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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着迷的101本书-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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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野林外边,就是大世界,”河鼠说。“那地方,跟你我都不相干。那儿我从没去过,也不打算去;你要是头脑清醒,也决不要去。”    
      这肯定不仅仅是一只河鼠的生活哲学,这也是格雷厄姆的生活哲学。他于1908年退休后,确实找了一所乡间别墅住下,然后哪儿都不去了。不去“大世界”并不等于是一种消极的人生态度。河鼠不但勤劳、善良,充满智慧,而且还有一双富有灵性的耳朵。    
      在一个万籁俱寂的夏夜,鼹鼠和河鼠划着小船,在小河上航行。河鼠听到从岛上的柳树林间传来的美妙音乐。他拉着鼹鼠一起寻声而去,在山林深处看到一个长着山羊的角和脚,且满脸胡须的巨人,巨人正在吹排箫。鼹鼠的目光与他的目光相遇,浑身一阵哆嗦,充满敬畏地低头,顶礼膜拜起来。这个巨人就是传说中的音乐之神——潘。    
      不是每个人都能听得到这美妙的柳林风声的。不是么?    
      在查找这本书的资料时,我按照它的英文原名“The Wind in the Willows”查找网址,无意间进入了这个网站:windinthewillows/ ,这居然是百老汇歌剧《柳林风声》的网站。从剧情来看,这部童话改编得有点儿成人化,鼹鼠变成了一位小姐,剧中添入了爱情成分。多亏了互联网,我坐在家里还能亲耳听到这部名剧的歌曲片段。在这里抄录一段主题歌的歌词,它写得太美了,我无法翻译成诗。歌词大意是:柳林间的风声,是河水的歌声,是星光灿烂之夜的舞曲。它实在太美了,有时让我们无法承受。它是阳光下的微笑,夏日空气中的叹息;它是月光下的一颗泪珠,午夜空气中的一个吻。    
      The wind in the willows    
      Is the song of the river    
      Whenever we hear it    
      We have to declare    
      That sometimes its beauty    
      Is more than we can bear    
      A smile in the sunlight    
      A sigh in the summer air    
      The wind in the willows    
      Is the music we dance to    
      At night when the stars shine    
      As bright as they dare    
      And sometimes the beauty    
      Is more than we can bear    
      A tear in the moonlight    
      A kiss in the midnight air    
      


第五篇动物故事(10)

    【小猪唏哩呼噜】    
      提起这部童话,我要说一件我与它的趣事。    
      有一次,我应邀到一间小学给一年级的孩子们大声读书,左挑右挑,找不到合适的书。我想它首先最好是一部童话,故事要很好玩,语言最好是幽默的、热烈的,节奏应该是比较快的,最好一开始就让孩子们哈哈大笑,勾起他们的浓厚兴趣。还有,最好有比较大的插图,好玩的,彩色的插图。当然它还必须在各方面适合低年级的孩子,由于时间有限,它的故事最好是一段一段的,比较容易找到合适的地方停下来。怎么样?你闭着眼睛想想吧,看看你能不能想出一本合适的书来。    
      想想看,不容易吧?特别是要在国内的作品中找到这样的书。    
      这时,《小猪唏哩呼噜》好像突然从天上掉下来。在众多童书中,一本四四方方、颜色鲜艳的童话书,很醒目地出现在我的视野中。封面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猪,插图有彩色的,童趣味道十足。看看作者,孙幼军——信心的保证,在国内要想找到比他更适合给孩子大声读的作家,不容易;看看目录,由八个系列故事组成,每个故事又由若干小故事段落组成,太好了。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理由,这个故事从头到尾都是猪。多好哇,我就属猪,而且我算了一下,这一班孩子估计至少有一半属猪。属猪的人,有几个会不爱听关于小猪英雄的故事呢?就是它了!    
      《小猪唏哩呼噜》是中国童话作家孙幼军的著名童话,我们在前面曾与他的“小布头”奇遇。听说这位怪老头儿以前在“五七”干校劳动时照看过猪,为了赶走到猪圈里偷食的硕鼠,他还扛着猎枪去捕杀过老鼠。说起来怪老头儿与猪也是有些交情的。小猪唏哩呼噜的系列故事于90年代初开始创作,1994年曾以《唏哩呼噜历险记》为名整理成书,这本书在第五届宋庆龄儿童文学奖评选时获得童话类的提名奖。    
      我拿去给孩子们读的是新版的书,版面和装帧更加精美。在开始给孩子们读之前,我先与他们做了一点热身运动:问问他们是否知道有个叫“孙幼军”的怪老头儿;猜猜看“为什么小猪的名字叫唏哩呼噜”;然后一起先来翻看精彩的插图。孩子们挺喜欢这本书的插图,插图作者是曾经获安徒生奖提名的裘兆明女士。    
      好么,经过热身,孩子们已经等不及了。赶快开始吧。    
      “要讲唏哩呼噜,就得先讲唏哩呼噜的爸爸和妈妈。    
      唏哩呼噜的爸爸是一头猪。他娶的太太嘛,真巧,也是一头猪。有一天,这位猪太太给猪先生生了一大窝孩子。猪先生快活极了,他说:    
      “‘哈,这回我就是爸爸啦!’”    
      读到这里,孩子们已经开始乐起来。别着急,还有更可乐的呢。    
      “他站在一旁数:‘一、二、三、五、六……’”    
      猪妈妈说:“错啦,三完了是四!”    
      猪爸爸又从头儿数:“一、二、三、四、五、六、八……”    
      猪妈妈说:“又错啦,六完了是七!”    
      猪爸爸就第三次从头儿数。他一直数了18次才数清楚。”    
      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把孩子们逗得哈哈大笑了!怎不叫他们喜欢。    
      不过小猪唏哩呼噜并不是为了逗笑而诞生的,他有傻孩子傻福的憨厚,也有大智若愚的机智,更可贵的是,他善良、勇敢、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傻得执着,傻得可爱。孙幼军先生在唏哩呼噜身上寄寓了完美的儿童形象,虽然完美,但很真实、质朴。听说他曾经获得过“小布头”和“怪老头儿”的美称,我想还应该加一个——“唏哩呼噜”。    
      那次给孩子们的朗读在一片笑声中告一段落。老师告诉我,孩子们很喜欢听,他们时常问“阿甲叔叔什么时候再来?”我很感动。这真是多亏了怪老头儿的唏哩呼噜呀。    
      从表面上看,唏哩呼噜的故事是轻松平易的,如果一读而过的话,只是觉得语言很俏皮,情节安排巧妙,小猪的形象很可爱,除此之外,似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如果你再细心地读一读,最好与身边的孩子一起读,或者读给孩子听,你或许能获得一种微妙的感悟。    
      在怪老头儿的笔下,唏哩呼噜酷肖五、六岁的小男孩,他有点儿憨但并不真傻,除了贪吃、贪睡、经常受大人骗,还有一上课就打呼噜外,他几乎没有毛病。而且唏哩呼噜并不调皮捣蛋,如果他是一只兔子或是猫什么的,可能还会是个淘气包,但恰好他是一头猪。如果说他有什么“毛病”,那些不过是他的天性,一头猪难道不是贪吃、贪睡的吗?    
      你看看,这里面藏着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深刻的小寓言:孩子没有缺点。如果说有什么缺点,那只是天性,而且那只是在大人的眼光里看的;如果站在孩子的角度看大人,大人自己又如何呢?    
      如果拿这部童话与早30年的那部《小布头奇遇记》相比,你会发现怪老头儿的儿童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两部童话都有某种劝谕的成分,小布头是针对孩子,希望孩子能更加懂事些;而唏哩呼噜却是针对大人,它对大人们说,瞧瞧你们自己,连孩子都不如。当小猪睡觉时滚下床来,猪妈妈把他抱回去时,怪老头儿爷爷仿佛正在看着他,和蔼地说:“傻孩子,在这个世上,不要太傻了;不过,也不要太不傻了!”    
      前不久,有一位四、五岁孩子的妈妈告诉我,儿子可喜欢听妈妈读小猪唏哩呼噜了。妈妈因为工作关系要离家很长一段时间,就连着几夜录了几盘读唏哩呼噜的磁带给孩子,妈妈不在身边的时候,孩子也能每天听到唏哩呼噜了。是的,在我们大人的世界里,有那么多的无奈,但我们希望能给孩子们尽可能多的快乐和慰藉。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天性自然、淳朴,生活充满了欢笑,就像小猪唏哩呼噜一样呢?


第五篇动物故事(11)

     【狗来了】    
      《狗来了》是奥地利著名女作家涅斯特林格(1936…)的一部长篇童话。    
      狗的孩子们都长大自立了,狗的老伴也去世多年了,于是狗决定离开家园。它打算永远离去,再也不回来了。它把住房和苹果园全卖掉了,还有收藏的邮票和电视机,全部的藏书和祖母的油画像也全卖了。狗走的时候,右前爪提着一只红色的皮箱,左前爪拿着一个蓝色的旅行包。狗头上戴着一项黑色的宽檐礼帽,脖子上围着红白条相间的长围巾。为了不让围巾的两头拖到地上,狗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三圈。狗的腰上还围挎着个绿色的旅行腰包。    
      狗想要远走他乡,到辽阔的世界去。“我年纪已经不算小了,但我的阅历却不够多。”狗对自己说道。它在想:也许在辽阔的世界上还有什么在等待着我,也许还会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吧!    
      狗会干各种各样的事情。它是一位经过考试,完全合格的木匠师傅,还能很出色地用口哨吹出九首歌曲来。它有嫁接玫瑰花和栽培仙人掌的本领,是位有证书的游泳救生员和消防队员。它做的鸡蛋面、疙瘩汤、土豆烧牛肉和香草布丁都令人满意,无可指责。狗会用四种不同颜色的毛线编织花样,织出来的毛衣裤棒极了。关于航海、农业和天文学的知识狗也懂得一点。总而言之,狗是完全能派得上用场的。此外狗的腿脚也很灵便,能跑得很快、很远。狗的听觉和视力都好,嗅觉敏锐更是它的强项。    
      读涅斯特林格不需要做太多“准备运动”,像狗先生这样轻装上路足矣。她是一位非常体贴读者的作者。她会用十分轻松俏皮的语言把你引入到故事中去,而且,在她简洁清晰的描述中也埋藏着未来故事中微妙的伏笔。所谓“丝丝入扣”,讲故事的高手从来就是如此!    
      狗先生刚出来闯世界,先后做了饭店保安和话剧演员。虽然从事这两个职业他都非常优秀,但都不符合他的生活趣味和追求,特别是还不得不与“赌博作弊的猪”这样缠夹不清的朋友打交道……于是狗整理行装,吹着轻松的口哨,再次启程了。    
      一天,狗来到一个村子时,他的腰痛病犯了,但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旅店投宿。就在他的腰就要痛得散架时,他见到了一所学校,学校里一个人也没有,后面房子的窗户也是敞开的。狗知道私闯别人的房子是法律禁止的,被警察抓住可要坐牢的!但事到如今,可顾不得许多了,他从窗口爬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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