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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修炼到第八层的时候,第八层是什么内容,突然有些记不清了,只记得第八层是最至关重要的一层。
待修炼到第九层的时候,便是天下无敌、大罗金仙一般的非人类。
待修炼到第十层的时候,那便是神、是大神、是天神一般的存在。
天魔神功这一门武功,乃南宋末年黄莲教的教主黄老邪所创。
黄莲教属于邪教,天魔神功这门武功也带有邪功的性质。
黄老邪修炼成了天魔神功之后,在当时的华山论剑当中,一举打败了昆仑、峨眉、嵩山、华山、少林这五大门派的掌门,从而成为天下武林第一高手。
后来南宋被元太祖成吉思汗给攻陷,天魔神功从江湖上从此失传。
二十多年前,一位盗墓低手从他人嘴里得知,女皇武则天和唐高宗的乾陵主墓位于咸阳梁山一带,于是带上他的盗墓工具,前往梁山作案。
说来这位盗墓低手也是走了狗屎运,乾陵没被他给寻见,可阴差阳错,墓道打到了元朝一位王爷的墓里去。
天魔神功的秘笈,就在那座墓里。
令人大跌眼球的是,这位盗墓低手虽然是走了狗屎运,可十足瞎了他那一双狗眼,最终只以一两银子的价格将这本秘笈卖给了一位商人。若不然,怎会说他是盗墓低手呢?
真正的盗墓高手,那都熟识各朝文化和历史,绝迹不会犯下这等低级的错误。
此后,这本秘笈辗转数人之手。
然而,拥有过天魔神功秘笈的这些人,最高者,也只有修炼到第三层而已。
天魔神功的第一层,是第一道关卡,虽说是关卡,但对于武功中手以上的人来说,只要用功修炼,只有不是个白痴,并不是什么难事。
天魔神功的第二层,算是比较柔和,也比较容易掌握。
天魔神功的第三层,是第二道关卡,也是最容易走火入魔的一层。
若想过了这一层,必须是武功高手,并且需是心性意志坚定的高手。
普通之人,修炼到这一层,即便是个高手,若是意志受到外界干扰,功亏一篑是小,走火入魔是大。
练武之人,最忌讳的,便是走火入魔。
一旦走火入魔,性命必定堪忧,即便侥幸活了下来,那也命不久矣。
迄今为止,公子刑天是除了黄老邪以外,唯一将天魔神功修炼到第七层以上的人。
当年,我离去的时候,第七层他已经修炼成功,如今,这么多年过去,想必他已经到了第九层或是第十层。
当年,他和秦广王的武功还不相上下、旗鼓相当,如今,多半已经在秦广王之上。
第44章:神灵和魔鬼的综合体()
公子刑天的手,仍抚摸在我的脸庞之上,动作温柔,眼神残酷。
“你究竟想怎么样?”我的声音,早已生出几分颤栗来。
公子刑天缓缓俯下身来,在我耳边小声说道:“怎么样?难道你当真忘地一干二净了吗?”
“你究竟在说些什么?”我无语道。
“方才有一瞬间,我当真以为你已经忘记了一些事情,只可惜,你莫要忘了,你的所有本领都是我教的。在这世间,你能瞒得了所有人,但唯一瞒不了我。”
指尖缠绕,药包还未掏出,听闻到他的话语之后,我将手伸了回来。
这道声音,就像醒世恒言一般,在我耳边不停地回荡。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什么命呢?
我怎能忘了,我的摄魂术是他亲自所传授。
我怎能忘了,除了毒术以外,我昔日的所有功夫,也都是他亲自传授。
公子刑天,弟子数以万计,然而,他并没有招收一名弟子。
公子刑天在这个世上唯一传授过的对象,那便是我。
正是因此,我成了昆仑山之巅弟子当中的众矢之的,成了他们羡慕嫉妒恨的活靶子。
昔年,那些弟子们绘声绘色地将我形容为公子刑天的女宠,更有甚者,将我勾画为一个千年狐狸精的角色,说我在床上用尽一切手段勾引他们的主上。
公子刑天,或许待我与待别的弟子是不同,然则,那份不同,绝迹不会是宠爱,更不会是爱。
都说秦广王是这世间最冷酷最无情的存在,其实,公子刑天的冷酷和无情完全不亚于秦广王。
公子刑天时常在笑,然而,他笑地时候,比千年冰山还要寒冷万分。
他的笑容,无情而狠决,他的笑容,美地蛊惑人心,他的笑容,就像魔鬼一般,能使得人心甘情愿堕入地狱,只因,他的容颜,是神灵和魔鬼的综合体。
若说这个世上的第一美男子,绝迹当公子刑天莫属。
可惜,这个世上见过公子刑天真正容颜的,估计也就唯有我一人。
公子刑天召见任何人的时候,从来都是隔着一道帘子的,昆仑山之巅的弟子们,压根就不晓得他们的主子长何种模样。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和鞑靼一带都把公子刑天奉为神灵一般的存在,自然把他美化为举世无双的存在,但其实,他当真是绝世无双的存在。
昔日,我去昆仑山之巅的时候,会觉得熟悉,会轻车熟路,那是因为,我在那里,待了足足有几年的时光。
在土库族的时候,火阑珊和十数名弟子之所以轻易离去,不是因为荣华,或许是因为我,或许是因为她认出了我。
我去昆仑山之巅找老妖精的时候,公子刑天之所以没有拦着我,之所以没有捏死我或者一掌拍死我,那是因为,因为他想亲眼看着我痛苦,想亲眼看着我生不如死。
他迟迟没有找上我,不是因为他真的没有找我,而是因为他就在我的身边,而是因为他掌握了我的一举一动,而是他想看看我会有什么好下场。
第45章:收起骄傲和自尊()
他如愿以偿了,我的确没有好下场,我上辈子准是祸害了万民、祸害了国家,若不然,此生也不会沦落到如此悲催的一个坏下场。
练武之人,都有一个生门,公子刑天十分清楚我的生门所在。
我的生门,就在左脸侧下的位置。
他之所以抚摸上我的脸颊,不是怜香惜玉,不是爱恋,而是死死捏住我的生门,让我不敢有半分胡乱动弹的心思。
荣华,荣华,快来救救我,救救我。
荣华没有横空出现,也尚未有天兵天将的降临。
事实再次证明,戏文里都是骗人的。
事实也同时证明,我是名副其实的杯具和炮灰。
对此,我已然时时刻做好了认命的准备。
公子刑天捏住我的生门捏了有足足半个时辰的功夫,在这半个时辰里,别说是荣华,连只鸟都没飞过。
就在我闭上眼睛,准备和黑白无常两位使者会晤的时候,公子刑天突然缓缓松开了手。
我又忘了,当年他能饶我这条狗命,早就打定了让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如意算盘。
他捏死我诚然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般,可他不会让我就这般轻易死去。
如同我遇见他的第一日,他等待的,无非是我跪在他的面前,抱着他的大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苦苦求饶。
可惜,求饶这个词语,与我来说,就像天外之物一般遥远。
荣华总是说:“寻儿,你为何总是这般犟呢?你若不犟,那该有多好!”
以前的时候,我总是不大明白,不明白他为何说我犟。
在我离开他以后,在我开启囧神的路程以后,渐渐明白了一些。
待荣华不声不响地离开我之后,待到此刻,我是约莫明白了七八分。
然而,我的这种犟,已经深入骨髓,已经病入膏肓。
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是自古以来不变的真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也是恒古不变的真理。
然则,我若是不肯像条狗一般摇尾乞怜和求饶,公子刑天绝迹不会放过我;他若不会放过我,那我这辈子也休想逃出他的五指山;我若这辈子也逃不出他的五指山,那我永远也不会见到荣华,见到我的老妖精。
为了荣华,我打算收起骨子里的这份倔强,收起我所谓的自尊,收起我所有的骄傲。
“求求你,放过我!要怎么样,你才能放过我呢?”我开口乞怜。
活了二十几年,求求你这三个字,我实乃平生头一次说出。
别说是求求你,求人的所有言语,在我看来,那都是只有弱者才会说出来的话语。
从来认为自己是个强者,而强者,是不会向任何人低头的。
然而,为了荣华,为了我的老妖精,别说是求饶,别说是摇尾乞怜,就算是让我死,我也心甘情愿。
我的倔强,已经深入骨髓、病入骨髓。
而我对荣华的感情,已经超越我的生命。
“为何说出这种求饶的话语,你不是这样的人。”
公子刑天的眼里,不是厌恶,而是有了一抹讶然。
第46章:只是一场灾难()
为何说出求饶的话语?只因我不能死,我要活下来,我一定要活下来,然后站在荣华的面前,问问他,一年前的时候,他为何要狠心抛下我一走了之。
“不是这样的人?那在你眼里,我是怎样的人?”我反问道。
公子刑天没有作答,突然之间,捏住了我的下巴,恨恨说道:“你是比我还要无情残酷之人,殊不料,为了一个男人,竟然沦落到如此贪生怕死的地步。”
“比你还要无情残酷?到底在这说什么瞎话?”我继续反问道。
“你修炼的武功,可是要绝情绝爱的,动了情会有什么下场,难道你当真全都忘记了吗?”
绝情绝爱?绝情绝爱?
脑中有如五雷轰顶一般,我所修炼的,到底是什么武功?
隐约记起,我的武功并不差,可是为何如今只有三脚猫的功夫呢?
这时,耳边又传来他的声音,“我还以为,你永远也不会对男人动情。”
公子刑天的眼神极为可怕,我还从未见过他有如此的神情。
“你这是羡慕、嫉妒,还是恨呢?你反应如此巨大,莫非是因为你早就喜欢上了我?”我反唇相讥。
“不喜欢!”公子刑天一口答道。
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往日的情景,那时,我问荣华,问他是否是喜欢我,荣华当时给出的答案是:不喜欢。
一想到荣华,心里难受地厉害。
赶紧收回心思,继续反唇相讥:“不喜欢,那是爱我是吗?”
“爱?你懂爱吗?你与我,根本都是不懂爱的人。一个不懂爱的人,说出爱这个字,你不觉得太荒唐了一些吧?”公子刑天冷声回道。
不懂爱?我一口血喷死你!我若不懂爱,那我对荣华的感情算什么?算儿戏?算过家家?
“一个不懂爱的人,倘若果真爱上别人,于那人来说,只是一场灾难。”
公子刑天说完这句话语之后,仿佛陷入了沉思之中,神情极为飘渺。
公子刑天是一个从来不会说爱的人,只因在他的一生中,他从未享有过爱。
从未享有过爱,所以他不懂爱。
一个不懂爱的人,竟然说出了这样具有哲理的话语,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奇迹。
在我的一生中,享有过满满的爱,因而我懂爱,我深深懂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