,打动了鞠可曼的内心。
她发现,其实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多这么多的人在努力着、奋斗着,他们的幸福来得如此简单,哪怕是多一百元,或者是多一顿饭,就会笑上一整天。
她喜欢这样的感觉,至少不会觉得空虚,至少不会迷茫……
霍,好似皇族的姓氏一般,意味着权势,意味着钱财。
从小到大,只要他亮出这个姓,周围的朋友都会一副不敢置信之样,之后真诚的朋友会避而远之,而虚伪的朋友一帮一帮地蜂拥而至。
霍昀斯不是一个傻子,而他更不喜欢主动巴结人,对于那些真诚的朋友自动远他而去,他坐观其变,他更相信一种缘分,而对于那些小人,他又嗤之以鼻,冷眼视之,但聪明如他,他更相信,小人有小人的才能,能够为己所用才是最好对待他们的方式。
从小到大,他经受着家族专门训练,不仅要看完家中所有的书籍,还要熟背,在十二岁时,他已经能熟练地说三国语言,十五岁开始只身一人在外国打拼,抛弃任何的家庭背景,背井离乡,创下了最大的赌场,法国还有一家服装公司,此时,他的身价已经开始逐年倍增,到他二十二岁时,开始走上了福布斯排行榜,成为最年轻有为又有钱的创业青年。
外表一片风光,然而没有人去了解过他的内心,他的家庭真实情况。
他的爸爸自是不用多说,是财团的接班人,从小的训练也颇为多,最终将他封固化,对于他的儿子,他只是想给予他同样的‘风光’,在家庭里,他没有笑过,永远是严肃的面容,在妻子面前,他更是拿出一家之主的架势,在他看来,严肃是让他得到尊重的最好方式。
一顿饭下来,沉默无声,就好似没有人去吃饭一样,就连嘴都要紧紧地闭严,身子要直,椅子不能发出声响,筷子不能碰碗。
小的时候,霍昀斯会因为贪玩而闹哄哄,后来,在父亲的严厉批判下,终于脸上童真笑容不再。他的朋友很少,甚至可以说一个也没有。在他五岁,他上了贵族学校,十岁时被学校校长亲自送回了家。
“霍先生,真抱歉,贵公子实在太聪明,我们根本无法教会他太多的东西了,还请您找专门的老师到家中来教他吧。”校长弯腰真诚地说道。
霍老爷子闻声皱眉,他抽着烟,烟雾绕其左右,“说实话!”
校长先生一脸为难,瞅了一眼坐在远处的俊美男孩儿,犹豫道,“霍先生,我觉得贵公子好像患上了忧郁症,有空您给他做下心理辅导!”
“你说他……”霍老爷子眉头快要打结,他冷哼了一句,“不可能!”
“霍先生,据所有老师观察,一致认为霍少爷有忧郁症的倾向,这一年来,他的话语少得不能再少,一学期恐怕都说不到十个字,平常的时候都是自己一个人趴在桌面上,对于周围人的攀交,他权当空气,就连上课老师的提问,他都可以置若罔闻。”
霍老爷子听后,不由得冷笑,“所以,你就断定我儿子得了忧郁症?”
校长额头上不由得冒出了冷汗,“不,不仅仅是,更主要的是……他们宿舍里的一只猫被杀死了,当时发现时,贵公子就在现场,手上还拿着那个刀子!”
霍老爷子脸色登时一变,扭头望去,却见霍昀斯正面无表情地看着电视,那神态颇为大人化,成熟与内敛,好似在俯视着一切。
霍老爷子再次摇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