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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寸-第3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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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楼是几个大队及中队的领导办公室,整个三楼为技术大队的办公地点。
    分局开会也很快,布置任务,强调纪律,层层签订责任状。开完会后,王风直接赶到银行。
    中午打开手机,粗略看了一下,足有20条之多,都是倪俏发来的。王风熟练地给大家群发了一条短信,问她们什么事。几个女人以为王风在开会,就没有打电话。而倪悄又发了一条短信,说有急事。
    宁文在一旁偷笑,觉得这位王大队极为幽默,打电话几句话就能说明白,他要发短信说,多麻烦啊。
    王风似乎知道宁文的心思,头都没抬,继续发短信,问她有什么事。
    倪俏嫌麻烦,就将电话拨过来。
    王风无奈,只好接了,倪悄急切而甜腻的声音从电话的那端传过来:“老公,你在哪啊?我找得你好苦,从你离开酒店,就在也联系不上你了。另外,爸爸说今天晚上想见你一面,明天回香港。”
    “哦,伯父的招商会结束了?”王风问道。现在他已经基本默认了跟倪俏的这种关系,女人这么多,也不差她一个了,当然是倪俏不嫌自己女人多的前提下。
    “结束了,有几位伯伯跟S市招商局签订了协议,准备在工业园投资。香港家族那面有点事,爸爸必须亲自回去处理。”倪悄说道。
    “什么时间?”王风问。
    “今天晚上,如果可以的话一起吃饭吧,你几点下班?”倪俏问。
    “说不准,这几天一直很忙,我争取吧。”王风说道。
    “嗯,我等你。”倪俏语气温柔地说。
    挂了电话没多久,王风想着晚上是不是真的去她家。转身刚要走,电话又响了,一看还是倪悄。
    “大姐,你又怎么了?”接了电话,王风问道。
    “哎,对不起,忘了告诉你具体住址了,嘉兴小区3号,到了你给我电话,我下去接你。谢谢老公。”又来了,王风是一脸的无奈表情,他曾对倪悄叫自己老公一事进行过纠正,但效果并不好,倪悄仍然是我行我素,弄到后来,王风都懒得去说她了。
    想着这些的时候,王风还是暗暗地记下了倪悄家的详细地址。
    4点半,总行的运钞车准时出现在这家银行的门前,几个持着**的押运员穿着避弹衣,戴着防弹头盔,十分警惕地站好位置,这是他们每天都必须要做的程序,不能有一点马虎。否则,出事就是大事,这是要付出生命的。
    王风和宁文也走出去,站在门前观察着有没有可疑车辆和人员靠近运钞车。
    直到运钞车开走,也没有发生任何情况。
    王风和宁文的今天的任务算是完了,王风开车把宁文送回家,宁文家离这家银行有点远,加上是下班高峰,5点多的时候才开到宁文家的楼下,宁文说了声谢谢,就下车走了。
    王风又开始跨区往倪俏说的地点赶,到倪家时已经5点45分了。
    王风不知道的是,因为他另一个特殊身份,国安总部给各省打了招呼。省委宣传部严令省内所有都市类的报纸,不准转载,已经上了版面的几家报纸,接到通知后,立即撤版,消除影响。
    娱乐周刊为什么会登这样的稿件?一个事物的出现必然有其特定的原因,倪氏在香港是名门望族,是商界翘楚,他们也有竞争对手,而这些对手从不放弃任何打击对手的机会,这就是商业斗争。正因为这样,倪悄虽然不是娱乐圈的一线、二线明星,但还是被有心人在幕后支持的狗仔队给捕捉到了,王风和倪俏自然成了娱乐周刊的主角。
    王风猜测这个背后下黑手的人一定是龙在天,看来这个家伙真的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啊。
    夜色已经很浓了,但这个幽静的庄园是一个封闭的住宅区,一栋栋别墅,依山而建。这些别墅的建筑格局均为3层,属于欧式建筑,十几栋集中在一起,给人一种到了外国的感觉。如是白天,站在山巅之上,望向别墅区,自然会有一股欧洲风情,扑面而来。虽未研究过建筑学,但这种建筑的精美程度,并非是用语言可以形容的。
    透过车窗,王风看到每一个院子的大门都是黑漆漆的,很威严。大门的上面雕着叫不上名字的花或鸟的图案,但他看清了一个插着翅膀的小人,应该是西方人敬仰的天使。看来这些建筑师还真的在全盘照端西方的一切了。
    王风直接将车开到了3号别墅门口,结果大门自动打开了,倪悄已经。
    车子进去之后,看见倪俏站在院子里看着他呢。
    王风一下车,倪俏就走过来,自然地将胳膊伸进王风的臂弯。几株高大的法国梧桐树,将院子掩映住,院内的造型别致的灯与门前山路两侧的路灯遥相辉应,散射着幽暗的光晕。
    没有月亮的夜晚,四周十分的幽静。
    两人沿着石板路走去,两侧是木本的巨大盆景,有一种叫冬青的,这些木本的花木在冬夜里,显示着旺盛的生命力。王风感觉到倪俏的身体柔软而清香,是女孩特有的体香。倪俏心情激动,心不争气地砰砰跳动着。胸前柔软挤在他的胳膊上,令王风多少有些尴尬。
    走进别墅的门后,电子门自动关上。
    2个身材高大魁梧的保镖,低头行礼,厅里还站着2个,这4个保镖是从香港就跟着保护倪老的。
    王风忽然在别墅里见到了那个在走廊里出现的女保安,感觉很奇怪,可是细一想觉得也正常,自己和倪俏都上了香港娱乐周刊了,倪老为了加强对倪俏的保护,自然会请这个女孩过来了。
    这个女孩叫全惠兰,今年23岁,16岁的时候就参军入伍,入伍后恰逢海军陆战队在她们部队选人,因她自幼练武,出身武术世家,武功底子扎实,就被选拔到了海军陆战队,在部队服役5年之后,回到地方。S市特卫公司到部队招人,她就来到公司,前不久被倪家招为酒店保安。她不喜欢平庸的生活,更喜欢挑战性刺激的工作,而保镖恰恰能够满足她这一点。她工作时延续了很多在部队时候的作风,服从、高度警惕和自觉。更习惯了人家逛街我看人,人家睡觉我打更的日子。来酒店时间不长,却已经出色地完成了几次贴身保卫任务。在整个保安公司里暂露头角,这个女孩很有心计,比一般的男孩都能吃苦。
    倪老一共为倪俏找了2个保镖,另一个保镖叫李娟,练过古武术,专门给倪俏开车。
    王风看到身材瘦高的倪云峰,站在前厅里,微笑地看着他。此时,在大厅内菊黄色灯光的照射下,老人的脸上凝聚着一团和气的笑意,这时的他,不在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商场大佬,而只是一位慈祥的父亲。
    这种亲和力,是他多年来养成的。
    “伯父好。”王风问好。
    “好!”倪老先坐下,指着对面的沙发,“坐吧。”
    “谢谢。”王风笑着说。
第3章 保镖
    倪老直接说出了找王风的目的,就是关于香港娱乐周刊事件。
    王风这件事做了一番分析,他怀疑这件事是龙在天策划的。而倪云峰对此事早已心知肚明,听王风这么说,他忽然笑了。对这个女儿认定的男友如此精准的判断力给予了很高的评价,那晚的情形他看得清楚,龙在天的眼神阴沉,做出这样的事来,也符合龙在天的性格。
    王风已经派风组人员赶到香港调查此事,想从狗仔队那里查出来究竟是谁指使的。
    倪俏过来喊二人吃饭,倪家在这栋别墅里有专职保姆和厨师。倪老、王风、倪俏几人简单地吃了顿饭,随后,李娟脚步轻快地走过来,她的手上端着一套茶具,上面的水壶还冒着热气。
    从李娟的步法上看,这个女孩武功很高明,古武术中有一种功法叫轻身提纵术,这种功法家传的多一些,而家传武术都有它的局限性与特殊性,比如有什么传男不传女之类的规矩,这些陋习使许多中华武术的精华被人为地遗失了,在也难以找回来。
    李娟就出生在这样一个武术世家里,但她的家族人丁并不兴旺,到她这一辈上,父亲只有她这一个女儿,父亲也就抛开了那些陈规陋习,将家传武功以及轻功身法传给了她。后来李娟跟王风说如果他想学,她就将这个不传之秘教给他。但王风只是一笑置之,在古代,这是很犯忌讳的。有的人即使娶了人家的女儿,也没有得到功法。
    王风的轻身功法是师父青云子拿着竹鞭子逼着练成的,说起来很简单,练起来就很难。
    在地上挖一坑,然后用特制的工具比如竹板将两条腿固定住,最主要的是膝关节不能回弯。以这种姿势跳上跳下,在一天的某个时辰里,跳上跳下无数次,直到筋疲力尽为止。一段时间过后,再加重腿上的重物,仍然如此训练。这种循序渐进的功夫,让王风苦不堪言,这样王风一练就是几年,坑的深浅都由师父云游之前根据王风的进展来确定。当他回来的时候,会对王风的训练进行检验,一旦达不到他的要求,王风就会挨打。
    几年之后,王风的内丹功小有所成,训练方法又有改变。是让他提气站在装满粮食的笸箩边缘上,练习走八卦步,也是无数天无数次枯燥练习,然后一天减掉一捧粮食,如此循序渐进地一点一点地减掉粮食,常年累月地坚持下来,王风的轻功身法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虽然不像一些武侠小说里描述的那样可以高来高去陆地飞腾,但也能轻松地跃上几米高的砖瓦房,而不费什么力气。这种功法的训练是很乏味的,有时候能把人练疯。
    倪悄就坐在王风的身边,听两人说话。
    “悄儿,看茶吧。”倪老吩咐道。
    “嗯。”倪悄点头站起来,优雅地从李娟的手里接过茶具。倪悄对王风嫣然一笑,道:“让你看一下我最近苦练的茶道工夫如何,请多指点啊。”
    “呵呵,好。”王风笑道。
    就在倪悄接过茶具时,透过一面镜子,王风看到在大厅的一角落里站着一个人,如果不是特意向那个方向看一眼,他根本就不会发现那里还有一个人站着,这应该是一个高手,与门口的那两个保镖不在一个级数上。
    这使王风想到了在生长在非洲大陆和马达加斯加的一种非常奇特的动物叫变色龙。这种动物体长约25厘米,身体侧扁,背部有脊椎,头上的枕部有钝三角形突起。它的尾巴长,能缠卷树枝。它有很长很灵敏的舌,伸出来要超过它的体长,舌尖上有腺体,能分泌大量粘液粘住昆虫。它一双眼睛十分奇特,眼帘很厚,呈环形,两只眼球突出,左右180度,上下左右转动自如,左右眼可以各自单独活动,不协调一致。双眼各自分工前后注视,既有利于捕食,又能及时发现后面的敌害。变色龙用长舌捕食是闪电式的,只需1/25秒便完成。四肢很长,变色龙又名避役,“役”在我国文字中的意思是“需要出力的事”而避役的意思就是说,可以不出力就能吃到食物,所以命名为避役。
    变色龙就是因为它善于随环境的变化,随时改变自己身体的颜色。变色既有利于隐藏自己,又有利于捕捉猎物。之所以对它印象深刻,是因为自己无论是当杀手还是当特种兵,都在丛林里生存过,有些动物的特性是你必须了解的,否则,你没有死在对手手里,却会死在动物袭击之下。比如蛇、蝎子等等,有时它们还会成为饥不裹腹战士的食物。
    而吃这类动物,最厉害的是他们大队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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